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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理性與寬恕


klaussshoestring wrote:
當然兩者都不人道
前者有機會彌補,後者沒機會

但我怎麼覺得,你的意思是:就算是無辜,處決掉就一了百了


嘴炮 這種字眼已經是在挑釁了



我的問題這麼多 你卻只挑你想講的 並且扭曲我的原意

這就是你說的理性討論?

我要聲明的是 並非是說無辜 處決掉就一了百了

而是死刑跟誤判 根本沒有相關聯!

不會因為多了死刑 就多了誤判 也不會沒了死刑 就沒有誤判!

請不要參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謝謝!!

在你沒完整回答我的問題前 能不說你是嘴砲嗎?

嘴砲是不是挑釁 我想01上的鄉民自有公斷

但是你迴避我的質問 又要大家理性討論

請問"理性討論" 是由你定義的嗎?


jekyll_ho wrote:
我的問題這麼多 你卻...(恕刪)


你的問題這麼多
但是
因為你的問題本身就很有問題
我還必須先讓你知道你的問題哪裏有問題
才能好好回答你的問題

當然
我可以回答你
也可以不回答你(因為不是義務)

也因為你用了 嘴炮 這種字眼
我選擇不回答你
雖然不回答的下場就是要被你 貼上一個 嘴炮 的標籤
不過我還是選擇不回答
因為我就算回答你的問題,還是逃不出你的標籤
而且
【不回答你的問題,就是嘴炮】
已經為我之前說的不理性討論做最好的印證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因為我就算回答你的問題,還是逃不出你的標籤
而且
【不回答你的問題,就是嘴炮】
已經為我之前說的不理性討論做最好的印證了


是了 是了

閣下最理智了 既然選擇不回答

那我也不會強求

但是在面對別人對廢除死刑 所會產生的疑慮

不願正面面對 反而選擇一附高高在上 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姿態

我相信我可以放心在這100年內 這個議題都不會被世人接受的

另外 既然你不重視我的疑慮

那我也不會在對你的發言 有任何回應了 就醬~


誤判 執行死刑後 翻案沒意義
因為人都死了

誤判 終身監禁 還有機率 還清白


違規停車 開罰單
偷竊 搶劫判坐牢
都有赫阻作用

但是 死刑 和 終身監禁 赫阻力相同

所以別再拿 不同案情 和死刑 亂比一通

ok?
biss0220 wrote:
但是 死刑 和 終身監禁 赫阻力相同
所以別再拿 不同案情 和死刑 亂比一通...(恕刪)

台灣根本沒有 "終身監禁"

所以別再拿 "沒有的東西" 和死刑 亂比一通

OK !
monmon wrote:
台灣根本沒有 "終身...(恕刪)

未來不知道 會不會有的事
不要那麼篤定 OK?
biss0220 wrote:
未來不知道 會不會有的事
不要那麼篤定 OK?...(恕刪)

所以要先配套 ........ 才能談廢死

不配套 ...... 卻奢言廢死

其言可議 ....... 其心可誅
sean1972 wrote:
 廿三年前,她在街頭...(恕刪)


法務部長的工作和她是不是個善人 八竿子打不著好嗎!!

就事論事 她坐在法務部長這位置就應該盡她的職掌

她以她婦人之仁 說她不想殺人 所以她停止簽署死刑這件事她就錯了~~

裁錄 王建火宣投文內容: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法官尚且如此 何況是法務部長!!很明顯王前部長她瀆職了!!

如果怕廚房熱 就不要進廚房!!


ZacharyChungz wrote:
法官尚且如此 何況是法務部長!!很明顯王前部長她瀆職了!!
如果怕廚房熱 就不要進廚房...(恕刪)

老一輩的人說 ........ 人為了錢 ....... 真的甚麼事都幹得出來 !

看來是真的 !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支持廢死刑絕不是對犯罪行為者寬恕
請不要犯了這個前提的錯誤

關到死對我來說還不如一槍斃了我XD

再來是你口中:有知識水平懂上網的民眾和平民姓。這兩者有多少落差?
那一個容易說服?
有時候,一知半解的人比全然無知的人更難教
不反對吧?
半杯水的故事大家都知道
所以那一種人可能比較難溝通?XD


廢死刑以寬恕為前提是錯誤的?這就我真的看不懂了是廢死支持者的新講法嗎?

王前部長說”理性與寬恕”>>>那麼她和大家講叫大家要寬恕是錯的???

不過我想我應該不需要懂,我現在所了解的現況是,廢死的言論現在連多數全然無知的人都沒法去接受,八成以上的民意,這八成的人民是一知半解還是全然無知呢?聽來聽去還是只能支持死刑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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