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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樣!放產假被資遣

jay5824 wrote:
老婆在他公司服務了四...(恕刪)

按照樓主說的年資算到產假完,又給資遣費(表示應該有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樣就可以領失業補助)
我覺得這算厚道的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薪水不高,這段期間就在家專心帶小孩吧!省下來的保姆費、交通費及上班會產生的一些大大小小費用,說不定還比較多。休養生息一陣子之後,再出去找工作也不遲。
其實我認識很多當媽媽的朋友,會急著出去工作的主要原因並不是經濟壓力,而是帶小孩比上班還累,所以寧可去工作。
es_mato wrote:
有一點規模的小公司,要請育嬰假就讓你請吧
會想請育嬰假的,生活重心不會在工作
會想在工作上有表現,又想自己照顧小孩的;不會想再朝九晚五
會自己創業或放在二度就業,或與公司協調論件計酬;怕只怕自己沒本事
就算核可育嬰假算一算公司會多支付也不過一二十萬

但今年有一種狀況
請了兩年育嬰假的,想回來也不給你回來,休滿兩年再回來
如果月薪兩萬,一個月育嬰津貼可以有多少?
當公司超好的,還請你回來參加尾牙
你卻發現,全年下來還沒有人家工作獎金,年終獎金一半時;你心裡怎麼想?
期滿回到公司上班,公司不得任意變動職務及薪水
那職務及薪水就等著你呀
政府可以沒規定回來上班後一個月,跟不上;不能勝任這工作,不能調動

其實不是教你詐
只是在職場上不要只想有最低保障,
有工作實力才是真的保障


我想說…
育嬰假的津貼是勞工局給的,給付是六成的投保薪資,最高給予半年~最長可休二年
所以,公司是不用支付員工所請的育嬰津貼唷!

有一點規模的小公司…不一定會輕鬆給予育嬰假
要看公司文化
必竟一個蘿蔔一個坑
一個請二年假的員工,必然有他一定的工作需要其它人承擔
若請二年期派遣員工,在上手前的訓練,都是額外的人事成本
人資不得不考量到這一點

不過您說得很有道理
有工作實力才是真的保障~

es_mato wrote:
就算核可育嬰假算一算公司會多支付也不過一二十萬


同樓上幾位網友所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公司根本一毛都不用負擔,是由勞工就業保險所給付的,金額為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此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部份之勞、健保保費,免予繳納。


其實如果樓主老婆有意自己帶一段時間的小孩的話,另外有個選項就是樓主可考慮請老婆跟公司談談看,請公司先不要資遣,讓老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反正也不花公司額外的成本,最多只是要繼續幫老婆辦加勞健保罷了,且公司也不需要付保費。半年一年後如果還願意回來,而公司屆時真的沒有職位可安排再資遣就是了,或者半年一年後您老婆已經找到更好的機會,也不需要回這家公司要這點資遣費了。

4年的年資拿到的資遣費不過2個月平均薪資,即使加上預告期間工資頂多再多1個月;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多可領 (月投保薪資的6成) x 6個月。如果月薪沒有超過5萬,投保薪資沒有被低報,可以領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見得比資遣費少,又多了一點社會保險的保障。

樓主可以就近詢問當地勞保局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的細節。勞保局網站也有相關申請表格可以參考: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2f0d4BJbuqk%3d

騎黑貓甩尾 wrote:
有一點規模的小公司…不一定會輕鬆給予育嬰假
要看公司文化
必竟一個蘿蔔一個坑
一個請二年假的員工,必然有他一定的工作需要其它人承擔
若請二年期派遣員工,在上手前的訓練,都是額外的人事成本
人資不得不考量到這一點


育嬰假這樣叫真的很容易誤導雇主以為他要付錢......還是正名為育嬰留職停薪比較好^^

我倒覺得除了公家或半公家機構,在有點規模的民間企業裡凡請留職停薪者(不管原因為何),除非是皇親國戚,不然99%幾乎等同自請離職,只是換個比較好聽的名字..........

es_mato wrote:
只是在職場上不要只想有最低保障,
有工作實力才是真的保障
如果這句話可以解決問題
勞委會、勞基法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事實上就是,一間公司需要各種員工
不是每個人都得要能力很強,可以隨意離職當自己的老闆
而公司的老闆如果少了這些只想待在位置上做好本份的員工,這個公司也很難維持
公司喜歡在這些地方剝削與威脅員工,也難怪員工不願意對組織忠誠、對工作投入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沒想到01對於"放產假被資遣"比fg更有同理心....

很久以前在fg看過有苦主發文因為懷孕被辭職

結果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人覺得老闆這樣做是情有可原
(發文的水準差不多是 - 如果你是老闆,你也會這樣做,或是不能只從員工的立場想,站在老闆的立場想當然是xxxxx,最後扯到產業競爭力

然後有一些人順便抱怨因為同事請產假害她工作變多等等...
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1

可以領 6個月
Mitsi wrote:
育嬰假這樣叫真的很容易誤導雇主以為他要付錢......還是正名為育嬰留職停薪比較好^^

我倒覺得除了公家或半公家機構,在有點規模的民間企業裡凡請留職停薪者(不管原因為何),除非是皇親國戚,不然99%幾乎等同自請離職,只是換個比較好聽的名字..........


呵~
對啊
不少雇主會"以為"要支付無產值勞工薪水
就算明白不需要支付
也多少刻意為難該員工
請完假回去上班的員工日子也不好過…
這是我所見的
很無奈

有小孩的媽媽多少會有經濟壓力
大家都是為了糊口努力工作生活
這樣對待真的很不人道
唉~~~~~~~~~~~~~~~~~
冷茶 wrote:
沒想到01對於"放產...(恕刪)


呵~
有時看fg會覺得
怎麼老是女人為難女人啊~~~~~~
誠如前面幾位網友所言
勞方資方立場不同
但我覺得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
非要在一個人這麼需要經濟來源的時候落井下石嗎
小孩子何辜呢?如果因為資遣一個人,造成一家子陷入困境
這些老闆這些主管還是人嗎?
抱歉,言重了
非自願離職再怎樣我一定會幫老婆爭取的
也祝大家順心,謝謝。
衣不合身,兩眼發昏,八成招搖撞騙到處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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