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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水源快速道路這樣拍測速照相,合法嗎?

綠巨老人 wrote:
沒有被罰過怎麼知道貪圖一時方便原來很痛
你沒違規警察拍整天也拍不到你
請養成自己守法的好習慣


對不起 小弟從來沒被拍過超速
小弟最後一次被開單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那次是出門大燈半路壞掉又剛好遇到警察臨檢結果被開單
再更之前一次的開單可能快10年前了

基本上小弟只要看到警告標語就會降速
降速不是因為怕被拍照
而是知道這邊速度太快可能會有危險
所以大家如果看到有測速警告牌最好放慢一點
除了保護自己荷包 保護自己安全是更重要的事


綠巨老人 wrote:
警察為了績效
常常誣賴某人殺人常常誣賴某人搶劫
這~~~講得通嗎


這當然講的通阿
但是當警察為了績效 不但不去阻止
反而一直慫恿你去殺人
有些人定力不夠就真的去殺人
然後就被抓 警察就可以領他的績效獎金
我要表達的意思是測速照相的用意是為了安全
但是警察卻把警示藏在樹後面或放在不起眼的地方
然後躲起來偷拍
安全示警的功能已經拿掉了 甚至還營造容易違規的場合
就像釣魚辦案一樣 引誘你犯罪
等犯了以後再抓你
雖然我沒被拍過 但是這樣的手法我不能接受
只會讓人民活在恐懼之中
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責
相對取締維持交通也應該依法行事
舉例:政府為保護直勤員警安全規定
直勤交通勤務時要穿著螢光黃大外套.以保護自身安全
但就是有少數警員~忘記穿~.不幸遭車輛追撞.造成傷殘 怪誰?
就好像手銬 防彈衣 ~忘記使用~. 遭歹徒攻擊受傷.倒楣是誰.

在台灣無論是誰騎開車在路上.每天一定都壓到地上一條白實線?
告訴你這~一條白實線~名稱為路邊邊線 一張600元
警員真要抓光站在路口一天可以開上1000張
你會再說~誰叫你要壓線.不壓就不會被開這種風涼話~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綠巨老人 wrote:
我來亂一下好了那大家...(恕刪)


警察的績效是用來考績

考績好 不會被黑 可以有獎金 可以有升遷 ---最後錢還是入口袋...

事實上很多爭議路段 就是有很多警察搶著開單 因為太好開了 一下子就一堆...(當然合理路段不會有人吵 因為吵了也不會有共鳴)

如果這樣還認為他們很認真

那我覺得你還蠻適合在警總時代或像是蓋世太保 秘密警察的年代

損害民眾權益 你還當他們是聽從上面命令 努力工作的好榜樣

有怨言的你就說是我們這人不聽話 活該....
來騎單車吧~環保健康!
偷拍超速這種東西早就見怪不怪了
尤其北市,環河及堤外道路最常見
我還遇過在對向車道,拍順向車道的雷射槍(誰開車會去注意對向車道啊~)
反正我現在進北市能不開車就不開
非得開,市區絕不超過50km,後面按喇叭當做沒聽到(荷包比較重要啊~)
就這樣還被開過一次"輪胎壓雙黃線"
真是E04~
Open小開 wrote:
對不起 小弟從來沒被拍過超速
小弟最後一次被開單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那次是出門大燈半路壞掉又剛好遇到警察臨檢結果被開單

這位大大對不起
我沒有針對你的意思
我是建議大家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
就算是我被開未開大燈或大燈壞掉什麼之類的違規也會很e04
因為真的是很小條的違規或真的忘記開燈的疏忽
可是交通處罰條例就是這樣規定
又回到我常說的
警察開這項違規也不對不開這項違規也不對
Open小開 wrote:
基本上小弟只要看到警告標語就會降速
降速不是因為怕被拍照
而是知道這邊速度太快可能會有危險
所以大家如果看到有測速警告牌最好放慢一點
除了保護自己荷包 保護自己安全是更重要的事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各路段都會有標誌標線
帶眼睛出門不但安全而且又不會傷荷包
Open小開 wrote:
但是當警察為了績效 不但不去阻止
反而一直慫恿你去殺人

哪個警察會為了績效教唆人去殺別人大大請您跟我講
教唆殺人也是違法的
教唆別人去偷機車賺績效我有聽過
但是那個警察也被偷機車的出賣了
他警察也不用當了
教唆人去殺人太誇張了
難道被教唆的那個人被捉到了地檢署不會把警察拖下水
大大你把壞蛋想得太有義氣了啦
Open小開 wrote:
我要表達的意思是測速照相的用意是為了安全
但是警察卻把警示藏在樹後面或放在不起眼的地方
然後躲起來偷拍
安全示警的功能已經拿掉了 甚至還營造容易違規的場合
就像釣魚辦案一樣 引誘你犯罪
等犯了以後再抓你
雖然我沒被拍過 但是這樣的手法我不能接受
只會讓人民活在恐懼之中

我一直強調你不違規警察也拍不了你
大家都有考過駕照
什麼是違規
什麼標線代表什麼限制
什麼標誌代表什麼限制應該都有讀過
雖然大部分我也都忘了
但是駕車出門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有沒有放置警示標誌跟你違規有很大的關係嗎
跟你有沒有守法觀念有關係吧
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駕車出門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支持警察大力執行交通違規的也是大有人在
想不通為什麼大家都知道速限還得要放置警示標誌才能拍照的人也大有人在
當然持相反意見的人也大有人在
eric 孫 wrote:
但就是有少數警員~忘記穿~.不幸遭車輛追撞.造成傷殘 怪誰?
就好像手銬 防彈衣 ~忘記使用~. 遭歹徒攻擊受傷.倒楣是誰.

當然自己應勤裝備沒準備好不能怪別人
但是撞人的人自己都沒注意前方情況
把所有責任歸咎到他沒穿反光衣不公平吧
那以後大家開車出去騎機車出去也不要帶眼睛好了
反正晚上路人一定都沒穿反光衣
我撞到人有人會挺我
eric 孫 wrote:
在台灣無論是誰騎開車在路上.每天一定都壓到地上一條白實線?
告訴你這~一條白實線~名稱為路邊邊線 一張600元
警員真要抓光站在路口一天可以開上1000張
你會再說~誰叫你要壓線.不壓就不會被開這種風涼話~

開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為什麼會壓到???
兩線道以上中間的白虛線變換車道可以壓到吧
那應該不算違規
你開在你的車道就算要左轉彎右轉彎也不會壓到白實線邊線
會壓到邊線到底是怎麼開的???
有的駕駛愛超車變換車道當然就壓到白實線並且跟機車搶道
白實線也是為了區別出汽車道跟機車道
白目汽車駕駛跟機車族搶道被開單我覺得應該啊
再說考駕照這個標線代表什麼應該也有寫
就是叫你不要亂變換車道
你壓到警察認為你亂變換車道告發也無可厚非
本來就是不要壓到就不會被開單
這不是風涼話
Alex0506 wrote:
那我覺得你還蠻適合在警總時代或像是蓋世太保 秘密警察的年代
損害民眾權益 你還當他們是聽從上面命令 努力工作的好榜樣
有怨言的你就說是我們這人不聽話 活該....

我從頭到尾沒說各位被開罰單的大大活該吧
我只是說違規就是違規
你不違規警察也沒辦法拍到你
我這種理論錯了嗎
駕駛的權益不是警察讓他損失的
而是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而讓自己損失的
在不合理的路段拍照很引起公憤
台灣到底要依情理法還是法理情咧
這本來就是兩難的抉擇
你沒辦法去決定
我當然也沒辦法去改變
cwh0128 wrote:
就這樣還被開過一次"輪胎壓雙黃線"
真是E04~

台北市首善之區
交通告發也很認真
所以到台北市開車騎車要更專心

modenalin wrote:
在那個點更之前,就是...(恕刪)



啊啊啊啊....

您說的這段路, 的確是沒看到有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啊... 速限是60嗎?.... 每每晚上十點左右經過,只要路況良好車不多,右腳一不小心就踩深了點....

想請問一下如果是夜間流動照相的話,是不是一定會有閃光燈"才拍得起來啊?
綠巨老人 wrote:
這位大大對不起我沒有...(恕刪)


開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為什麼會壓到???
兩線道以上中間的白虛線變換車道可以壓到吧
那應該不算違規
你開在你的車道就算要左轉彎右轉彎也不會壓到白實線邊線
會壓到邊線到底是怎麼開的???
有的駕駛愛超車變換車道當然就壓到白實線並且跟機車搶道
白實線也是為了區別出汽車道跟機車道
白目汽車駕駛跟機車族搶道被開單我覺得應該啊
再說考駕照這個標線代表什麼應該也有寫
就是叫你不要亂變換車道
你壓到警察認為你亂變換車道告發也無可厚非
本來就是不要壓到就不會被開單
這不是風涼話
------------------------
借你的話用用 ~開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為什麼會壓到???~
如果你車道上有違規併排停車.你會等他把車開走.再繼續行駛車道上
還是你要靠左開.這一靠左恭喜你違規啦 壓到車道分隔線=600元
或是你在汽車車道上開車忽然你要靠路邊停車壓到(汽車道跟機車道)分隔線=600元
若你被開這種我想你不會說風涼話吧
附註一點:
開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為什麼會壓到.......不是每條車到線都是直的.有機會去看看新生北路是S型的我不性你不會壓到白線
------------------------------------------------
看見人跌倒了.不去幫忙就算 竟怪傷者走路不小心.心態真是可議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eric 孫 wrote:
如果你車道上有違規併排停車.你會等他把車開走.再繼續行駛車道上
還是你要靠左開.這一靠左恭喜你違規啦 壓到車道分隔線=600元
或是你在汽車車道上開車忽然你要靠路邊停車壓到(汽車道跟機車道)分隔線=600元
若你被開這種我想你不會說風涼話吧
附註一點:
開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為什麼會壓到.......不是每條車到線都是直的.有機會去看看新生北路是S型的我不性你不會壓到白線
看見人跌倒了.不去幫忙就算 竟怪傷者走路不小心.心態真是可議

案例1
-------路邊--------------------------
ooooo併排車輛oo大大的車
-------白實線---------------------------
車道1
---ooo--白虛線--ooo----ooo----ooo----ooo---
車道2
=======分隔島==========
案例2
--------路邊--------------------------
ooooo併排車輛
--------白實線--------------------------
車道1o 併排車輛oo大大的車
---ooo--白虛線--ooo----ooo----ooo----ooo---
車道2
=======分隔島==========
抱歉
o表示是空格
我按空白後預覽虛線或字會擠在一起
希望大家看得懂@@

案例1表示跟在後面的車也駛出邊線
駛出邊線就是算違規
所以你靠左一定壓到線
所以一開始開在這條車道上就是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2.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

案例2就算往左靠也是壓到白虛線不算違規
白虛線是可以變換車道的
所以沒違規
如果一上馬路就在道路1或道路2行駛
我實在想不透要怎麼壓到線

就算S型也可以控制不壓到線吧
只要不跟隔壁的車搶道硬切出去邊線
根本不會壓到S型道路的邊線
不然監理站為什麼要考S型((那好像是我那個年代,現在好像沒了))

我實在搞不懂講交通規則跟人跌倒有什麼關係@@
那自己小孩不顧好在賣場亂跑跌倒怪賣場設施太爛嗎
如果是我會自責怎麼不把小孩顧好
害自己的小孩受傷
而不是受了傷才怪賣場為什麼電梯等設備這麼差
所以責任都別人背
那自己都不用負責任嗎
RICK wrote:
今天晚上小弟到馬場町...(恕刪)

昨晚約7:00左右行經此路段,有兩名員警在此超速照相,在超速照相的前方約50M處有設立"前有超速照相" 的警示反光牌。
這路段沒有設立固定的"前有超速照相" 的警示反光牌,所以只要有"前有超速照相" 的警示反光牌就表示有警察在抓超速照相。
綠巨老人 wrote:
案例1-------...(恕刪)

重點
1.案例1 壓到白實線就會開單.
2.警員真要開單光站在路口就可以開上千張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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