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欠銀行22萬500萬房子被法拍

心中的靈魂 wrote:
銀行授信徵信評估不檢...(恕刪)


今天我才看到一位真正能把問題說明的朋友.

很多人在這邊論對與錯,重點我們都不是當事人,這個個案跟社會犯罪案件不同..不能論是與非

還有一些很奇怪的人,在那邊妄加論同情不同情..

台灣的銀行界是有很大的問題,何謂受害者?是銀行,是借款人?

可是很多在這邊論法律論正義的人,往往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成了銀行的錯..

而別人被拍賣就都是活該?

事實上的銀行有加害者角色,諸位都遇過銀行行銷吧?以前很多人根本不需要辦卡,不需要借錢.
台灣的銀行掌握了一些經營手段,不斷把你養肥,之後再好好屠殺..

但銀行也是你的夢想實現者,往往買房買車就得跟銀行打交道,這時銀行又成了你的恩人.

重點已不在銀行本身了,而是經營本身的,為了實現最大利益,什麼昧著良心的事情都會幹出來,只要不違法,或者不被攤開說,這種事就會出現..

最後只能說法律是在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在保護弱勢的人.



這案子沒什麼好討論的
欠債還錢!
欠銀行就可以裝可憐
欠一般民間人士可沒麼簡單
更何況,小弟淨資產可能沒有那位欠錢不還,
裝弱勢那個無賴這麼多
真的是應驗了一句話...不要臉的最大

老實說,這文章裡面真的很誇張
記者的素質喔!有目共睹
喬丹大帝 wrote:
其實銀行有沒請人過去
我們局外人真的不知道
...(恕刪)


這新聞太誇張了

一直到拍賣掉才知道自己的房子沒了?

有這麼蠢的債務人嗎?

從一開始違約到查封,銀行都會不停通知債務人,連查封都會由法院寄發查封通知書,拍賣也會寄發通知書

結果債務人連自己房子被拍掉都不知道?


有這麼誇張的債務人,那被拍也是活該的吧?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ppgod wrote:
我終於了解國小老師教...(恕刪)

是在說我?
ps671042 wrote:
這案子沒什麼好討論的...(恕刪)


這邊我就要說一句了..你這樣說好像那個借款人就該死?

....就算借款人無賴,萬一銀行處理真的有問題,遇到事情的是你我,那又如何看待..

所以說台灣人這方面真的很落後....

這邊很多人著重在借錢還錢,但有一個更大的問題,銀行處理有什麼問題?才是重點..



dinkdink wrote:
銀行處理有什麼問題?才是重點..
....(恕刪)


那還要麻煩請教一下

你所認為『銀行處理的問題』是指什麼?

不如您先回答您自己提出的重點吧.........

其實不管是銀行還是債務人,不會有任何一方一定是加害者或受害者,誰加害或誰受害,只能看個案來決定。

至於個案事實為何?在樓主所提的新聞連結,如樓上很多人所言,這事實是有問題的。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HaHaSue wrote:
那還要麻煩請教一下你...(恕刪)



"該銀行要求將位於台北市景美的母親房子法拍,最初法院認為不符比例原則,要求他們協商,該銀行只接受一次清償或每月還4萬元分六期償還兩種方案。她沒有能力還,結果協商破裂,但銀行未告知協商破裂,就再次申請法拍。當執行處通知她搬遷時,她才知道房子被銀行以211萬元賣掉。"



新聞中說要拍賣她母親的房子來還債,到法院法官要他們雙方協商,但銀行最後還是把她母親的房子拍賣了.


因此新聞中只說房子是母親的,不知道是不是她本人的名下..

這新聞有頗多奇怪的地方,很多人沒有好好思考..

光是在那邊強調借錢還錢,其實有一些問題的..

美國最近也是有一則也是房子拍賣問題的新聞,因為銀行手法太惡劣,法官判借款人無需還錢,一筆勾消.

這則新聞背後,已不在借錢還錢的問題,而是銀行採用的方法有問題時,如何來保護人民.


而另一方說法是
遭點名的銀行上午指出,按照銀行正常作業流程,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情形,上述案例應是銀行在與客戶長期還款溝通無效、且客戶採取其他動作抵制銀行討債動作,銀行不得已採取的保全動作

不是當事人無法知道內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事,銀行拍賣了房子,合不合法卻有議論.

銀行拍賣也要法院準才行
為何第二次準了無從得知
未見到真正事實面各位爭論也沒用


但就一般而論
如果只欠22萬
通常會駁回拍賣申請,
法院為何沒叫銀行轉向拍賣動產?
還有可以扣存款、薪水
全都沒有可以扣?why?
如果單純只有欠22萬就被拍賣500萬的房子
法院方面才是追問的對象!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我覺得上面有些人的回應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例如.
不是當事人無法知道內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事,銀行拍賣了房子,合不合法卻有議論.

經過地方法院的查封動作,會不合法嗎?

還有.
但就一般而論
如果只欠22萬
通常會駁回拍賣申請,
法院為何沒叫銀行轉向拍賣動產?
還有可以扣存款、薪水
全都沒有可以扣?why?
如果單純只有欠22萬就被拍賣500萬的房子
法院方面才是追問的對象!


法院何時需就個案調查舉證?

只要債權銀行提出債務人名下另有資產,就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啦! 端看債權人提出的執行申請為何.

就本案而言.
新聞中說要拍賣她母親的房子來還債,到法院法官要他們雙方協商,但銀行最後還是把她母親的房子拍賣了.
誰知道在這些借貸裡面,債務人的母親不是保人的身分? 若他母親是保人,查封他的房子也是剛好而已啊!!
天天白日夢 wrote:
銀行拍賣也要法院準才...(恕刪)

我覺得第一次不准是因為---法院請債權人就債務人是否另有可查封之資產而退回.

第二次為什麼准了..
答案就像你說的.....
還有可以扣存款、薪水
全都沒有可以扣?
經查過無任何資產可查封或扣薪...所以準了.

其實,法院要排定執行的時間速度有時可說曠日費時,絕非今天送狀明天就查封(效率沒這麼高啦).
況且送狀須檢付不少資料.包含對債務人的存證信函,存證信函中一般而言都會有給債務人的處理期限..
期限前債務人不設法解決,被查封真的只能說活該.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