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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調漲健保?生氣!

xxxxx555x wrote:
不知道可不可以強制退...(恕刪)



照顧老榮民啊 跟其家屬


前者是不用看診費 後者是半價 所以其他人是繳辛酸的 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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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上大大 對於 馬先生來說 面子比裏子重要

就算什麼東西都不會做 也要康人民之慨 給台北市民一點東西看看


我繳那麼多健保費 ,去年才看過一次感冒!

但是因為我收入高, 所以保險費要高?

這什麼邏輯?

我可不可以不加入健保,只加入私人保險?

如果不行,這是什麼理由?

憲法只有規定全民健保是福利

可是不是一定都要參加

我不要享有這項福利不參加不行喔?
台北市欠錢可以不用還哦!不會分配款扣下來嗎?整天蓋些豆腐渣工程,就台北市比較屌,欠錢不還,要再漲全民的保費,最好做人可以再無賴一點!說什麼因為外縣市人口比較多在台北市工作等屁話,台北市的分配款拿這麼多,不然別拿這麼多呀,分給台北縣呀!現在什麼都亂漲一通,油電,瓦斯,還搞得負債到達之前不及的高峰,19兆7千億!真搞不懂是在充實黨產嗎?為以後作打算嗎?不是什麼都漲了嗎?
電腦是永無止境的錢坑
阿文0812 wrote:
保險是使用多的人繳的...(恕刪)

換個想法吧!
到了某一天樓主沒錢卻得看病的時候,我們這些兩年看不到一次病的人,也是一直在替樓主繳錢好讓你可以看病呀!
將心比心一下,甚麼地方都會有黑暗面,不過樓主的付出並不是只有被黑暗面吞噬掉,還有更多需要的人等著幫助!
如果今天樓主已經三餐不繼了,完全繳不出錢來,那另當別論!
既然樓主今天又不是要付出總收入的1/4來繳健保費,我想..........當作善事吧!
不是每個人都像樓主那麼有福報,收入又高,又不會生病!
亮哥+ wrote:
解釋再多也沒用,各級政府的收入支出編列早經通盤規劃.
當初會要直轄市多負擔部份補助也必是考量到直轄市原本分配到的資源較多.
資源來自那兒?還是人民的口袋.
將人民納稅錢亂花光所以繳不出錢來,所以要變相加稅提高健保費.

想一想,那筆錢如果可以正常繳給健保局,何來虧損之說?可見原本的歸劃沒有太大問題,是可以差不多收支平衡的.

原本中央撥給你較多的預算,用意在補助人民.就算你覺得不合理,有二種做法,第一種,當初有種一點不要拿中央這筆預算,第二種,拿中央預算後,因為不合理,所以這10%可以凍結不使用.那試問後來那筆10%的錢你有預留下來嗎?還是公然花光無視補助北市人民健保之義務?


拜託一下, 麻煩再去看一下北高二市的健保費爭議好嗎?
會有這個爭議並不單純是因為考量到各級政府負擔能力的問題
直轄市資源多, 所以當初規劃的負擔多, 這看起來似乎很合理
但問題出在兩個方面:
1. 自從中央更改統籌分配款的使用, 北高兩市的資源就相對變少了
2. 不管是勞保條例還是健保法, 都只規定比例, 投保設籍方式是由健保局認定的
3. 大法官也曾做出解釋, 地方政府只必須照顧設籍人口, 要北高二市多負擔非設籍人口也有爭議
4. 北高二市印象中欠的部分是設籍人口與健保局認定不同的差異, 而非都沒有提撥

所以看問題不能只用單純的 "因為...所以..." 的單純直線式思考
而應該把問題的爭議點跟其他條件一起加以考量, 才有助於問題解決
不然北高二市也可以大喊說這根本是中央為了硬拗直轄市的片面決定, 沒有法律授權
但這樣問題有解決嗎? 還不是淪為口水之爭而已
就是因為現在許多人都是以 "解釋再多也沒用...反正...如何如何..." 的方式來討論問題
因此爭議才會這麼多

目前積欠的健保補助款北高二市要不要繳, 以及要怎麼繳我沒有太大意見
理由也像多數人說的, 北高二市的資源比較多, 負擔多一點也是應該的
但問題是出在現在各級地方政府的條件與當初健保開辦時設定時已有一段差距
例如不到兩年前, 北高二市的統籌分配款被大幅降低, 而北縣爭取到前所未有的高額
這些也都是必須要加以考量的現實問題
所以我認為健保補助款、統籌分配款、地方制度權責爭議, 都是必須要加以調整並明確規定的
不然往後不管是誰執政, 這些爭議都會再起來的

另外, 健保補助款 並不是 健保費, 目前爭議是各級政府經費撥補的爭議
而不是所謂 "北高二市政府收了人民的健保費卻不繳給健保局", 這是兩碼子事
不要再相信這種觀念混淆的謠言了
Lutz wrote:
拜託一下, 麻煩再...(恕刪)

不要混淆視聽

1.所謂分配款的部分
其實這是北市最理虧的部分

因為直轄市的法律地位
加上其他的收入
台北市就算有減少一點點
除以台北市的人口數
可是還是大幅超過其他的縣市
幾乎以倍計

有拿到最多錢的不繳
可是要拿少的去填

這樣公平嗎?


2.你所說的所謂法律爭議的部分
早較有有定案了
就是北市要還錢
這是沒有疑問的


Candywayne wrote:
1.所謂分配款的部分
其實這是北市最理虧的部分

因為直轄市的法律地位
加上其他的收入
台北市就算有減少一點點
除以台北市的人口數
可是還是大幅超過其他的縣市
幾乎以倍計

這樣的說法也有問題, 問題在於
1. 統籌分配款不全是拿來用於健保補助款的, 還有其他經費要支出
2. 中央一邊自行認定設籍人口, 一般刪減統籌分配款, 等於是改變當初條件, 這樣合理嗎?
3. 在新的地方制度法概念中, 中央認定的設籍人口方式事實上是有所爭議的

Candywayne wrote:
2.你所說的所謂法律爭議的部分
早較有有定案了
就是北市要還錢
這是沒有疑問的

法律爭議部分, 北市有勝訴, 也有敗訴
但並不是指同一個案件的敗訴, 而是分別提起積欠部分的裁決
且不管是從法律學者或是台北市與健保局的說法中, 都仍可看出有爭議的部分
因此我認為已裁決敗訴部分北市應還沒有太大問題
但後續新增部分, 特別是大法官解釋後的部分, 以及將來的計算方式, 都有修改的空間
Lutz wrote:
這樣的說法也有問題,...(恕刪)


"統籌分配款不全是拿來用於健保補助款的"
但是就整體資源來說
北市的確分的比其他的縣市多

你的說法不能解釋
拿到最多錢為何可以不繳

法院如果計算方式如果有爭議的話
那不會要北市按原來的部分還錢
所以不要拿一小部分來說
為什麼沒人要來連署健保倒閉!? 我投一票
linsh09 wrote:
為什麼沒人要來連署健保倒閉!? 我投一票...(恕刪)


如果你家中有生病的老人小孩,尤其是慢性病
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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