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jjjhg wrote:是呀,沒本事付錢的老闆就不要隨便請人
若有各行各業的老闆看到這篇,真的覺得請人要小心點,或是盡量少徵人呀
免得自己麻煩,當員工的也要花時間提告
真有本事,就自己一肩扛起來做就好啦
幹嗎請人來上班還不按規定給錢咧,真是自找麻煩呀
蔡肥貓 wrote:
感謝所有熱心網友 ...(恕刪)
蔡肥貓 wrote:
老闆又搬出我們是小公司 不可能遵守勞基法的理由
蔡肥貓 wrote:
四年新制的的資遣費(32500*2)65000
蔡肥貓 wrote:
因為我老婆平常領的薪水是32500 合計前六個月的薪資平均 乘上勞基法的56天因該是60666 相差快約4萬多
但老闆娘堅持只給勞保的投保金額18300 而非我老婆平常領的32500 並且產假只給30天 也非勞基法規定的56天
tinashen wrote:
為什麼是嚇小朋友的?
很多人聽到這個就被嚇到
aristocracy wrote:扣繳憑單是否以18300計算,從樓主PO文中並未得知,
高薪低報可以省所得稅
可是也損失勞保投保金額
不見得有賺到喔majumi wrote:
2.資方確實是高薪低報,但,過去幾年的扣繳憑單是否也以18300計算? 如果是,老婆是否也受惠很多年了呢?
蔡肥貓 wrote:
他老闆娘都只有投保一家事務所的投保薪資 可是卻都在繳個人年度終和所得稅時
都給我老婆三張扣繳憑單
蔡肥貓 wrote:由樓主這部份所述,我認為資方並不是盧小小而已,
老闆還拿出一張 一到五月的薪資收據(18300)要我老婆簽名 端詳了許久 因為這張算是收據而已 我老婆有簽名
蔡肥貓 wrote:以上這一段,並未說明第一次離職的日期是什麼時候,
本人的老婆在93年7/5月到該公司任職 先前有先工作過約6年 後來因故自動離職 三個月後 老闆娘與諾加薪 邀請我老婆再度回到公司上班
我老婆於98年6/28日於豐原新惠生婦產科醫院自然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