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kat wrote:
法律上遭受毀損傷害時...(恕刪)
嗯~如果最後的結果會這麼順利的話,
是能鼓勵很多遇到這些事的鄉民.
kikikat wrote:
法律上遭受毀損傷害時,是可以請求回復原狀,所以不一定非得要求賠償金錢
既然殘值沒那麼高,對方的認定是她的事,你只要主張你的請求,其餘交給法官
所以當然是要求修復至原狀,你也可以主張至原廠修復,不一定要去對方修車廠
如果對方賴皮,不理你,你就可以要求法院請求強制執行。...(恕刪)
fisheries wrote:
法源為何?...(恕刪)
kikikat wrote:不一定是這樣。法條的規定是:
法律上遭受毀損傷害時,是可以請求回復原狀,所以不一定非得要求賠償金錢
既然殘值沒那麼高,對方的認定是她的事,你只要主張你的請求,其餘交給法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