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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飆仔~~~最好的方法~~!!!!!(絕對會殺到人唷~~^^)

我覺得應該在路平專案的時候裝上鋼索自動升降裝置取代人力 這樣可以節省成本

鋼索升降另外配合口袋戰術實施 在袋口抓那些活著的漏網之魚
熱血物語 wrote:
...
聖經上有個故事...(恕刪)


補充一下
約翰福音 第 八 章
8:1 耶穌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來到殿裡,眾百姓都到祂那裡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
8:3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
8: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誘耶穌,好得著把柄告祂。耶穌卻彎下腰來,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
8:9 他們聽見了,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的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b 誰能定罪並赦罪? 八10~11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沒有人定你的罪麼?
8:11 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參考連結
版主恕我說話直了點

你觀念有問題


今天你這樣做,成功的殺了幾個飆仔(你怎麼判定的?路過你家門口都算?)

哪天被人蓋布袋,嚷著要為親友報仇,你作何感想?

以暴制暴不是這樣用的,

恐怖統治與見人就殺完全是兩碼子事,

今天你在台灣這塊土地上,你有本事這樣玩就也要有本事承擔後果


如我簽名檔 


「有資格開槍的,只有那些有著被射殺覺悟的人!」


好好想想吧,感覺是個小鬼,心智上
撃っていいのは、撃たれる覚悟のある奴だけだ

ryoma77224 wrote:
版主恕我說話直了點
...(恕刪)

單就這點
我有稍微去看了一下樓主發的文章
目前是大二OR大三
我也覺得發出這種文心智上的確有點...
jason00124 wrote:
教唆殺人?這個罪不輕...(恕刪)


我說這位網球先生

沒必要這樣吧!

對於這樣的文章

會用這樣的態度來回應

真的很懷疑

你是不是飆車一族

真心的希望你不是



大約半年前我跟朋友三人

騎車從台北下去台中

到達時我朋友臨時有事

又返回台北

在台中的中港路上

被逆向行駛的飆仔撞倒

要不是路人相救

甚至還會被毆打

對於這樣的社會

你還能怎麼樣冷靜去面對

所以我想樓主才會來這稍稍發洩一下情緒

有些發洩的文章

打出來心情真的會比較好

就好比網球先生你回應老師是工人這篇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體會樓主的感受




對於飆車族

最有用的方法就是鞭刑了

至於怎麼抓飆車族

台灣警察可以訓練一個特殊部門

部門內配有有重型越野機車數台

以兩人為一個單位 去追捕

在埋伏路口

用強化漁網代替鐵線

把人連車一起抓住

這樣一來可以避免血腥的頭顱分家事件發生

畢竟我們都不希望

哪天騎在路上

會無意間看到那些飛太遠~沒被處理掉的殘骸


小弟淺見!







good cat wrote:
我說這位網球先生沒必...(恕刪)

其實~有種東西應該滿好用的
可是技術可能還沒到那邊
那就是電磁脈衝
反正現在車子都有CDI
電磁脈衝~搞下去一定癱掉
至於這位大大說的強化漁網
車子在行進間發射漁網
飆仔一定會雷殘
雷下去後說不一定還告你勒
反正我的認知罪魁禍首就是人權團體
回報達人 wrote:
備份先,這篇絕對有教...(恕刪)

是不好沒錯啦~不過!!

等哪天你快被飆仔無辜痛毆的打死時~那一刻相信你就會體悟到該要先死的是誰了?!

高級米蟲
id714458 wrote:
其實~有種東西應該滿...(恕刪)




我承認漁網真的是濫招

電磁脈衝~~也許真的可行


不過希望政府可以有覺悟

面對治安越來越差

犯罪年齡層也越來越年輕

對他們來說

關個幾年出來~可以變的更兇更狠

牢獄的處罰是要針對會反省會思考的人

鞭刑才可以有效的

讓那些不會想的小朋友們

學到教訓!
acer790 wrote:
看了新聞........

我覺得政府應該辦一個"全民殺很大"~~殺飆仔運動~~

台灣的警察我先不與評論~~先丟一邊吧~~不用管他們了~~(無能阿)

每隊人馬準備""細鋼索""一線道就好~~~~(一對人馬大約要有30個武裝平民)

等飆仔出沒的時候.....就像對付魔鬼終結者裡面的"重機終結者"一樣~~~

綁好細鋼索~高度大約140~150公分~~~

當然瞄準的是脖子~~

然後放鬆在地上~~~

等那些垃圾出現的時候~~~用力拉起來~綁緊~~

在來~~

就會聽到一推慘叫聲了~~

美國有曾經發生類似的案例~~

運氣好的才喉嚨破掉而已~頂多氣管跑出來而已啦~~死不了

運氣差的呢.....丟垃圾桶囉~~





獎勵原則: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10人~~~頒發獎狀~~~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30人~~~頒發獎金~~~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50人~~~頒發獎金X1.5~~~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75人~~~頒發獎金X2~~~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100人~~~一年不用繳稅~~~

每隊人馬一個月殺超過200人~~~兩年不用繳稅~~~




這樣好不好呢~~????(一定會有人說)

這樣太好了吧~~!!!!!(我說~~!!!)

因為飆仔......只不過是一種動物而已阿~~!!~~沒價值......

不對~~它們有價值~~除了腦袋以外~~其他可以做醫療用途阿~~

很好阿~~!!


等政府回應囉~~~他們應該也知道吧這種事是多麼的好阿~~^^


如果有人辦到了 樓主不要被牽托啊~~~
哩厚:)) www.flickr.com/photos/caspar33/
  政府已經想好了....路上人孔蓋其實是對付標仔的陷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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