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ccpu wrote:請你搞清楚警員的用槍...(恕刪) 用槍過當?不會吧,原來逃避加上衝撞臨檢站警察是不能開槍的喔。難道要先等一個警察被撞死了,然後警察才能開槍?也難怪社會越來越亂,就是有這種心態(吃定警察不敢開槍,開槍就投訴)
真的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也不知道要如何聲援才有實質幫助?一人一信寄給王署長,表達心中對此不公不義之事嚴重的不滿,或許有些幫助吧主旨和內容就請大家複製貼上吧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信件主旨(subject):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內容(content):支持基層員警維護治安決心。主官管負起責任拒絕民代關說施壓。反對員警個人支付看護費。
risccpu wrote:很多無照駕駛遇到臨檢也會心虛啊!如果知道許姓少年就是強姦殺人犯,打爆許姓少年的警員我們都要稱讚一番 "如果知道" 這就是重點啦如果知道,早就把他打成蜂窩啦~~問題是當初誰知道??如果知道,有哪個民代敢接這個選民請託案??聲援基層員警這是一定要的,不管是這個案子,或是其他特權酒駕關說~但是有人用這個來抵制當時不知情的民代,就令人覺得別有用心了.....
開車衝撞, 警察還不能開槍, 那坦白說警察也沒什麼用了~還掏腰包付醫藥費? 也只能說議員們好大的官威呀~難怪治安敗壞, 飆車族抓不到, 都是議員們惹得禍~話說當初也討論的沸沸揚揚, 多數人都是支持警察開槍是合理的, 根本就是議員一意孤行.現在只是證明當初的多數民意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