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66214 wrote:
錢已經不是問題..我...(恕刪)
社會上工作何嘗不是這樣呢??
我之前的一個工作
離職前老闆就對外放風聲說一些有的沒的(不過信者恆信啊)
離職後老闆也還請同事不時的連絡,看我在幹嘛!!!
我也很不爽啊
又能怎樣呢??
所以我就弄走了他大約5~6千萬的生意吧
要計劃啊!!!
忍吧
所謂[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別逞一時之勇
告什麼告啊
光是接傳票上法院
也許還要請律師
搞個一年也不見得有結果啊
告什麼告啊
別再出餿主意了
長鼻浣熊 wrote:
社會上工作何嘗不是這...(恕刪)
brexchen wrote:
看完後, 除了無限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