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那個被歐的學生有人罩他, 他們敢打嗎? 從他們打一個人就要約那麼多人壯膽的情況來看,
根本是一堆爛咔, 只會欺負人而已. 要讓他們不再動手的最好辦法, 就是讓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
不管是常跑少年法庭, 或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人歐打, 或家裡電話被call爆...
只要他們知道後果實在很划不來, 才有辦法讓他們稍微安份一點.
他們應該也要知道, 放學回家的路上, 走到最後一定會落單的, 他們一堆人不會同住一間屋子吧.
仇人一多, 總會遭到報復的, 不讀書就算了, 為什麼要搞到連隻身在外都擔憂不已呢?
打人的就要擔心被人打回來, 以他們智商, 應該只能明白這個道理. 其餘的高調理論, 他們很難懂的.
那麼 灌暴他人無名 信箱算霸凌嗎?
這些人傷害到甚麼? 被千夫所指? 信箱沒法用?
他留信箱 blog不就是要人回應的?
被人回應到暴也是他自己的行為所致 算甚麼霸凌?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權利? 你怎麼不說說加害者有圍毆弱小的權利嗎?
這些共犯機構再壓下事情的時候
你有幫這些受害者要求權利嗎?
現在居然跟加害者要權利
真是有毛病
最後一句你是在"網路霸凌"我嗎?
"加害者有圍毆弱小的權利"?
沒有,這是犯罪.
但是只有現行犯才可以當場"制止",
而且不是事後公開毆打,
就像新聞常常看看被害者家屬去到警局毆打加害人一樣,
實際上加害人可以控告對方傷害,
一碼歸一碼.
"共犯機構再壓下事情"
那是共犯機構的問題,
你還是沒有權力因為政府學校的怠惰而有權力制裁他人
就事論事,
沒必要人身攻擊,
我一樣不贊成霸凌行為,
但是我更不同意以暴制暴的做法.
那就表示台灣是不需要法治的國家.
是一個誰有拳頭誰就最大的國家
正確的法治觀念才會帶來正確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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