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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指責那些霸凌弱智同學的國中生同時,不也做著跟那些國中生一樣的事情

灌爆無名,灌爆信箱的作法本來就是屬於一種網路霸凌,
但是對於這十二位少年肢體霸凌相比,網路霸凌很輕了。
這樣只是讓他們感受一下被『圍爐』的感覺,
如果網路霸凌還不能讓他們感到懼怕,我是很支持讓他們直接感受肢體霸凌。
難不成那部影片還會是演出來的嗎?

我是沒去灌他們信箱,但是多打一只是操行扣分外加兩萬塊賠償,未免也太便宜了點……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我覺得那些國中生才不管什麼改過向善, 給不給機會自新, 他們只怕會被人打回來而已.
若是那個被歐的學生有人罩他, 他們敢打嗎? 從他們打一個人就要約那麼多人壯膽的情況來看,
根本是一堆爛咔, 只會欺負人而已. 要讓他們不再動手的最好辦法, 就是讓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
不管是常跑少年法庭, 或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人歐打, 或家裡電話被call爆...
只要他們知道後果實在很划不來, 才有辦法讓他們稍微安份一點.

他們應該也要知道, 放學回家的路上, 走到最後一定會落單的, 他們一堆人不會同住一間屋子吧.
仇人一多, 總會遭到報復的, 不讀書就算了, 為什麼要搞到連隻身在外都擔憂不已呢?
打人的就要擔心被人打回來, 以他們智商, 應該只能明白這個道理. 其餘的高調理論, 他們很難懂的.

霸凌:指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行為,是持續重複出現在固定孩子間的一種欺凌現象。

那麼 灌暴他人無名 信箱算霸凌嗎?
這些人傷害到甚麼? 被千夫所指? 信箱沒法用?
他留信箱 blog不就是要人回應的?
被人回應到暴也是他自己的行為所致 算甚麼霸凌?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權利? 你怎麼不說說加害者有圍毆弱小的權利嗎?
這些共犯機構再壓下事情的時候
你有幫這些受害者要求權利嗎?
現在居然跟加害者要權利
真是有毛病



最後一句你是在"網路霸凌"我嗎?


"加害者有圍毆弱小的權利"?
沒有,這是犯罪.
但是只有現行犯才可以當場"制止",
而且不是事後公開毆打,
就像新聞常常看看被害者家屬去到警局毆打加害人一樣,
實際上加害人可以控告對方傷害,
一碼歸一碼.


"共犯機構再壓下事情"
那是共犯機構的問題,
你還是沒有權力因為政府學校的怠惰而有權力制裁他人

就事論事,
沒必要人身攻擊,
我一樣不贊成霸凌行為,
但是我更不同意以暴制暴的做法.
那就表示台灣是不需要法治的國家.
是一個誰有拳頭誰就最大的國家

正確的法治觀念才會帶來正確的生活環境.
小弟不覺得到這些傢伙的留言版上譴責他們的行為有什麼不對咧?

他們會把這種事情拿出來宣揚,就表示他們根本不認為這件事是錯的

今天一群人欺負一個正常人都很令人難以忍受

更何況是欺負一個有智能障礙的"同學"

網路上的鄉民們沒有制裁他們的力量

只有靠留言來表達立場

如果連這點事都不對

那麼是不是連殺人都能貼上網

然後再來耀武揚威一下?
從校園到網路霸凌這只證明了一件事, 人多, 拳頭大的講話算數.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交給專家!!!!
人本就是專家!!!
把12少交給他們!!!
他們會用"愛"感化12少
以人為本阿~~~

shchain wrote:
令人無言的回覆就當作...(恕刪)

那閣下希望我們這些鄉民怎麼做?
冷眼旁觀?
還是說閣下有更有建設性的提議~
提出來討論討論呀~
我想大家應該會很樂意去行動吧
wei0518 wrote:
交給專家!!!!人本...(恕刪)



網友已經快把他們教育好了,現在送去人本不就給撿現成的了?



話說,無名換個帳號又是一尾活龍~大不了就不要上網,不痛不癢,小朋友們驚的是:怎麼那麼多人知道他們打了人啊?而且連姓名電話都被找出來...

不,應該是說,他們是發現怎麼那麼多人不認同他們去k一個該打的人呀....因為他們本來就希望大家看到那個影片的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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