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不可能這樣蠻幹的,司法是伸張正義唯一的途徑.可是整件是真的讓人很氣,如果可以連署,我希望是向阿富汗一樣用遊街的方式,不用走多遠,五公里就夠了,我會賞給他一頓粗飽的,而且讓他走完後,一切也恢復平靜...可是,小天使真的希望我這樣對他的父親嗎?我不知道...
人權團體從不會關心被害人他們只會替加害人脫罪即使是面對被煮熟的嬰兒她們只能聳聳肩 然後說 "阿 就已經發生了阿 不然怎麼辦 殺了黃父也救不回嬰兒阿 "於是我們又要替這禽獸花費牢裏數十年的飲食費白吃的人權團體
我想問一下了解法律的各位~一個問題!!就是~~小孩媽媽有沒有罪??因為是他刺激所導致的~!!那教唆殺人罪~~是否成立???好奇問一下~~!!!.......................................................死刑只是安慰家長的名詞~~!!!是否執行~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