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alachi wrote:這個難說....也許是別的學校嫁禍的..沒有證據之前,當事人只要失口否認就行了.... 大老跑到長城....只為了要嫁禍給別的學校....呵....不知道這個說法有多少人相信??
alicepalicep wrote:當有三個分別來自逢甲/靜宜/東海的,其他條件都差不多,請問你還會優先選擇逢甲的嗎?...(恕刪) 我想我會~~~一樣的工作...只給逢甲學生起薪給法定薪資、一切按照勞基法 (應該標準頂多跟外勞一樣~~ 再減少一點福利~)之後交給嚴厲的幹部給予好好操練~~~並且透過公司關係來挖洞給他跳這次東海的危機處理得當~ 值得嘉獎~ 只可惜還是沒有看到凶手的誠意~真的就像我說前面說的~ 要整個學校來替兇手扛這個罪過... 與收拾爛攤子~~兇手~ 有 Guts 一點~~ 表現出你的誠意~~ 別躲在後頭~~~就算是遭受全校唾棄與謾罵~~ 只要有勇氣一肩扛起~~ 勇於認錯~~還有能夠以過來人的經驗去阻止其他在街道與景點亂塗鴉的人~~~能夠以身作則~ 日後不再犯~ 並且誠心悔意的要替當時已經受到傷害的地方盡心盡力~犯錯不算什麼... 從哪裡錯了~ 要就要從哪裡修正與收拾千萬不要嘴硬死不認錯而躲在後頭~~~ 這樣沒Guts的人~~~應該會被東海全校整體師生給唾棄到死~~~若我是企業主~~~ 我想東海大學這樣的危機處理態度看下來~~~個人覺得~~~ 應該會給比行情價高些福利的價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