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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小楊5311 wrote:
那些人請告訴我,如果...(恕刪)


樓主我覺得您可以不用再跟某位多說了
"人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 喜歡看的部分"這話送給某位很剛好的
講了兩種契約的不同 不能套用那位還是堅持己見
說判決怎樣巴拉巴拉的
套句爛咖必殺大大的話
網路上 一堆 一知半解的出來亂造謠 有不懂的盲從 只會造成自己困擾
而那些造謠生事的 不是拍拍屁股跑最先 不然就是當自己沒事人一樣的躲起來
網路這種人 沒貢獻只壞事 比垃圾還不如 垃圾只髒環境 網路上亂造謠卻會害死人

基本上我覺得某位跟爛咖必殺講的有像

4371968 wrote:
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今天如果沒有開取貨付款,別人會取貨付款不取貨嗎? 我不覺得責任都在買方,仔細思考,我不會再回應

會有取貨付款是方便買家而有的服務 且取貨付款乃基於信賴買方會依約取貨付款為前提
怎麼有人倒果為因反怪取貨付款這制度呢
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如果人淪落到只能用法律來約束其實挺可悲的
castriess wrote:
樓主我覺得您可以不用...(恕刪)

天啊... "爛咖必殺"... 好懷念的暱稱啊...

他真是超級資深的賣家了...

這會兒... 讓我想起以前"華山論賤"的時代了...
小楊5311 wrote:
...(恕刪)

我的雞奶.............

小楊5311 wrote:
不要再扯到其他部份,要不要,敢不敢,一句話!下標當然要取貨付款,不然勒??但是如果你要挑戰我的話,挑戰司法體系的話,這是你個人行為,但是我一定會用刑法告到你吱吱叫!
你答應了,我自然會開網址給你,你要給誰看我無所謂,這件事我擺明跟你玩,如果不敢就閃邊看電視去.....

關於4371968的狀況就寫到這,不再回應,除非你接受挑戰,考驗司法體系,我才會再回文


沒關係,你不想佐證你論點也沒關係,第一篇很明顯就不是說好,刻意下標的,因為你要這樣刻意的模式,很明顯會造成故意,這樣做我想大家都很為難

就不能比照一開始的,這樣有準確嗎? 這麼多人願意測試,真的是覺得有些失望

關於,小楊5311的狀況就寫到這,不再回應,除非你接受挑戰,考驗司法體系,我才再回文

如果有任何消息,你說會貼上,確實如果所說,我會再看本篇

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今天如果沒有開取貨付款,別人會取貨付款不取貨嗎? 我不覺得責任都在買方,仔細思考,我不會再回應
我覺得法律是一回事
道德是一回事
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又是一回事

有些時候就算你沒有犯法
但是你耍了人,可能你很開心
但就道德層面來說,這種人太自私
一切只想到自己,以自己好為主

這種人教出來的小孩一定跟他一樣
一個社會這種人多了,就亂了!
4371968 wrote:
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今天如果沒有開取貨付款,別人會取貨付款不取貨嗎? 我不覺得責任都在買方,仔細思考,我不會再回應

我只回你這句
那拿刀去砍人的可以說責任不全是拿刀砍人的嗎?今天如果沒有開放買賣菜刀的話

現在社會是做錯事情還要扯東扯西讓自己的行為減輕甚至合理嗎?
汽車版現在有篇文章是開車飆北宜的
同樣也是飆北宜的被罵到翻掉~相反的出來護航的也是用這種類似言論好像飆車不是他們的錯也不是他們願意

幸好現在台灣大多數人還是懂得反省自己而不是有問題就怪罪他人


賣場內有7-11取貨付款 7-11取貨 宅配 郵局 面交 郵局快捷 ,買家選了7-11取貨付款,不是我選的!下標後不取貨付款要怪賣家,這是什麼世界?普龍供嗎?滾吧你...........真想告你.快腦充血了


困獸之鬥....

被這麼多人圍還是堅持錯誤觀念。


觀念。

是除了習慣外最難改變的一種。


沒有作為說話還能如此大聲,簡直是誤導眾生。


施主,我勸你還是出家吧。
01-24 01:04 #456 wrote:
這社會真的生病了 ,真無聊,討論到此


01-24 12:34 #585 wrote:
關於,小楊5311的狀況就寫到這,不再回應,除非你接受挑戰,考驗司法體系,我才再回文
如果有任何消息,你說會貼上,確實如果所說,我會再看本篇
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今天如果沒有開取貨付款,別人會取貨付款不取貨嗎? 我不覺得責任都在買方,仔細思考,我不會再回應


不好意思~我認真的算了一下,某位大大總共又忍不住的回了47篇.蓋了131樓,比辣妹開箱文增加的速度還快~
只能說:各位,你們還真是有時間~ 當然,也跟我一樣好戰

--------分隔線---------
整件事只能說:下標不取貨,此風不可長.
當然,以台灣的司法體系而言,同樣的案子交給不同的法官來處理,也絕對有兩種以上的判決~
不過,樓主的成功案例的確可以讓一些不法的買家有些警惕.
個人認為這是很好的宣導.


4371968 wrote:

沒關係,你不想佐證你論點也沒關係,第一篇很明顯就不是說好,刻意下標的,因為你要這樣刻意的模式,很明顯會造成故意,這樣做我想大家都很為難(恕刪)


版大你讓他好為難阿
因為他實在不知道該點誰了
點來點去都點到自己阿

$60或許是個小錢
不管$60可以買個便當還是幾杯飲料還是什麼,錢就是錢
說什麼浪費社會資源的
請先想一想是誰浪費別人的金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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