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真是悲哀上面長官不挺你(局長還去該瘋漢家道歉!!)記者想盡辦法捅你(看看自由時報寫成什麼樣子)法官不一定幫你(人家是大地主耶..花點錢..你懂的)不相關的也來臭你(司改會大律師...這跟司改有啥關係?)連可能曾經是你學長的也來婊你乾脆廢掉算啦..要警何用?開個槍也要被543 執個法也要被543現在連會玩cS的屁孩都可以大放嚼詞 為什麼不瞄手腳?為什麼不瞄刀子...今天不開槍...下次再見面可以是公祭堂上我不認為該員警開槍有何不妥FB上有網友說的很讚:寧可活著見法官 不要死掉見判官
kook003 wrote:我93'94年待過中和派出所你幾期的,耍嘴皮那麼行,...(恕刪) 你幾期的?劈頭就說人家耍嘴皮@@我沒有期別.已經離開這是非圈很久了你再老也不會是我學長,再菜也不會是我學弟,問期別一點意義都沒有你可以告訴大家,你有沒有這本事不用靠槍就對付一個持刀的神經病呀但是要小心喔~如果你說可以...會有很多人來砲你說...你真猛耶...真強之類的要承受住!工作壓力大,休息就該紓壓,別來這嘴砲討戰了,如果沒有嘴砲證書...會傷神的
支持警察+++++1緝拿術是為了以備萬一而練習,在那種情況下怎麼可能會用的到?又不是葉問。 問這問題的人白目+1就算嫌犯有精神病也不可拿來當藉口,當家屬知道兒子有神經病的時候,家屬有"社會責任"避免他的小孩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及自由。用這當題目的也是白目+1那個民代出來幫家屬講話的一定要炮轟他
ct21910606 wrote:原來01上面警察和曾...(恕刪) 就出一張嘴而已馬英九總統都每天上facebook了警察上01也沒什麼了...不要上班時間上就好不然就學我不爽幹~回家吃自己想隨時嘴砲都沒問題~免驚網妹啦~
如果該名男子是先行砍傷他的家屬,那麼員警是該先對空鳴槍示警還是口頭警告無效就直接開槍制止?(請注意,如果發生地是在室內,可能得留意流彈誤傷的狀況---搞不好人沒被打死,自己卻被流彈所傷!!!)如果該名男子持續持刀砍傷他的家屬,而員警遲疑不敢開槍制止,那麼今天的家屬會不會反過來質問員警為何不早開槍,以制止他傷害更多的人???如果員警因此開槍打死他了,那麼家屬是否還會責怪員警為什麼要開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