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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 遭錯殺 沉冤 十五年 司法.........

當年江國慶案件軍法一至三審審判長為:呂德義

現在在這裡上班: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一處 呂德義專員
地址:11025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TEL: (02)27255700

wenyue wrote:
真是可惡報導不是有法...(恕刪)


+1
除非修法,不然,都過了十年以上了,
那24人還是照樣爽爽過
江家,也只有國賠可以拿
昨天看新聞看到陳肇敏的態度
仍然死不認錯
證據都顯示江國慶是無辜的
他還一直嘴硬江國慶跟他下跪認錯!!
陳肇敏到底知不知道"恥"

我很久沒看新聞看到心情這麼難過了
15年的含冤莫白
這15年江家人是怎麼過的
如果沒發生這件事
說不定現在江家已經三代同堂
天倫同樂!!

這些狗官如果還有一點點良知,就出來把真相釐清吧!
我們現在能做的..只能以與論的壓力使政府嚴辦
只是不知道效果如何

七月蘋果梨 wrote:
我們現在能做的..只能以與論的壓力使政府嚴辦
只是不知道效果如何(恕刪)

"震怒"
"依法處理"
"謝謝指教"

ipt193105 wrote:
想想那場景法官判了他...(恕刪)





十五年前當晚報報出來那個判決 就已經社會嘩然

根本沒幾個人會相信軍方草率而壓人取供的自白書!

一千個道歉也挽回不了一條白冤屈人命

狗官該死!!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
當年江國慶案件軍法一...(恕刪)


一人一信~擠爆吧~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
當年江國慶案件軍法一...(恕刪)

wen75 wrote:
這裡有個有良知的人。


你的網址連結進去 第一張照片是未打馬賽克的屍體照片喔
請備註一下吧
01應該有不少女性和未成年的網友瀏覽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3529&prev=-1&next=3521
辛苦了這位不斷奔波的菜鳥律師。

連 國賠法追訴時效都已過,中華民國的法律怎麼這麼爛啊?
像以前漏洞一堆的windows作業系統,補不完呀。

有監委出手就是不一樣,檢調才開始動啊?監委諸公,有沒有辦法幫忙打這件事的大老虎啊?
更正原文(經查監委是有發功的):要不是 真正的兇手再次認罪,我有點懷疑那些監委能有什麼作用。)
美國一個海軍將領
被人指出掛錯章
羞愧的自殺

那個將軍還出來喊冤
自己去自裁吧
這種陷人入罪
比掛錯章還嚴重
無恥的軍人
wen75 wrote:
要不是 真正的兇手再次認罪,我有點懷疑那些監委能有什麼作用。
....(恕刪)


該嫌已認罪十幾年囉.. 而且這些年來幾次犯它案被逮, 都有向檢警提到自己才是謝姓女童

案真正兇手 !! 只不過包括當初的軍方在內都沒人相信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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