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dw wrote:這裡有愛情的因素!!~
當然沒有.
不過, 您可否分享一下, 您如此積極的護衛著那位毛球先生所為為何?

好MAN唷!!~

navigator wrote:
既然已經進入實質的偵查程序,也不用再隱瞞什麼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電磁紀錄不會隨著樓倒而消失
站長也沒那個膽讓它消失
為啥說樓主浪費資源,因為不論在偵查庭或法庭都是抽絲剝繭的釐清案情
不可能光憑幾篇文章就草草結案
在庭上也不可能拿著NB上網看01,證據都要印下來的!
樓主的部分不多,2437答辯的部分可能都可以印個幾千份了
網路上大家好玩歸好玩,不要影響到現實生活
如果執意要這樣...我是站在2437這邊!盡我所有可能幫助他,包括..出庭作證!!
我也可能號召網友出庭作證,作證不是防守,而是主動出擊
我也不想在這裡得罪任何可能幫助我的朋友
但為了正義我必須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