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小刀Marco wrote:今天的一則新聞.."...(恕刪) 我舉一個真實例子!我朋友弟弟,跟朋友混熟了一起開公司。這間公司後來名聲被搞臭了(名氣也有點了,算是不小),老媽叫秘書查帳,光是櫃檯小妹接電話一個月就領三萬,全公司也才六人耶!幸好當初聽我的,把他的股份拆成兩份,佔兩個董事。後來拿出的董事會議都是假造的。最後官司勝訴了,但是女的董事長幫他男友扛,名下無財產。1700萬一年花光光,要不到半毛錢。除非是黑道討債,不過有頭有臉這面子不能丟,就這樣看人騙走一千多萬。不怕你有錢,怕你沒有錢。大家一起出資,我就這麼多。"只差一點就可以了",誰出?光是安排自己人領薪水就坑殺夠了。經營不善倒閉,沒有刑事責任,因為自己本身也是董事,所以背信不易成立!偽造文書能判多久?一年千萬輕鬆入袋,什麼最好騙?朋友最好騙!鐘小刀Marco wrote:今天的一則新聞.."...(恕刪)
方大 最近實在忙碌 公司內的家中成員 全部跑光光回台灣去了 剩我一個留守 忙翻了 不然我也很想出去走走 多分享些事物但是每次我們都是 有料分享 卻得到 "某"人的 無料虎爛 實在有點無力感...DoctorFang wrote:你都聽過還收什麼,有機會把好康的多多分享才是。別讓旁人瞧的小了,好像我們只會嘴砲沒有料! 傳說中的 相識騙厝內...用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不算詐欺與背信 真的是 打沒討诶....DoctorFang wrote:我舉一個真實例子!我...一年千萬輕鬆入袋,什麼最好騙?朋友最好騙!
DoctorFang wrote:我舉一個真實例子!我...(恕刪) 公司治理,很多黑暗面不是您我能改變的,就算成立那個薪酬委員會又如何,以後若改成3-5年換一間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查帳那又怎樣,請點到為止。-------------------------------大概了解一下您們的來龍去脈 , 不方便評論,不過照例當大魔王出來時,勇者都不知道跑到哪邊去了,不然就是假裝成路人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