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se man wrote:
今天看了新聞,對於廢...(恕刪)
感覺跟搶救動物聯盟一樣......
有人殺人...沒有死刑.....繼續殺人...
有人棄養...流浪動物受傷...拯救....繼續棄養....
很像食物鏈.....
這一點共產黨和新加坡做得不錯.....學一下吧..
eric2377 wrote:
我一直覺得死刑的執行,主要目的不在於受刑人的處罰
而是在於犯罪率的降低
當犯罪人在犯罪之前,會思考後果
『萬一我被抓到了,被處死刑,那我的家人、妻女該怎麼辦?』
『如果我被抓到,那就死定了』
但是當死刑形同不存在,最大的處罰是國家養他一輩子
『反正最多就是在裡面關一輩子,我在外面過的也不好,拼了』
除了犯罪人之外,最嚴重的,就是社會觀感
『這個世界就是壞人當道,殺人的都不用死,那些被壞人殺的都活該嗎?』
『社會沒有正義、公平』
要不要有死刑,一定還會有爭議,老實說以目前的社會情況
我會偏向要嚴格執行,空有判決而不執行,這個死刑如同沒有
如果現在的社會,是治安良好,少有重大刑案
那我就會覺得該給犯罪人機會改過
但,如果像現在,大家覺得法律是用來參考用的
廢不廢除也無所謂啦…又沒有作用
現在台灣是有法治社會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