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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移除連結)議員要打球,百姓請退下!!

wered wrote:
最後不是還一起打球了...(恕刪)

我也覺得不管誰對誰錯,一起打過球後
之前的恩怨應該全部了結,事後來陰的真的很賤
腰壽西拎阿播



shenomenon1110 wrote:
我也覺得不管誰對誰錯,一起打過球後
之前的恩怨應該全部了結,事後來陰的真的很賤
...(恕刪)


這就是典型的「人前手牽手,背後下毒手」~~~
黃議員要出來選立委了
怎麼感覺有點陰謀論的味道
還是我想太多了
所以他說得沒錯..
你們小孩子最討厭了..

jerryleon wrote:
黃議員要出來選立委了
怎麼感覺有點陰謀論的味道
還是我想太多了

當議員就這樣了
當立委還得了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一個跟你一樣愛打籃球的議員不想辦法混熟還桶他一刀...且看黃珊珊可以讓你靠多久
北市議會體育館租借規定


●現行規定:


◎借用對象:議員、議員助理、議會職工、採訪記者、市府首長等需15天前向議會申請

◎借用時段:周一至周五晚上6~10時、周日上午9時~晚上10時


◎未規定借用人屆時須在場.................這點感覺是硬凹,鑽漏洞.

●修正方向:借用人借用時段須在場,下月議會開議後嚴格執行.
資料來源:北市議會、《蘋果》採訪整理

鍾昨喊冤是和 「非法使用的人」談「法」 ,黃則強調依規定借場地;議長吳碧珠表示將修改內規,未來借用人須在場。


鍾小平也坦承當時發言確有情緒,體育館已爆發三次爭場地,管理辦法要檢討。媒體兩度問他當天有無借場地,他僅閃躲回應十幾年來都在固定時段打球。


新聞出處

「非法使用的人」談「法」
「非法使用的人」談「法」
「非法使用的人」談「法」
「非法使用的人」談「法」


十幾年來都在固定時段打球,不知有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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