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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buzzbee wrote:
您說到重點了!
弊案百百種,為什麼大家都忘了?
因為別人偷吃時,還懂得羞恥,都不敢聲張!
但我們徐員外,走後門之餘,
還大聲嗆消費者,
這種嘴臉,經典得滴的出油來!
搞到今天這種場面,
到底誰得利了?

所以相較高鐵~~~這一次只是純粹不爽徐員外而已嗎?
gary0408 wrote:
交通部答覆:
一、交通部100年7月4日轉送台端致總統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ETC契約規定有委辦服務調整機制,遠通電收公司若符合契約規定委辦服務調整機
制要件,本局應於次年依據契約規定公式調整乙方委辦服務費。若遠通電收公司不符
契約規定委辦服務調整機制要件,本局自不予調整。
(二)本局「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招商文件規定,暫停收費
天數一年內累計超過7日(168小時),得在抵償營運成本之原則下協商補償措施,本
局均依契約規定辦理。
(三)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建置及營運案,並非將系統技術作為單一評選項
目,而係以「營運為主軸」規劃民間參與,即在「評選營運計畫,不單選系統技術」
的原則下,以「最佳整體規劃」之民間機構負責系統建置及營運。
(四)ETC契約規定有「為提供用路人更便利或更先進之電子收費服務,建議於營運期間
內應允許建置營運公司隨著科技之演進,亦可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所增加或變
更的電子收費系統仍須經本局查核驗證,且其系統功能仍須符合原招商文件所要求的
系統功能規範」,故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未來遠通電
收公司eTag系統如能通過查核驗證,確認eTag系統符合契約規定後,本局可同意遠通
公司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其系統功能仍須符合原招商文件所要求的系統功能規
範。
(五)遠通電收公司已於本(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經查該公司所提方案,
應有助於利用率之提升和計程收費系統轉換建置。
(六)本局為督促遠通電收公司依約履行其所提之方案,已另設檢核點。如該公司日後
工作未達檢核點目標,本局將溯及自100年4月15日起計懲罰性違約金。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太好了...如果合約這樣簽不就不用玩了!!

這合約內容就講了!不管你遠通怎樣玩,我高公局就是要挺你!...

所以要抗議的主題是不是要改成「簽這無腦合約的官員下台負責」

我也覺得電子收費系統不錯,里程收費我沒意見,但我不爽的是

1.為何要用爛系統,明明有更佳的方案

2.相當不方便(什麼問題都是使用者的錯!)

3.合約內容對消費者不利,遠通佔便宜口氣還這麼大!!(遠通的獲利真的很好!)

4.該罰不罰,不公不義


高鐵沒這麼大的反應我想是因為我平常用不到,高速公路我是常跑,所以對我感觸較多吧!

不過高鐵也真的很扯!,ETC算是個引爆點~不能再漠視政府亂搞下去了!!
ETC收歸國營‧依約確實罰款‧法辦貪腐人員‧改採重新競標‧過程公開透明‧否則明年換人
依法公開合約‧拒絕遠通弊案ETC

認同認同,幫忙來支持這個活動
gary0408 wrote:
小弟之前也有行文去總...(恕刪)


"(二)本局「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招商文件規定,暫停收費
天數一年內累計超過7日(168小時),得在抵償營運成本之原則下協商補償措施,本
局均依契約規定辦理。"


要從國庫挖錢出去賠給遠通,就會說"依契約規定辦理"

"這筆錢是國庫出的錢吧!換言之是老百姓納的稅,那麼當初花人民的錢付給遠通可以給的這麼豪邁,現在既然遠通電收運量不足已經違約,為什麼就不依約求償?這求償對於國庫來說本是應得的收入,至於遠通電收要如何改善來增加使用率這根本是另一回事吧!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決定讓國庫短少了這應收的罰款?"

這也是我最不爽的壹點,
交通部好大的 權力?小毛是你簽的文嗎? 毛教授?
我記的 小吳只會在公文寫"依法行政",其他不會,
小毛要小心背鍋!!

"(五)遠通電收公司已於本(100)年6月底提出整體解決方案,經查該公司所提方案,
應有助於利用率之提升和計程收費系統轉換建置。
(六)本局為督促遠通電收公司依約履行其所提之方案,已另設檢核點。如該公司日後
工作未達檢核點目標,本局將溯及自100年4月15日起計懲罰性違約金。"

挖錢給遠通,就說高公局立場是「該給人家的就要給」,
為何這時不喊"契約規定辦理",先把罰金收下來?
對遠通這麼好,記罰勒!!

火都上來了!!

我超速,要記罰,可以嗎?
所得稅不繳,也要記罰,可以嗎?
犯法,,也要記罰,可以嗎?




zipmybrain wrote:
PS.寄件地址是真的嗎? 那門牌號碼實在太酷了......(恕刪)

今天收到了..終於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想要知道的人..買張貼紙就知道了..


eric62 wrote:
那怎麼不見有人出來抵制高鐵,拒搭高鐵阿....(恕刪)

我還真的沒搭過高鐵..反正高鐵再過十年就會"沈"下去了..

08882 wrote:
今天收到了..終於明...(恕刪)

其實..我也沒搭過高鐵,這幾年去中南部都是自己開車去的..

johnnyw0719 wrote:
所以相較高鐵~~~這一次只是純粹不爽徐員外而已嗎?~~..(恕刪)


其實!說是也沒什麼差

但是更讓人肚濫的是官商勾結就算了還訂出那吃人夠夠不便民的遊戲規格

還有那離譜的護航,無能的官員居然拿國庫的錢去送人,該罰的時候又小隻小貓一樣,屁都不敢放一個,只會用說謊等..欺骗百姓

還想要其他理由嗎??懶的打了,請
我也沒坐過高鐵, 當初我一樣很不爽交通部那種明明驗收有問題, 還強制要讓他過的嘴臉

ETC這次我會去, 不過居然改時間了...

做個記號, 以後要找比較快
廉政署已經成立
不知道它們會不會有一點作為?
恩恩恩0422 wrote:
2.相當不方便(什麼問題都是使用者的錯!)


是啊,千錯萬錯都是使用者的錯!!
"無能的高公局,傲慢的遠通!!"

這是我跟他們抗議扣款失敗,半年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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