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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不可...關於西施過肩摔!!...版主你自己歸類好了!!

omfr wrote:
各國國情和"法律...(恕刪)

小弟看到的是

巡邏中員警見西施穿著清涼,上前勸導並告知恐涉及妨礙風化罪,
並要求西施出示證件,配合查證,請問員警這個動作真的"太超過"了嗎?

再來看看西施的反應:
不但不出示證件配合員警查證身份,又以三字經五字經辱罵員警
接著企圖躲入民宅內,員警為防止西施逃跑用手臂去阻擋,遭到西施推擠
接下來西施又惡意挑釁員警:有種你打我啊!我就是妨礙你!
最後西施關下鐵門再度企圖躲入民宅內,才遭員警推到公開場合
跌倒的西施準備起身時又去拉扯員警、並賞員警一巴掌,之後才遭員警側摔制伏

請問這樣到底是誰"太超過"?
andy340213 wrote:
請問這樣到底是誰"太超過"?

凡事不要二分法, 去看我前面文章, 我有說過西施是對的嗎?? 就算西施判死刑也干我屁事??
我只指出警察未能依照SOP 依法行政, 執法過當部份.... 那才是大眾可能面對的
警察被設局, 只能怪自己未能依照SOP 依法行政,

再講一次發言不是要支持西施, 而是希望大家多懂點法律, 不要被警察唬了, 法律只保護善用的人,
善用你的手機, 在手機中可輸入警局督察組和督察室電話,
遇警察臨檢或看到警察找民眾麻煩, 可以先要求【告知事由】。也可告知民眾權利, 然後善用你的手機反蒐證, 保護自己權益, 當然希望大家用不到,


延伸討論區: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01297&p=1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 (風紀股)02-2331-9448 ; (督察長室)02-2311-9526
各分局督察組 (處理比較快) 自己上網查

到此為止, 不再說了
andy340213 wrote:
巡邏中員警見西施穿著清涼,上前勸導並告知恐涉及妨礙風化罪,
並要求西施出示證件,配合查證,請問員警這個動作真的"太超過"了嗎?..(恕刪)

已經討論到爛了

目前只能看到井茶拿出錄音筆,口氣不佳的質問,西施不甘心回嘴,井茶踩進地盤,2方開始口角,西施爆粗口....巴啦巴啦...

盲點就是:錄音前井茶.西施二人間究竟說了什麼?

大家都不知道,那麼再怎麼討論也不會有結果
這裡挺無聊,退駕~~
★皇極驚世★ wrote:
盲點就是:錄音前井茶.西施二人間究竟說了什麼?
大家都不知道,那麼再怎麼討論也不會有結果)


這不重要, 西施和警員的法律責任就讓給法官評斷吧
重要的是警方能不能藉此改善執勤技巧, 落實SOP, 民眾能不能藉此學到一些
omfr wrote:
我只指出警察未能依照SOP 依法行政, 執法過當部份.... 那才是大眾可能面對的
警察被設局, 只能怪自己未能依照SOP 依法行政,
...(恕刪)



所有值勤情況都有SOP嗎?

以後警方自保之最好SOP情況就是,

不要抓。

反正當你受害時就不要再怪警方不抓犯人。
omfr wrote:
這不重要, 西施和警...(恕刪)

那倒是

還是要等司法判定
這裡挺無聊,退駕~~
andy340213 wrote:
.............(恕刪)

反正官字二個口你要移送就移送,但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何要多了拳打脚踢?
id1191876 wrote:
反正官字二個口你要移送就移送,但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何要多了拳打脚踢?...(恕刪)

三字經、五字經挑釁、呼巴掌襲警...........條子有拳打腳踢嗎?沒看到A...............
條子要是灌一拳、補一腳下去,阿妹仔還有命在那裡哇哇叫嗎?侮辱、襲警的現行犯,被“壓制”帶走而已......
條子的壓制動作恰巧中了阿妹仔的套,有爆點,嗜血媒體最愛,這就是她的目的,剛拍雜誌想紅嘛!
這樣有理解了嗎?影片很多段,愛怎麼各自表述,都無妨,但請看清楚再來,拳打腳踢?沒有的事不要亂說......
我不想評論警察或者是西施
我想訐譙的這群嗜血的媒體
明明知道西施拿雜誌要利用你們
居然還大辣辣的讓他拿在鏡頭前
就算這算採訪之一好了 也上了馬賽克
但是完全沒有撥出的必要 不是嗎
里歐哈特 wrote:
我不想評論警察或者是...我想訐譙的這群嗜血的媒體(恕刪)

嗯~~~~應該叫NCC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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