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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1. 新聞拿掉消失是事實,被蓋掉是臆測唄
2. 衛生局是誰的事? 樓主的證物還是維大力的廠房!? 維大力廠房有問題應該桃縣衛生局會有公告,樓主的證物我就不知道了
3. 新聞片段非常容易拿到,我自己都拿得到了咩,複製貼上應該很簡單吧
4. 誰會去蓋掉? 先查明是否有蓋的情事,再去查是誰蓋的,若是蓋不蓋都是臆測,抓誰來頂都是欲加之罪
5. 樓主的理由!?相信過一陣子大家就會知道
6. 東森不見得認為樓主造假,但應該是認為證據不足才撤新聞,但維大力就是認定樓主造假,所以才提誹謗告訴
7. 廠商有沒有理由確立樓主造假?我想應該有十足的把握才敢提告,不實新聞當然廠商有權利要求修正
【新聞畫面只有幾分鐘,維大力廠商不知道在樓主家待多久,新聞剪輯就是功夫,樓主敘述就是關鍵】

聽不懂我講的話,那請繼續聽不懂唄,因為我不是說給你聽的,該聽的人都潛水半個月了,按版規標準的射後不理應該要倒樓了


1. 新聞拿掉消失是事實了, 這就叫做被蓋掉了, 不論是這3個角色誰要求的, 除非是新聞帶自己自動銷毀啦, 不然啥叫消失, 就是人為的啦...
2. 你說呢, 但不要忽視我說的第一天, 好快的效率阿
3. 你跟樓主與一般鄉民又不一樣, 你連跟小鳥都這麼好, 你拿到有甚麼奇怪?你連維大力要告樓主, 連要懸賞都知道, 你拿到有甚麼奇怪?
4. 如前所述, 沒啥好說, 不用再凹, 你用這種說法, 也沒辦法推翻, 這點談的是, 這三個角色, 其中一個
5. 我這邊說的, 樓主要求撤新聞的理由, 別在這凹到別的地方去
6. 這種說法很可笑, 一個新聞播放前, 原來不用先審視過, 而在短時間內, 不在其位的高層突然沒事注意到了這個新聞, 然後短短時間內, 不在其位的"高層", 馬上發現證據不足, 要求撤新聞?
7. 不要再忽視, 第一天, 短短時間內, 憑了甚麼, 憑了維大力認為100%不可能嗎?
你的論點充其量, 是認為是東森自己幹的, 那你就來討論看看 東森高層短時間 如何去判定這新聞有問題, 不要都在用模糊說詞來回應, 不然只會一直鬼打牆

維大力副總在媒體上的態度, 可以也可能經過剪輯造成, 也可以造成斷章取義, 但敘述維大力的螞蟻經過, 沒啥好剪輯, 就是那樣, 除非你在現場, 發現造假重大關鍵, 不然一切沒啥好說, 可以說說這部分要剪輯甚麼嗎?

樓主沒義務, 沒必要更新給維大力, 與跟維大力會做交流的人看吧, 當初我就說過, 打官司期間, 不要更新比較好, 官司打完再說, 該知道進度的人都知道新的進度

至於拿個另外的空罐, 打洞試試看, 副總說的試驗, 證明副總說的試驗可不可能成立, 呈上法庭? 那很正常, 畢竟這是副總自己提出的可能原因, 空罐來源很重要嗎?一定要記得哪裡買的, 誰買的?不然副總說的實驗結果會不同?我還真想知道誰問的勒, 標準的轉移目標法, 與把兩件不同事搞在一起的方法
上面批號日期都有, 丟回給維大力, 問問看是不是他的罐子, 請他查查看哪來的? 我還怕他查不出來哩, 笑的人有問題吧....用這種手法...有用嗎?
法庭上只能出現一個空罐, 這是哪門子的說法.....?是出問題的空罐只能有一個, 連句話都描述不清楚?其他的空罐要多少有多少, 只要有需要, 這是基本sense吧, 難不成做任何假設試驗, 都要拿原本出問題的那一罐來做?還分身哩, 用到這種混淆辯論話術........


至於小康說的公關, 也不出所料阿, 只是要他自己說出來, 就是公關嘛. 公關幹嘛用的?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 連記者都誤解了喔
誤解甚麼, 其實沒撤新聞, 是新聞帶自己爆掉?廠商沒施壓?還是高層, 突然對維大力的新聞具有超人一等的透徹了解, 覺得不適當, 所以撤掉?
備份一下, 很有意思阿
台中小康 wrote:
東森公關說是該記者誤解
canceryct wrote:
1. 新聞拿掉消失是事實了, 這就叫做被蓋掉了, 不論是這3個角色誰要求的, 除非是新聞帶自己自動銷毀啦, 不然啥叫消失, 就是人為的啦, 拿這種論點出來,,,
2. 你說呢, 但不要忽視我說的第一天, 好快的效率阿
3. 你連跟小鳥都這麼好, 你拿到有甚麼奇怪?你連維大力要告樓主, 連要懸賞都知道, 你拿到有甚麼奇怪?
4. 如前所述, 沒啥好說, 不用再凹, 你用這種說法, 也沒辦法推翻我的論點
5. 我這邊說的, 樓主要求撤新聞的理由, 別在這凹到別的地方去
6. 這種說法很可笑, 一個新聞播放前, 原來不用先審視過, 而在短時間內, 高層突然沒事注意到了這個新聞, 然後短短時間內, 不在其位的"高層", 馬上發現證據不足, 要求撤新聞?
7. 不要再忽視, 第一天, 短短時間內, 憑了甚麼, 憑了維大力認為100%不可能嗎?

維大力副總在媒體上的態度, 可以也可能經過剪輯造成, 也可以造成斷章取義, 但敘述維大力的螞蟻經過, 沒啥好剪輯, 就是那樣, 除非你在現場, 發現造假重大關鍵, 不然一切沒啥好說

樓主沒義務, 沒必要更新給維大力, 與跟維大力會做交流的人看吧, 當初我就說過, 打官司期間, 不要更新比較好, 官司打完再說, 該知道進度的人都知道

至於拿個另外的空罐, 打洞試試看, 副總說的試驗, 證明副總說的試驗可不可能成立, 那很正常, 畢竟這是副總自己提出的可能原因, 空罐來源很重要嗎?一定要記得哪裡買的, 誰買的?不然副總說的實驗結果會不同?我還真想知道誰問的勒, 標準的轉移目標法, 上面批號日期都有, 丟回給維大力, 問問看是不是他的罐子, 請他查查看哪來的? 我還怕他查不出來哩...(恕刪)



1. 嘖嘖嘖,原來消失就算是被蓋掉,是您說了算啊,拿這種論點出來..
康大都打電話去詢問您還是不相信啊,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哩,連人為都講出來,人為加工怎麼沒聽您拿出來說嘴哩

2. 忽視!? 這檔事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真實的,那還有甚麼好說的哩

3. 我跟小鳥好!? 您知道我說的小鳥是誰嗎!? 我知道原廠要幹嘛!?請去對看看我發言的時間點吧,您乾脆說我幫維大力下指導棋好啦

4. 凹!? 先請教您是否有戴眼鏡,我猜這棟的最後結局會跌破很多人的眼鏡

567...真的有點懶得回,動不動就回說別人可笑,先請教您有留大鬍子嗎,怎麼講話跟某人好像,加油好嗎?

打官司期間當然最好不要更新啊,所以連開過庭了也可以裝作沒這件事,您說對不對!?


空罐打洞做實驗,一定跟新滿罐做實驗會有不一樣的洞啦,應該有人沒想到吧

還轉移目標哩,檢察官不能向被告問問題嗎? 法庭之上有規定不能笑喔,長官都帶頭笑了哩


ps.我的話看不懂就不要猛回了,我要把您拉回來討論很難哩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1. 嘖嘖嘖,原來消失就算是被蓋掉,是您說了算啊,拿這種論點出來..
康大都打電話去詢問您還是不相信啊,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哩,連人為都講出來,人為加工怎麼沒聽您拿出來說嘴哩

2. 忽視!? 這檔事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真實的,那還有甚麼好說的哩

3. 我跟小鳥好!? 您知道我說的小鳥是誰嗎!? 我知道原廠要幹嘛!?請去對看看我發言的時間點吧,您乾脆說我幫維大力下指導棋好啦

4. 凹!? 先請教您是否有戴眼鏡,我猜這棟的最後結局會跌破很多人的眼鏡

567...真的有點懶得回,動不動就回說別人可笑,先請教您有留大鬍子嗎,怎麼講話跟某人好像,加油好嗎?

打官司期間當然最好不要更新啊,所以連開過庭了也可以裝作沒這件事,您說對不對!?


空罐打洞做實驗,一定跟新滿罐做實驗會有不一樣的洞啦,應該有人沒想到吧

還轉移目標哩,檢察官不能向被告問問題嗎? 法庭之上有規定不能笑喔,長官都帶頭笑了哩


ps.我的話看不懂就不要猛回了,我要把您拉回來討論很難哩


我的確是不想回你了, 沒啥好回的了, 已經進入詭辯的形式了, 剩下的等官司打完後, 看看判決書怎麼寫比較實際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沒有要跟您詭辯啦,只是您說我猜的都中,就看看我之後說的會不會中囉

我沒說過~~
canceryct wrote:
已經進入詭辯的形式了, 剩下的等官司打完後, 看看判決書怎麼寫比較實際...(恕刪)


沒有要跟您詭辯啦,只是您說我猜的都中,就看看我之後說的會不會中囉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沒有要跟您詭辯啦,只是您說我猜的都中,就看看我之後說的會不會中囉

嗯 ~ 只能說肛大強到爆炸 ~ 怎麼猜怎麼中
廠商惦惦的都「深得你心」;樓主說的再多你都認為「疑點重重」
不知道你是不是跟康大一樣呢?康大的話
MD-dennis wrote:
嗯 ~ 只能說肛大強...(恕刪)


已經無法看懂這位神秘的月工金失人二所寫的東西了..都直接跳過..
搞得好像他是維大力法務代表或律師或副總本人一樣..
什麼狀況都他講的那樣清清楚楚什麼都知道..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1. 2. 忽視!? 這檔事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真實的,那還有甚麼好說的哩...(恕刪)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所以連開過庭了也可以裝作沒這件事...(恕刪)



好像他本人都在現場一樣?
這是幻想還是已經超出人腦可思考的範疇?
MD-dennis wrote:
嗯 ~ 只能說肛大強到爆炸 ~ 怎麼猜怎麼中...(恕刪)


我還是有沒猜中的啦,我本來還猜廣告公司搞不好也會提告的,但看樓主好像沒更新那應該就沒猜中啦

我其實還想猜維大力可能會告一群網友哩,但後來想想維大力也沒那膽子啦



iamdarlong0315 wrote:
已經無法看懂這位神秘的月工金失人二所寫的東西了..都直接跳過..
搞得好像他是維大力法務代表或律師或副總本人一樣..
什麼狀況都他講的那樣清清楚楚什麼都知道..不知

好像他本人都在現場一樣?
這是幻想還是已經超出人腦可思考的範疇?...(恕刪)



我哪裡有講得清清楚楚!?

反正樓主沒跳出來說明,我假設的一切都還是假設啦,除非真的有些事情被我猜中囉

a little bird told me...不懂的人還以為真的有隻鳥哩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繼續關注本篇!!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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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2. 忽視!? 這檔事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真實的,那還有甚麼好說的哩

何以見得這麼肯定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反正樓主沒跳出來說明,我假設的一切都還是假設啦,除非真的有些事情被我猜中囉

又變成用猜的了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a little bird told me...不懂的人還以為真的有隻鳥哩

所以樓主說的不可信
又為什麼鳥說的話又是你的聖旨
霧煞煞
通通跳過
各位吵那麼久應該口渴了吧

貼心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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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要平心靜氣
這棟樓千萬不能被拆阿
冷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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