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3410 wrote:所以在此次事件裡面維大力廠商是不需要付給法院任何費用的他們的花費只有自己一審及二審額外請的那幾個律師的費用而已我當然也無權"依法"請求維大力賠償我所付出的律師費用 難怪廠商有恃無恐, 自己產品出問題就恐嚇或控告消費者
我是jerry很久沒有上來更新之前原以為二審無罪定讞後事情就塵埃落定沒想到維大力竟在官網指名道姓指稱我造假並把我類比為下毒要錢的千面人(他們家的產品永遠不會出問題.有問題一定是消費者搞鬼!!)是可忍 孰不可忍於是我在去年10月就委任律師直接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律師建議我連肛鉄仁與小鳥都一併遞狀提出告訴肛鐵人部分今天我已跟他和解了所以有以下這篇文章102/06/20肛鉄仁的道歉文而台南地檢署也熱心積極有動作 (關於小鳥的部分)就剩下移轉到桃園地檢署的對南亞食品公司提出告訴的案子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後續有任何進展我會再上來說明謝謝大家!!
jerry3410 wrote:我是jerry很久沒...(恕刪) 好樣的沒想到事隔許久,又有新進展,真是帥阿!不過是很想知道那個鋼鐵人到底是跟南亞有關係還是跟媒體有關係?又講哪些話,又是怎麼樣的心態阿~算了,反正總歸是讓Jerry大找回場子了,恭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