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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
所以在此次事件裡面
維大力廠商是不需要付給法院任何費用的
他們的花費只有自己一審及二審
額外請的那幾個律師的費用而已
我當然也無權"依法"請求維大力賠償我所付出的律師費用


難怪廠商有恃無恐, 自己產品出問題就恐嚇或控告消費者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都快忘記這件事情了
這麼有良心的廠商當然應該要表揚一下以示讚許

harleyking wrote:
都快忘記這件事情了這...(恕刪)

每次黑心食品出現,就應該推一下。
螞蟻事件後就不敢喝維大力了 , 繼續以拒買南亞食品工業產品來支持樓主
我是jerry
很久沒有上來更新
之前原以為二審無罪定讞後
事情就塵埃落定

沒想到維大力竟在官網指名道姓指稱我造假
並把我類比為下毒要錢的千面人
(他們家的產品永遠不會出問題.有問題一定是消費者搞鬼!!)

是可忍 孰不可忍

於是我在去年10月就委任律師直接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律師建議我連肛鉄仁與小鳥都一併遞狀提出告訴

肛鐵人部分
今天我已跟他和解了
所以有以下這篇文章

102/06/20肛鉄仁的道歉文

而台南地檢署也熱心積極有動作 (關於小鳥的部分)

就剩下移轉到桃園地檢署的
對南亞食品公司提出告訴的案子
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

後續有任何進展
我會再上來說明

謝謝大家!!



加油,版大,小弟支持你告維大力

更支持你告小鳥,讓那些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jerry3410 wrote:
律師建議我連肛鉄仁與小鳥都一併遞狀提出告訴


真是好極了,一定要等到告訴才會怕...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很久沒...(恕刪)

真是太好玩了

不過你和解金額你怎麼沒說?
加個磚
以後拒買這家公司的任何產品
而且老實說也不好喝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很久沒...(恕刪)


好樣的

沒想到事隔許久,又有新進展,真是帥阿!

不過是很想知道那個鋼鐵人到底是跟南亞有關係還是跟媒體有關係?又講哪些話,又是怎麼樣的心態阿~

算了,反正總歸是讓Jerry大找回場子了,恭喜阿~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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