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fr wrote:
前面說過: 如果欒丞...(恕刪)
所以哩,員警是人性的正常反應,有多少人被扯幹譙"XX娘X掰、被呼巴掌"還能夠平心靜氣的,舉個手吧?
只能說員警被蓄意的挑釁,造成執勤手段過當,被放大檢視了,不是嗎?你雜誌、阿妹仔想紅,條子當墊背?
手段過當,條子不是完全沒錯,但被阿妹仔蓄意以五字經、呼巴掌挑釁,不能說是情有可原嗎?
這件事鬧大了,全國都認識我阿妹仔,這就是目的!上新聞還可以拿本雜誌晃啊晃的喔?想想吧............
都跟你說了,賣檳榔不是這兩天,偏偏挑這個時間點用力給他幹譙一下,鬧大事情,雜誌剛發行嘛!
條子心裡這樣想:e04!有夠雖,你紅了,我被懲處!
阿妹仔的目的:這次鬧大一點,爽!一砲而紅等簽約、當藝人,一點皮肉傷,划算啦!
japanbike wrote:
只能說員警被蓄意的挑釁,造成執勤手段過當,被放大檢視了,不是嗎?你雜誌、阿妹仔想紅,條子當墊背?
這件事鬧大了,全國都認識我阿妹仔,這就是目的!上新聞還可以拿本雜誌晃啊晃的喔?...(恕刪)
.......這件事鬧大了,全國都認識我阿妹仔,這就是目的!上新聞還可以拿本雜誌晃啊晃的喔?.......
japanbike大大您要這麼講,可是要有證據的哦~~~~~~~


japanbike wrote:
員警是人性的正常反應,有多少人被扯幹譙"XX娘X掰"還能夠平心靜氣的,舉個手吧?
只能說員警被蓄意的挑釁,造成執勤手段過當
你也同意執勤手段過當... 人要為一時衝動付出代價, 不是嗎?? 所以EQ管理很重要
更何況警政高層一直"宣傳"說警員對付抗爭, 是只蒐證,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結果大眾看到的是........ 警員重創形象
【聯合報╱社論】
既然員警要管這等事,那就得在法、理、情上準確拿捏。如果隨隨便便就被激怒,馬上忘了自己一身的制服,和執法對象當街扭打或對其施暴,那不僅無法維護法治,反而葬送了警察的形象。這次事件中,人們看到員警不斷粗暴壓制檳榔西施,甚至又來了兩名支援的員警,還要弄到將西施拖行的地步,實在令人不忍卒睹;這副情景,就算員警再怎麼喊冤辯白,將如何說服大眾謂沒有濫權施暴?
這件事鬧大了,全國也都認識那位x丞警員呀...
西施和警員的法律責任就讓給法官評斷吧
今天蘋果報導曾獲優良補習教師獎的老師"一時衝動"甩學童耳光,結果師跪地 自摑求饒.... 所以EQ管理很重要
momocha123 wrote:
說實話 台灣的警察是我看過全世界最溫和的了
在國外如果你罵警察
他們的基本流程是
壓制後搜身
帶回警局羈押
然後等著吃官司吧
各國國情和"法律"不同, 一切 "依法行政" ...
荷蘭還可以抽大麻, 荷蘭德國性工作合法, 台灣呢??
本案西施還是要受妨害公務罪追訴
momocha123 wrote:
在台灣.. 居然警察被輿論罵一罵 然後就被抓去處分, 這是怎麼樣的國家啊..
問題在警察不依照 SOP 行事.... 如果沒有監視器畫面... 不就河蟹掉了
【聯合報╱社論】
這次事件中,人們看到員警不斷粗暴壓制檳榔西施,甚至又來了兩名支援的員警,還要弄到將西施拖行的地步,實在令人不忍卒睹;這副情景,就算員警再怎麼喊冤辯白,將如何說服大眾謂沒有濫權施暴?
momocha123 wrote:
等著看寒蟬效應吧, 連抓小尾的都被罵, 大尾的根本沒人要去賣命抓了..
恰相反, 本案民眾看到的是警察不辦大尾, 反而粗暴對手無寸鐵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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