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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scotgod wrote:
"彭姓警員因為開槍打...(恕刪)


被開槍受傷是活該
誰叫他們要衝撞警察
作奸犯科的人

警察不應該要付這筆錢
這樣以後警察要怎麼抓壞人
人權團體這時候幹嘛不出來說話
氣度決定高度,細節決定成敗,性格決定命運
台中小康 wrote:
如當時僅為無造駕駛或觸犯公共危險之酒駕,
而闖過臨檢站未有故意使警員受傷之情事,
是否應開槍制止,
本人亦持保留之態度.
如有一天是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或酒駕而遭警方勇於用槍而擊斃,
當時狀況是否非使用槍械無法制止?
是否可以事後搜證再來裁罰或告訴?
或是否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情況?
當其父母或子女哭訴警方濫用槍械時,
不知大家是否還會說死了剛好,
警方當場擊斃適當?


如果我是以一個父親的身分教導我的子女
一定會以類似這種例子來告誡我的子女
若是我的子女敢以未成年身分無照駕駛, 或是酒後駕車
遇到警察的臨檢時就必須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
想要逃避責罵或裁罰, 就可以闖過臨檢站來躲避
這種想法才是錯誤的根源

不是等到真正發生了憾事
才只怪罪於執法人員
而沒有好好的反省我有沒有教導好自己的子女
若是真的遇上了
我相信對於我自己的自責應該會大於對別人的責難

台中小康 wrote:
當然在此民粹中發此文可能不適當,
但我仍願意在此提醒大家從另一方向思考.


這個主題還是在聲援彭姓員警
民粹是一定會發生的
不過在另外一個方向思考時
看看新聞記者對於該名少年母親的訪問
對照記者會時的態度
我想到的只是...
我以後必須教好自己的子女
不只是對他們未來的期望或是家庭的責任而已, 還包括我必須去承擔他們在成年之前的社會責任......

pc207 wrote:

姦殺案未爆發前
在...(恕刪)


+1
昨天的新聞我也看的很納悶,
為什麼一個犯人出獄要弄得像是個英雄似的,
台灣社會真的越來越像是連續劇的劇情一樣,
我還是看看日本台還是動物星球好了
人家都要直接撞上來了..
還要對空鳴槍嗎??
打殘了就叫議員出來開幹..扯..
一個月要付他三萬..更扯..
當波麗士還真沒保障..老闆都不敢幫他說話..
看看美國的波麗士..要是沒有配合波麗士就開槍了..
只要警察開槍打死人的,幾乎都要自己賠錢!不相信去問問看有警察朋友!
警察在要不要扣下板機的那一剎那.......考慮的東西可多了!對方衝撞,結果槍開下去,一查沒有涉及刑事,只是單純的交通違規,這一下子輿論一定又罵到臭頭,什麼大砲打小鳥啦!balabala....的(以為條子都有透視眼)。
再舉之前南投警方不是攔查一部車子,結果加速逃逸,又撞傷一個警察,但是警察還是沒有開槍,不要懷疑,那一定是老鳥,名言:今天抓不到、明天抓、明天抓不到、別人抓,平安就好!
警械使用條例,基本上是好看的,要怎麼判斷用槍是不是正確:1.對方是不是真的有槍、彈、毒品或是其它危險物,沒有的話,開槍就看著辦。2.用槍時機在模擬二可的情況下,如果有民代、舆論壓力下,賠吧!
就算在這裡一邊倒都是支持警察,也不能改變什麼!


聲援+1
波麗士的長官們這時突然全都消失了
有這種軟骨頭長官還能有這樣有勇有為的基層員警
除了天佑台灣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如果今天他沒開槍,這輛車繼續撞下去呢?
為了避免傷及更多的人,而且已經危害到自己生命了,開槍並沒有不對阿
就算他有道義上的責任,那也是家屬和他之間的私事
什麼時候輪到領納稅人薪水的狗官出來管了
這件事情跟公務領域有關係嗎?
就算有關係,那也是有法有據的吧,是憑哪個法條要員警賠錢的阿?
荒謬透頂
種種的問題一直發生,身旁的警察只有默默的接受大家的挨罵
有一次聽到我身旁的警察這樣說
有事罵警察,沒事也罵警察.....
這次這件事情後
問一下身旁的朋友
如果你遇到這種問題你會開槍嗎?
只見他們.....很嚴肅沒有回答....(自己想吧!)




這是一定要聲援的啦!!
自己孩子犯錯家屬還袒護,居然還要告警員,這如果真的要付3萬多的看護費,那以後誰要當警察
這法律到底在保護誰啊,這個還有公理嗎?居然議員也來袒護這些小渣渣,到底台灣選這些議員是來感嘛的
不會保護百姓就算,還要百姓來選他
從第一頁直接跳最後一頁,不多說廢話

支持彭彥凱先生,趕快回家睡覺吧,不要再睡警局了,雖然不知現況如何.

三萬塊捐給需要幫助的人就算了,偏偏犯罪的渣實在沒資格拿這三萬

當初怎麼沒有準一點.

加油啊彭Sir!開槍不是原罪,你錢給了不該給的人才是有問題!!
我覺得現在警察的權力太小,讓那些"刁民"過太爽

不管是畏罪 酒駕 殺人 都要讓那些議員 民代關說

真不知法律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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