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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人家維大力也沒說什麼...(恕刪)


怎麼?不敢跪阿?
MD-dennis wrote:
蘋果日報報導消基會董...(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93801&p=204#18694902
這告訴我們不要以為找媒體都有用,
沒關係的,反過來被月工了一下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Palpatine wrote:
甭回答~這問題很笨很無聊~是我我就不會回答這種蠢問題^^

回答了
不過真懷疑到底有沒有養小鳥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蘋果日報報導律師廖素...(恕刪)

個人
認為這律師......................

分享心得..還管步驟咧。
那乾脆連網路都撤了.......。

他不申訴又是另外一件事....
分享心得又是另外一件事

當然分享!不小心有可能變成毀謗.....
最好把兩件事混在一起談............

應該說有問題產品我不跟廠商反應...不行嗎?

換句話說...沒跟廠商反應,卻分享說....廠商態度不好...怎樣怎樣.....都然就有問題。

所以這件事很簡單.....消費者單純分享心得...
記者看到聯絡採訪
聯絡廠商過來
但是之後發展............................



feng 01 wrote:
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免得花錢受罪還惹得一身腥,還害人家腹腫親自登門說出人生中最多次對不起
如真要購買,請詳洽客服客訴的標準作業流程
(歡迎引用)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個人
認為這律師......................

如果律師說的是100%那也不需要法官
維大力律師不說對方觸法那也不需要律師了

律師廖素玲則說,正當申訴流程應先撥打業者消費者專線,但李先生直接上網發表,就算把螞蟻都拍下來,也無法證明未經人為加工,消費者很可能敗訴。
我比較好奇這句話
是樓主要證明未經人為加工嗎??
以後買到瑕疵商品都要證明你不是人為加工??
sony9 wrote:
個人認為這律師......(恕刪)


你怎麼知道消費者是單純分享他的心得

很多人想要拒喝就拒喝阿

反正最後名譽受損又會來個民事求償

你們不喝廠商虧錢,到最後還不是要有人拿出來賠,廠商不痛不癢

kore921 wrote:
如果律師說的是100%那也不需要法官
維大力律師不說對方觸法那也不需要律師了

律師廖素玲則說,正當申訴流程應先撥打業者消費者專線,但李先生直接上網發表,就算把螞蟻都拍下來,也無法證明未經人為加工,消費者很可能敗訴。
我比較好奇這句話
是樓主要證明未經人為加工嗎??
以後買到瑕疵商品都要證明你不是人為加工??


既然你覺得穩贏的,要不要第一個站出來挺到底幫忙賠

今天的被告的重點是妨害名譽,這件事情確實因為這篇文章害維大力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這點有什麼意見嗎???如果沒有那確實是妨害名譽囉!接下來就是民事賠償

人工簽名檔:
蘋果日報報導
人工簽名檔: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台中小康 wrote:
大家要求廠商第一時間查明,
但大家是否也應給廠商查明之時間及機會?
樓主在易開罐碳酸飲料異物發生原因不明情況下,(當然還有樓主造假之可能)
就直接上網及上媒體具體指控廠商產品有問題,
這樣合理嗎?

無論造不造假,PO文上媒體,是人民的自由權
還是一句老話,你拿出這個舉動不合裡的理由跟法律依據來,不然就閉嘴
沒有給廠商機會嗎?第一則新聞裡廠商名稱有打出來嗎?沒有嘛!
第二則新聞,廠商有沒有到場?有嘛!
維大力有要求檢體嗎?有提出調查嗎?沒有嘛!
機會沒有給嗎?是維大力自己放棄的

台中小康 wrote:
部分網友你們不允許廠商說產品不可能異常,
那不就是未審先判,
直接以偏見主觀認定廠商一定有錯嗎?
且易開罐碳酸飲料發現異物根據網路搜尋亦未發現類似案例,
那大家又何以認定一定是廠商之問題?

無論在哪一個產業,出貨良率100%都是「不可能」的,有誰相信「產品不可能異常」這種鬼話?
連比被雷打到機率還小的樂透都常常有人中,你叫大家相信產品不會出錯?
你自己搜尋不到當作沒看見,不見得大家都沒看見

台中小康 wrote:
你們怪廠商直接提告,
不就是以偏見認為廠商一定有錯,
並以此偏見認為提告只是打壓消費者之手段,

錯不在提告,錯在沒有調查就提告
如果這個事件樓主沒作假,提告就一定是廠商打壓消費者的手段

台中小康 wrote:
廠商在樓主發生原因不明即爆料上電視傷害其商譽後,
此時難道訴訟不是已成為廠商捍衛其商譽清白之唯一選項嗎?
有網友建議道歉再查明,
在先被媒體大幅報導後,
消費者還會相信廠商提出有利廠商之調查結果嗎?(儘管他是事實)

道歉->調查->澄清->反告,才是正確的、正當的手段,跳過中間任何一環,毀損商譽的,都不是消費者,是廠商自己,這點你自己想想就知道

調查報告有沒有效,端看有沒有可以公證的程序與透明可信任的第三方調查單位,還有最重要的宣傳手法
你有看過哪一個出事後提出報告澄清的廠商,還被大家記得很清楚,不敢買他的東西嗎?太少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怎麼知道消費者...(恕刪)

嗯 ~ 你說的「我無法認同

螞蟻汽水的「真相」待司法判定
廠商處理事情的「態度」零分 → 拒買、拒喝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好大的官威 ~
馬克蘇 wrote:
無論造不造假,PO文...(恕刪)


講那麼多你要不要幫忙賠

MD-dennis wrote:
嗯 ~ 你說的「我無法認同」


講那麼多你要不要幫忙賠

人工簽名檔:

蘋果日報報導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J大 ~ 鄉民 ~ 嘴砲 ~ 樓主一人扛 ~ 要賠錢鄉民跑光光 ~ 大難來時各自飛 ~ 可憐的樓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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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下20萬的1/10

到時候廠商敗訴我附上收據

到時候要賠1億你願意賠1/10嗎

講到最後又變成樓主要錢了

是不是又有點侮辱他了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既然你覺得穩贏的,要不要第一個站出來挺到底幫忙賠
今天的被告的重點是妨害名譽,這件事情確實因為這篇文章害維大力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這點有什麼意見嗎???如果沒有那確實是妨害名譽囉!接下來就是民事賠

原話奉還
既然你覺得穩贏的,要不要第一個站出來挺到底幫忙賠
樓主要的二十萬做公益你出多少??(依樣你引用的蘋果內容)

要問別人前先墊墊你自己
自己躲遠遠的還以為找到梗
然後找不需要幫維大力的理由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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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萬是捐出來做公益你能解讀成樓主要錢
是不識字還是怎樣
儘耍些小心機
用比例來說,不能大方點
這樣啦
對賭嗎?
維大力告成功我捐2萬給公益團體,你指定哪家,我po網附收據
樓主不起訴你捐2萬給公益團體,我指定哪家,你po網附收據
我猜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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