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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這樓還在?

想起幾年前有天晚上快10點

汐止水都常會有臨檢

當時路上空蕩蕩的,我經過時當然也被攔下來

有個警官吧!(搞不清楚階級),塞給我200元

拜託我去小七幫他們買幾瓶飲料,說臨時勤務從七點到半夜都不能撤

我去小七買了幾瓶茶跟一些三明治,讓他們可以輪流進警車裡面"吃晚餐"
笑話,你考過還會po這種文,講的一點立足點都沒有,還好意思說自己考過,真是天大笑話!連家戶訪查跟戶口查察都搞不清的人,來這秀下限,省省吧!
『合理懷疑』、『事實足認』你知道嗎?要件會不會分?『相當理由』,你知道否?警察職權行使法跟釋字535號差別在哪,我看你也不清楚吧!
不要再來笑話了好嗎!

哈!哈!國考考上的人還不知道現在行.駕照還有逾期的問題?

(這年頭真的是用"吹"的是比較快的!)

最好現在的警察會查你行.駕照有沒有逾期啦!

還在扯"大法官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不能"隨便"臨檢的話題,

現在資訊這麼多,隨便google就一堆資料,閣下還會如此說,

我想唯一的合理解釋是:你真的看不懂法律條文和解釋!

缺乏法律常識並不可恥,但隨意惡意栽贓.臆測.汙衊就讓人看不起了!......

"作奸犯科"的人視警察如"寇讎"這我可以理解,

但應該躲在社會黑暗的角落"苟延殘喘"才好,這麼光明正大的跑出來,

就不要怪大家用力的"炮"囉!........
茶太 wrote:
笑死人了 我只有...(恕刪)


又來一個「領納稅人的錢」
刁民最愛講這句話
你繳的稅搞不好還沒警察繳得多
暑假到了真是無奇不有
就我長久以來的觀察
對警察帶有莫名敵意的人
通常自己本身都有某些問題
依照慣例扯到稅金的話題時, 當事者比需先PO出當年度所得稅單,
證明你有繳稅幾十萬才有資格批評,
茶太 wrote:
笑死人了 我只有這...(恕刪)

任何職業,任何團體,任何區塊裡都可能會有老鼠屎,就像這棟樓裡也有極少數的老鼠屎一樣,但我們不會病態到以偏概全。拜託你不要跟樓主一樣,不相干的事硬要抓在一起相提並論
你可以好好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7、8條,你就會知道你講的話多麼的『天真無邪』!!
不懂法律的人,說再多如同對牛彈琴、浪費口舌!
至於你剛剛說上臺北市警察局副局長的課程,我又很想笑,正式名稱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好嗎?你知不知道這兩個差別在哪?考過國考的人應該都知道才是....
我可以體諒知識貧乏的痛苦.
我可以體會少小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可憐.
但是知識貧乏又不肯好好努力,還要上來發文秀下限.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
你要吃飯人家不用吃飯? 就像你在上班 你中午都不用吃飯的?
茶太為什麼要刪除539號等三篇護航文章,心虛嗎?辯不過要承認,不會笑你!重點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嗎?
要發反串文,可以!麻煩手段高明一點!
要為自己護航,可以!書唸多點再來辯!
不要發個文漏洞百出,錯誤一堆,再來刪文、粉飾太平,沒有比較厲害!!
手法跟po文者一模一樣,被砲馬上改文,真是太可笑了!!
他又自刪了

買便當失敗後開分身

結果分身又不夠力

準備要炮警案繳稅不能摸魚還說自己考過國考

啊不就好棒棒
皓皓~ wrote:
茶太為什麼要刪除539...(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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