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樓還在?想起幾年前有天晚上快10點汐止水都常會有臨檢當時路上空蕩蕩的,我經過時當然也被攔下來有個警官吧!(搞不清楚階級),塞給我200元拜託我去小七幫他們買幾瓶飲料,說臨時勤務從七點到半夜都不能撤我去小七買了幾瓶茶跟一些三明治,讓他們可以輪流進警車裡面"吃晚餐"
笑話,你考過還會po這種文,講的一點立足點都沒有,還好意思說自己考過,真是天大笑話!連家戶訪查跟戶口查察都搞不清的人,來這秀下限,省省吧!『合理懷疑』、『事實足認』你知道嗎?要件會不會分?『相當理由』,你知道否?警察職權行使法跟釋字535號差別在哪,我看你也不清楚吧!不要再來笑話了好嗎!
哈!哈!國考考上的人還不知道現在行.駕照還有逾期的問題?(這年頭真的是用"吹"的是比較快的!)最好現在的警察會查你行.駕照有沒有逾期啦!還在扯"大法官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不能"隨便"臨檢的話題,現在資訊這麼多,隨便google就一堆資料,閣下還會如此說,我想唯一的合理解釋是:你真的看不懂法律條文和解釋!缺乏法律常識並不可恥,但隨意惡意栽贓.臆測.汙衊就讓人看不起了!......"作奸犯科"的人視警察如"寇讎"這我可以理解,但應該躲在社會黑暗的角落"苟延殘喘"才好,這麼光明正大的跑出來,就不要怪大家用力的"炮"囉!........
茶太 wrote:笑死人了 我只有...(恕刪) 又來一個「領納稅人的錢」刁民最愛講這句話你繳的稅搞不好還沒警察繳得多暑假到了真是無奇不有就我長久以來的觀察對警察帶有莫名敵意的人通常自己本身都有某些問題
茶太 wrote:笑死人了 我只有這...(恕刪) 任何職業,任何團體,任何區塊裡都可能會有老鼠屎,就像這棟樓裡也有極少數的老鼠屎一樣,但我們不會病態到以偏概全。拜託你不要跟樓主一樣,不相干的事硬要抓在一起相提並論
你可以好好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7、8條,你就會知道你講的話多麼的『天真無邪』!!不懂法律的人,說再多如同對牛彈琴、浪費口舌!至於你剛剛說上臺北市警察局副局長的課程,我又很想笑,正式名稱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好嗎?你知不知道這兩個差別在哪?考過國考的人應該都知道才是....我可以體諒知識貧乏的痛苦.我可以體會少小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可憐.但是知識貧乏又不肯好好努力,還要上來發文秀下限.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
茶太為什麼要刪除539號等三篇護航文章,心虛嗎?辯不過要承認,不會笑你!重點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嗎?要發反串文,可以!麻煩手段高明一點!要為自己護航,可以!書唸多點再來辯!不要發個文漏洞百出,錯誤一堆,再來刪文、粉飾太平,沒有比較厲害!!手法跟po文者一模一樣,被砲馬上改文,真是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