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
跑了整個晚上只找到兩個客戶,生意真的很差,哪有業績蒸蒸日上?
整天坐在電腦網路前面發幻想欠巴文,生意怎麼會好得起來?你到底什麼時候才懂得每天K書用功,才有成功的一天?
chuchan1156 wrote:
現在年輕人眼高手低,其實有部分也是勞基法實在對資方太嚴格了,卻便宜了勞方,以下舉例:
一。兩週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那是不是只要不休假,每天上工六小時就能下班?
二。曠職三天才可直直接解除勞動契約:要拖到三天?一天就可以fire了
還有近年來政府還要砍派遣砍責任制,事實上只要是工作根本都要責任制,結果勞基法這樣,難怪慣壞年輕人,勞基法應該修法或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