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我之前就說過我認為消費申訴之建議流程,
第一:保存證據。
第二:廠商客訴。(證據應先保留,但同意廠商拍照及取樣調查)
第三:等待廠商回應或通知主管機關調查事實。(由主管機關取樣,並由主管機關發函通知廠商說明)
第四:對於廠商回覆或政府主管機關調查結果無法接受即考慮訴諸輿論公評。(此時將所有證據及廠商及政府主管機關之回覆內容完整陳述,經由網路或媒體報導讓民眾公評,如大家認為廠商回覆推卸責任或主管機關包庇自然會有民意壓力迫使其改善)
沒錯,等廠商不鳥才來訴諸媒體網路。.....那跟取暖感覺差不多(我個人感覺)
再來
講如廠商願意跟當事人和解或是有服務消費者
那這則新聞應該壓下來???
其他消費者無須知道這一則新聞?無須知道這家廠商製造過程可能有問題
消費者無須知道?
只能默默接受
廠商跟當是事人和諧掉了?
所以我得繼續默默接受可能也問題產品繼續販售.......消費者的悲哀。
題外話
那麼罵人的被告,你願意幫....
你為啥不去跟他說,你跟老師和解就好....來這邊PO文?????
那這邊分享心得就不行
你就不幫?
就是當事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