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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weimingyu wrote:只要吃檳榔的便衣警察都是壞人


資料來源:警政署網站

http://db.npa.gov.tw/inpector1/05_inp2/05_inp2_2.htm


警察機關強化勤務紀律實施要點
   
  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警署督(二)字第五二00二號函

  八十五年八月二十四日警署督字第六三一二七號函

  九十二年十二月五日警署督字第0920175523號函修正




八、執行勤務時,應服裝整潔(服行便衣勤務時除外)、儀容端莊、態度和藹,嚴禁發生下列情事:
(一)精神不振、倚牆站立或於值班台、辦公處所、巡邏車內睡覺。
(二)不依規定穿著制服、服裝儀容不整或配件不齊。
(三)併崗聊天、態度傲慢或言行粗暴。
(四)執勤中抽煙、嚼食檳榔、吃零食或姿態不雅。
別人錯了,不等於你就對了。
weimingyu wrote:
看到上新聞後在看樓主...(恕刪)

女生本身的問題?

為什麼我從文章中獲取的資訊是
"兩名穿著便服的男子,將女子的駕照放置自己的口袋"

如果您這位先生
被一名自稱是警察的男子
要求臨檢
並且把您的證件
拿取之後便佔為己有

我想大多數的人
反應會是如何

大家都心知肚明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GZBT wrote:


那看待前總統的洗...(恕刪)


我怎沒看到蒙眼身穿白袍金冠左手拿秤右手拿劍的?

倒是口嚼檳榔身穿便服.......

不能用女孩子的角度來想這件事?
因為司法不允許女性有女性的想法嗎?
司法什麼時候變成專制的代名詞啦?
你這解釋挺有趣

還有~這個案件就是這個案件
請不要東拉西扯連前總統的事都拖進來
一點也不相干~也不好笑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張不不 wrote:
其實今天如果警察沒有「堅持」一定要「移送法院」,等候交保
事情也不會演變成這樣

也許在警局,努力道歉就沒事了
沒有人喜歡把事情搞這麼複雜,我們也不想因為這件事情而曝光
真的是逼不得已!


不管怎樣,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煩請多站在「女性」角度去分析這件事情。
...(恕刪)


1) 我之前有發表過:根據女生的自白,警察在一開始完全沒有逮捕她的意思,只是拿著駕照在查而已,所以並沒有執勤過當的問題。當這位女生開始搶駕照動手動腳、罵髒話的時候,就構成妨礙公務了,之後開始逮捕的程序,有甚麼不對?女生要逃,已經進入逮捕程序的人要逃,警察該怎麼做?難道揮手說再見嗎?

2) 前面有警察網友說過了,只要逮捕就應該移送,否則警方變成妨礙自由,這在法治精神來說也是很有道理的。至少警方也沒有不對。

3) 這實在是有點沒道理,講法律、講義理,甚麼時候應該看性別?
ankochiu wrote:
我怎沒看到蒙眼身穿白...(恕刪)


你也知道案件就是案件。那你們為何一直要強調『女性』的角度?如果司法允許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到女性的角度,那是不是以後乾脆取消女性受刑人的制度,女人犯錯一律無罪,因為弱女子是『不會』有犯罪嫌疑的。

講前總統的事情,不是因為好不好笑,而是這件事情跟你們的案情發展有異曲同工之妙,作的對比剛好而已。

而且請問這整件事情中哪裡有專制?要是專制,還讓你們找上各級民代與記者來對警方施壓?
我只能說還好這個大學生沒槍~不然跟彰化那件一樣~女大學生拿出M16步槍掃射~
彰化那個大哥~也是被臨檢~警方態度不好~對方就拿M16掃射了~
唉~社會真的變了~分不清楚誰是兵誰是匪~


還記得~北市上次不是有個偷竊嫌犯開車跑了好幾個路口~結果那名人士被好幾名警察開了近50槍~
把他打死~
http://tw.youtube.com/watch?v=LCa_ZUJGbyg
MYCOKE wrote:
"莊勝雄強調,他們亮出服務證表明身分,請對方出示身分證,陶女起初不太願意配合,後來才交出身分證;他曾拿出警察專用的「小神捕」給她看,說明因為沒電,才用手機打回派出所。"


說難聽點,哪個死老百姓知道「小神捕」長什麼樣子?!拿台大賣場彩色螢幕的盤點機騙你說是「小神捕」你相不相信?
amtcsos wrote:我只能說還好這個大學...(恕刪)


喵是覺得啦,既是警方主動臨檢,光看外表天知道對方是暴徒還平民,蒐證武裝等該有的準備都要有,還小神補沒電咧?那通知學長來支援自己先盯著阿.方式多的是......既然採取主動,就要理直氣和,勿枉勿縱才是。

amtcsos wrote:北市上次不是有個偷竊嫌犯開車跑了好幾個路口~結果那名人士被好幾名警察開了近50槍~把他打死~...(恕刪)


是阿..有時警方比對方還緊張驚慌....所以才會常有類似糾紛的吧...就看當局怎麼改善了,這不是小民能決定的。
別人錯了,不等於你就對了。
我之前就提到過了,兩個男生嚼著檳榔穿著便服,騎著一般機車,說要臨檢你,尤其又是晚上

以當下的一個20歲女生心裡會如何想,當然會害怕啊,尤其是近來社會案件這麼多

誰知道會不會被強行擄走或是發生什麼事情


在這邊很多男生會說怕什麼,怎麼不乖乖配合不就一切就相安無事,

問題是男生的顧忌本來就比女生少,男生會怕被拉去性侵嗎

會怕被抓去賣到國外推入火坑嗎,比例應該比女生來得低上許多


對於有些網友的發言,我覺得都是風涼話,因為隨著社會歷練的增加,對待事情及應對的方法當然不同

你以現在的角度點想事情,當然會覺得理所當然,但是回到20歲剛出社會時,我覺得會有這樣的反應是合理的


重點來了,警察為什麼不讓女生打電話確認,一個簡單的動作,可以省卻後面不必要的麻煩

且也不花電話費,兩個便衣警察在顧忌什麼






GZBT wrote:


你也知道案件就是...(恕刪)


說真的~還是扯太遠了些

至少目前我還沒聽過假女警拖男人去郊外作些不好的事
假男警的事件嘛~~隨便搜尋都可以找出一大把

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別

女人男人沒有差?
跟你說~在法庭上肯定也是有差異
"因為考量的觀點不同"

---

要扯遠可以呀

例如~~女人被女人在胸部摸一把
和男人被男人在胸部摸一把

這樣八成都不會變成案件吧!?

那....男人在女人胸部摸一把
依照你們不應該有性別考量的說法
這樣應該要判無罪對吧?

真可怕的想法.....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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