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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毒咖啡感想..當事者說是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企業藐視!你相信嗎?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恕刪)
但是事實上是他先強姦對方 搶劫對方 不成才被打

奇怪了
強劫對方(進門市 付錢)
成了(發票拿到了)
怎還會被打勒(給杯沒泡好的咖啡)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FF7又在扯東扯西了
這裡是在討論苦主說謊的事
星巴克說謊 請FF7自己去開討論
開了的話 我一定去那罵星巴克說謊 並提供星巴克說謊證據
但是這裡是討論苦主的心態
不要一直在這模糊焦點了!!

說老實話,真的是你沒搞清楚狀況
苦主是選擇性隱瞞,星巴克也是選擇性隱瞞,兩者相較起來去檢討個人消費者沒什麼益處
因為那對你我不會有任何幫助,這才是真正的重點
按照正常談判,一旦破裂就公布,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至於你說他講的冠冕堂皇是沒錯,不過這又怎樣
這種公開文章會修飾本來就很正常,他有沒有講索陪問題根本就不影響我們第三者
你會被影響,是因為你一直帶著幾個前提
一、苦主想要錢所以利用你的感情
二、如果不是想要錢或想要但誠實說你就支持
三、因為苦主道德有瑕疵所以你就不支持了
我現在回答你:
一、苦主是不是要利用你,跟你作為消費者的權益一點關係也沒有,你的權益在於怎麼讓統一得到教訓。
二、同上,苦主想不想要錢,有沒有誠實說,就大的觀點來說毫無關係,因為那是他自己的事,不是你的事。
三、苦主道德如何關我屁事,重點是他剛好有機會可以作為一個讓企業受到警惕的案例。

看到重點了嗎?你關心的這個部分其實與任何第三人是無關的,無論他是不是選擇性隱瞞資訊以換取輿論,那都是他私的部份,我們需要關心的只有公的部份而已。兩者不要混為一談,不然道理越講越不清。何況,選擇性隱瞞未必代表他有欺騙喔,頂多只是講的冠冕堂皇了一點,但就大的角度來說也沒說錯,談判不攏就是公開啊。

為什麼我說去檢討個人的道德沒用也沒意思?因為企業集團對我們有影響力,苦主本身沒有;企業集團很難撼動,個體很容易修理。這個事件裡面統一的舉止可是比苦主還要微妙咧,可以把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壓到這種程度,焦點完全被轉移到個人消費者的道德問題上,裡面還有好幾個對消費者而言負面危機處理步驟可以分析,喔,不過目前態勢對統一當然是很正面了

eintagsfliege wrote:
說老實話,真的是你沒搞清楚狀況(恕刪)

BINGO~

=================================
民法是好東西
以後大家出社會一定用的到

所以
1.還在讀大學的朋友:請注意有沒有相關課程
2.出社會的朋友:請...找相關法律班或懂的人交一下
ff7 wrote:
看來樓主真的是天兵阿...(恕刪)


我倒覺得你比較天兵吶
人家樓主都說的那麼明
也都用紅字打出來了吶
你還在看頭看尾去中間
樓主的意思很明顯啊
他沒有說苦主求償是錯,他沒有說星巴克是對
他是覺得苦主另外隱瞞了求償金額不說,而讓星巴克說
只是覺得另有隱情,需要苦主出來一次說明白而以
你斷章取義的也太明顯了
他舉的例子是說那個被打成重傷的人來PO說被打
而且有照片.....之類的證據,然而大家去查了之後
卻是他強姦、強盜未遂所以被打成重傷
簡潔的說,事情的發生,PO文者也要說明白點
而不是之後又被別人說苦主求償300萬談不攏
苦主卻在這之後又出來說300萬是處罰性求償
樓主也只是希望苦主一次說明白啊
別等星巴克說什麼之後,才又出面出來解釋為什麼
有頭必有尾,但不能扣除中間的事情的啊
我覺得你也別急著回樓主文,先花心思看清楚點的好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那意思說 哪天 ...(恕刪)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飛翔中 wrote:
我倒覺得你比較天兵吶...(恕刪)


阿就跟你說法律賦予被害人有保留部分案情不公布的權力嘛~

不公布又沒犯法,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完整公布
那報紙只要有登到海角7億或堅硬岩盤不就要印的比大學原文書還厚了?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再此在說一次 我沒有苛責當事者獅子大開口300萬
我覺得價位是在合理範圍內
...(恕刪)


想請教樓主,你覺得的合理範圍內是多少?
燦坤卡號 77068372
這是樓主第一篇說的
"但是這代表 你想要大家評評理 但是你卻也跟統一一樣沒誠意 說謊
跟政客有啥差別?
只說三張兌換卷+蛋捲 卻沒說你開口要300萬
因此我相信你有投機的心理
再此欺騙廣大的網友
博取同情心
除非你上來再次說明 為啥要說謊
不然我想雖然星巴克有錯 但你有投機的心理 欺騙01網友 更可恥"

剛剛查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1/78/1az20.html
"統一星巴克說,推算王小姐因該事件而就醫的醫療費用
、交通費用和上班損失,願意提供六千元做補償,
但王媽媽十二月五日對星巴克下最後通牒,要求賠償金三百萬元,該公司無法接受。"


請注意
提出求償300萬元的是王媽媽
不是喝咖啡的人(王小姐)喔


看到這裡
樓主也知道你自己錯在哪了吧?

雖然是網路發文
但我建議樓主親自發一封信給wawa0402道歉
並且在01發一篇道歉文以示負責


ff7 wrote:
這是樓主第一篇說的"...(恕刪)


樓主會說她們是一家人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這件事!
樓主都說300萬懲罰性金額不是重點
重點是苦主欺騙他與m01大眾的純純感情是不應該的!
不應該以這種帶有大義的言詞來公佈
因為其中苦主有所隱瞞

如果有所隱瞞的事實不適合以正義憫然的姿態出現
那所有的妓者都該下地獄了



"宅"心仁厚 wrote:
樓主會說她們是一家人...(恕刪)


沒有欺騙不欺騙這回事吧
要說欺騙可以去看苦主發的文章第18頁256篇

【聯合報】
『克隨即派員帶咖啡券和禮盒到那位小姐的辦公室,原本打算帶回咖啡化驗,
不過對方說已把咖啡倒掉。為確認對方身體狀況,星巴克曾陪那位小姐就醫、付看診費。星巴克也曾提供清潔劑的成分供醫師診斷,確認對人體無大害。』

------咖啡並沒有倒掉而是被星巴克的店長和隨行男店員帶走,當天在場的同事都可以證明,為什麼星巴克要說謊呢???況且依當時拍照錄影所見,我們還是要質疑一杯對人體無大害的咖啡會造成杯子腐蝕成這樣子嗎!!當下醫師只有拿到一大堆英文成分,也沒有看到這樣的清潔劑已經將紙杯都腐蝕穿孔了!!就算是專業的醫師對這些成分到底了解多少,甚至要透過毒物網的諮詢!!星巴克當下沒有避重就輕,甚至誤導專業嗎!!


所以
我要再開一篇文砲星X克?
爬了很多文,自己的感覺啦
看到最後的感覺當事者或是星巴克都在各說各話的樣子
總覺得當事者就像樓主一開始發表說的一樣,隱瞞了些事實跟經過
搞到最後不就要上法院或是開記者會來說明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說真的啦,星巴克在怎麼說都是知名連鎖的企業如果能主動說明就好了
一直都是當事者再發表意見感覺上是在模糊社會大眾對這件事的看法
爾且我得到的消息都指出沒有辦法聯絡上當事者,而媽媽又跳出來說要求300萬
這樣感覺上是媽媽喝了咖啡要星巴賠償的Feel


PS全部是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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