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吧?
還有更奇怪的。
又過了不知多久,小文逛完公園,經過園內的兒童遊樂場,向公園出口走去。這中年男保安,就站在遊樂場內和一老翁講話,並盯望小文。牠的姿勢,仿佛是公園之主。
但這是政府公園,是公共場地,管理者是康樂及文化事務處。
而牠只不過是個保安。
保安也分不同級數,牠只是個公園保安。牠表現出來的找麻煩及無恥程度,可不像有公園保安的自覺。牠盯望來觀花的女性,這行為也不像穿著制服。
重點不在牠是什麼類型保安,而在牠的行為,猖狂無禮到令小文很生氣,寫信向康文署投訴,並附上三菲傭脫口罩吃東西的照片,質疑男保安選擇性執法,請康文署看監控,看牠是不是看到後轉身就走毫不執法。你一下都管,一下都不管,更重要的還有管理時的態度,一分權敢使出十分。這種一看監控一清二楚的事情,但康文署的回覆是沒證據沒跟進,像公園內沒監控一樣。因為這男保安,小文十分反感再來這公園,在2022年12月中至2023年一月尾,因被女地產代理和老翁勾結騙出看樓‵ 從樓梯高處摔下摔傷了腰椎和臀部,住進了荃灣帝盛酒店一個月,離這公園步行只需20分鍾,但小文從沒踏足過這公園。整個2023年,小文沒來過一次。
到現在2024年,再來一次,從現在回看,事情不是很清楚嗎? 這公園保安,和其他場合的保安一樣,通過非法途徑認識小文,牠能總出現在附近,是因為小文實時位置資訊洩漏,牠在園內實施跟蹤,和便服老翁一樣。牠跟蹤的做法,就是不斷迎面而來而且敢大聲呼喝,不斷利用保安權力施加影響和騷擾,牠不只是選擇性執法而已,實際更惡劣,因為牠的接近不是隨機的,牠認識小文,知道小文的實時位置,在定點打擊。
無規無矩至此!
到今日,2024年3月15日,再走進公園,換了一個女保安出現在附近。
在櫻花圍成一個圈的小小場地,早被一個老翁霸佔,在樹下練功夫,務必叫觀花的人,要連牠這老朽身軀的手舞足蹈,當成一個套餐接收,要看櫻花,就要看他,就像黃大仙站在車厢門外的月台上手舞足蹈的地鐵老翁職員一樣。但這公園裡,有一個很大的兒童遊樂場,裡面有很大的空地,老翁要站定一個地方練功夫,有更好選擇,為什麼不在空地上,而在花樹下? 為什麼不選一個大的既便利自己又不會阻礙他人的地方?
如下,公園內兒童遊樂場空地:

櫻花場地,真實和照片中一樣小,這裡只有幾棵櫻花而已:

這是因為小文實時位置資訊洩漏,老翁在跟蹤,提早出現在小文的前方,怪異舉動就是主打一個騷擾。
小文回身就走,因這老翁,對這櫻花場地倒盡胃口。
小文遭遇的無禮哪裡只是在公園裡,哪裡只是保安!
2022年年中,小文連去位於銅鑼灣的中央圖書館坐下看書,都被一個看起來只不過是一年合約的年輕男助理驅趕。當時附近的大玻璃有陽光照入,這年輕男助理首先是故意去拉下兩道窗簾遮光,就是不拉下小文後面的;然後不斷在幾個桌子間走來走去,走來走去,盯著小文,小文知道牠在看自己,但不明白為什麼。然後牠出招了,牠叫小文 走 。奇怪吧? 無禮吧? 牠編了個很爛的藉口。小文當場向那一層的女主管口頭投訴,女主管說看過監控後幾日內回覆,但過了幾日的雙倍時間,這女主管都沒回覆。小文電郵中央圖書館投訴,這次有回覆,說看過監控,男助理行為的確不妥,將來會在牠的合約到期時考慮是否續約。這事件怪誕到,竟會發生在書卷氣的中央圖書館裡面! 普通人能想到個人隱私洩漏到包括圖書館一個小小職員都知道嗎? 能明白為什麼這小東西這麼惡毒嗎? 牠不只是驅趕,牠是在眾目睽睽下驅趕,而且在現場還有很多空桌沒必要趕客的情形下,驅趕!
2022年六月,在旺角地鐵站口的一間大家樂連鎖快餐店內,被一個六十幾歲老嫗襲擊。當時小文走下地牢的快餐店內,站在掛在牆上的菜牌前面看了一會,一個六十幾歲老嫗走過來,小文退後幾步,把位置讓給她,自己低頭按手機。接下來發生的大家一定意想不到!這老嫗90度轉身,向小文撲過來,舉高手機到距離小文臉部僅僅10CM距離,近距離正面拍摄。小文一手格開牠的手,牠故伎重施,繼續舉高手機貼近小文臉部,小文再度格開她的手,她又來格開小文的手。於是形勢突變到,小文和一個不認識的老嫗,在旺角大家樂裡面手來手去打了起來。換了大家在這場合,會怎樣反應? 這就是幾秒鍾內發生的事情。事情發展和小文的行為完全不相稱。要是大埔警署刑偵警察盧智楊處理此案,大概又會包庇老嫗反咬一口說小文打架。大家能看出這件事和20231029大埔百佳老嫗打人事件的相似點嗎? 一間連鎖店鋪要能立足,不論百佳還是大家樂,生意做到這樣大,靠的大概不只明面上的警察執法,還有枱面下的勢力。這些老嫗敢在店內閙事,這地點選擇上,是不是另有文章? 大埔百佳的關經理很明顯有問題,那麼旺角大家樂,有沒有問題?


大家樂並不只旺角這分店出問題,早在這之前,其他分店的職員已出現各種問題,其中觀塘分店的一個看起來是泰裔的中年女經理,在小文購買了一個$39的下午茶餐要求一杯暖水時,竟然 不 肯 提 供!只是一杯水而已!買得更便宜的只要是顧客要求水你都要提供,何況小文買了$39。$39便宜嗎? 不貴,但也不便宜,更便宜的下午茶餐二十幾都有,或者點杯奶茶十幾塊,要求一杯水,你也要提供,為何買了$39,就不提供了?有人能想明白嗎? 這泰裔女經理當時的行為,是用了幾種手段,又和旁邊職級低過她的兩個女職員長時間低聲講話好像很忙,又走得遠遠的,就為了阻止提供一杯水給顧客!後來在小文催促下,她才叫一個女職員在水池裡撈起一個杯子去裝水,那杯子外面有明顯的白色泡沫像稀釋了的牛奶,呈現乳白色,這是沒洗乾淨。連鎖食肆竟提供未洗乾淨的食具裝水給客人,而客人買了東西不過要求一杯水而已,就要吃髒東西!這是什麼玩法? 小文拍照,向大家樂公司投訴,大家樂有回覆但不跟進。大家能想明白原因嗎?

小文當時並不明白。實際上小文每次出街,那時還敢外食,光顧最多的就是連鎖店大家樂,因為分店多地點方便,甚至在大家樂推出三四百元的套票時,小文還買了兩次,因為用套票,裡面有很多五元或十元劵,每次購買指定金額譬如滿$50可以使用一張五元券,就是$50的餐實際只收$45,總額三四百的套票可用於十個餐左右,省下幾十元,等於餐牌價格打九折。小文買了兩個套票,可想而知光顧得有多頻繁,就是這樣一個常客,反而在這店裡不斷出事,小到一杯水都不肯提供,大到一個不認識的老嫗撲過來給讓路的小文近距離拍照還手來手往的打。大家能想明白原因嗎? 牠要偷拍有各種方法,為何要將手機舉到貼近你臉部僅僅10cm距離? 甚至可能更近?這已不止是冒犯!重點還不在偷拍,這老嫗要激怒你!換了大家憤怒嗎?
就像在大埔一樣,小文常光顧百佳超市,結果就在百佳出事了。
是不是很像? 不是因為常客就有更好的客戶服務,而是更差,差到犯下刑事罪行。雖然盧警察反過來說是小文犯下刑事罪行,在公共地方打架。這就和48頁左右網友的總結一模一樣,牠們故意不斷激怒你,然後說你犯罪。而說你犯罪的,出面的是警察。
大家能想到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的洩漏,洩漏到連鎖食肆嗎? 能想明白經常光顧,事情為什麼反過來,受到惡劣對待嗎?
到旺角分店事件一出,小文就再不去大家樂了。套票還有$80的餘額沒用完,本來想省錢,結果還多花了。這結果又和KLOOK詐騙類似。KLOOK提供不實的連結騙你訂貨不對辦的房,然後故意搞出種種問題讓你房財兩空。大家樂的行為像不像?
當時不明白,從現在回看,有些明白了,不是做了什麼導致這種對待,而是牠們的做法,本就這樣。這是"狗咬人"。所有行為的共通點,就像保監局的廣告說的,對顧客實施"不幸世界的遊戲"。
在20220910被慈雲山老翁打傷之前,實際上,在其他地方,小文已不斷出事。
2022年4月投訴城門谷公園男保安前,在園內拍了很多鮮花的照片,那手機在20220910被慈雲山老翁大力推撞下抛跌在地,屏幕碎裂到不能使用,那些手機裡的照片,沒一張可以取回。而甚至向慈雲山老翁索償都做不到,因為負責調查的黃大仙警署的結論竟是"沒發現任何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拒絕提供老翁的個人資料,沒老翁個人資料,不能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