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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小S還有各位網友記者的道歉文 (以修改內文)

狗子2008 wrote:
你所說的 小s吃魯肉...(恕刪)


不必這麼激動,道德上我當然站在譴責樓主的角度...

但明明很簡單的法律問題,我只是覺得在這棟樓陸續目睹之怪現狀比較滑稽可笑

舉凡妨害名譽、提告...後來連毀謗都出來了...

還有人提到商譽、職業形象之類的,難道小S向來以上廁所排隊賺取薪資?

不過比以上這些都要荒謬的是,新聞記者們取材竟來自閒聊與趣味

SAKIMORI wrote:
+1,希望他有那個氣...(恕刪)
沒那個種啦


現成的例子,這還比較接近毀謗,有沒有比較瞭解我的意思了?

我不是在鼓勵樓主捏造事件的行為,而是表達對此樓部分激進衛道言論的不以為然罷了。

話說回來,原來閣下覺得像樓主這樣就叫做有種啊?

KAZU_0503 wrote:
在雅虎有看到相關新聞...(恕刪)


怎麼能輕易放過
記者才不會想要在這麼冷的天氣,騎車跑新閒勒~~~
+ 1 從以前就不喜歡他們姐妹倆 現在看到康熙就轉台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always.
jimwang01 wrote:
不必這麼激動,道德上...(恕刪)


請你好好去看看公然侮辱及誹謗罪 刑法309及310條
再想想你自己杜撰吃滷肉飯的說法是否涉及誹謗罪


刑法第三一○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一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三項)。」
演藝圈就是這樣...
有些外表形象很好的藝人, 大家都覺得可愛又溫柔
私底下那種個性你會很想從後面踹他一腳
跟那種人比起來...我覺得小s好多了=.=

也曾經有一個很帥風評又不錯的男藝人, 來錄影的時候搭電梯
還要別人搭下一班, 他想自己搭一部
明星??不知道在跩甚麼...

在這個產業久了, 對明星其實都沒啥好感
甚麼好形象都是包裝出來的
https://jin.tw
理論上是可以,也可能會告得成
但絕大部分不會告是因為

雜誌亂寫: (不希望與雜誌不和,因為大部分雜誌有母公司(即媒體龍頭),你告了,他可能會封殺你,大部分媒體沒你消息,想紅也難。和對方有錢跟你對打,時間金錢亦浪費
亦有可能會被大眾認為 藝人 小器,不大方 ,小小事就告別人 。

網民無錢,勝算是高很多

但無論是網民,雜誌,說錯話也可以告。

胡亂說話是 毀謗 。 你可能覺得沒什麼, 因為沒什麼你看到的事發生。

事實是沒發生這樣的事, 強加莫須有的罪名 於 別人身上

(不管是藝人或其他人)

如果有廠商看了這則 不是事實的 報導 ,而誤錯 小S 是大牌藝人,沒禮貌 而認為她不合適代言 至經紀公司有損失,
如果小S能證明當日當時不在夜店,什至有損失則.得成的機率會很大

正如 如果 ABC餐廳 被人胡說 食物不潔 ,令ABC餐廳受盡別人冷眼 ,經濟損失,也絕對告得成 (只要證明事發前後的生意率,網絡/報導 的COPY。

其實你在網上對我說 我是為錢賣身(事實上沒有)這些話也可以告,只是我沒錢沒時間跟你玩,

無奈藝人/有錢人,就是請得起大律師,玩得起法律。

但話真的不亂說,這是禮貌問題
jimwang01 wrote:
舉凡妨害名譽、提告...後來連毀謗都出來了...

還有人提到商譽、職業形象之類的,難道小S向來以上廁所排隊賺取薪資?
...(恕刪)


Ronaldsoo wrote:
不喜歡小S的 請+1
我並不是先入為主的觀念 真的是最近看電視 看到小S的行為談吐 真的很不開心
嗆劉真不會跳舞(你真的會跳嗎)當然劉真會不會跳 跳的好不好我不知道
嗆來賓的爸媽 說如果不想看到他 他廣告那麼多 轉台會轉到瘋掉(你廣告很多嗎)
嗆來賓向男生(你也好不到哪裡阿)
等等等~~~~
雖然我知道有人會說是節目效果!!
以下我分享我遇到的事情
前陣子在信義區的夜店 遇到小S跟他的姊妹幫
不知道公關還是服務升服務不周到 他就很大聲的說 我是誰你不知道嗎!這還需要我說嗎 不會招待一下喔
當時聽了 我很想大聲的跟我旁邊的朋友說 他是誰啊 還不就是一個"通告"主持人有很了不起嗎!
後來我忍住了 不理他們 也不關我的事
過了幾個小時 我陪女性友人到廁所 友人在那排隊!看到S姊從後面一路"插插插"的插隊
有聽到正義之聲 "藝人不用排隊的喔"S姊應該喝的有得開~就回一句這是"特權"後來他旁邊的有人就跟大家說對不起 把他扶進化妝室
特權是吧 藝人的膀胱是膀胱 那小老百姓的膀胱就不是膀胱事吧!!




難道您認為「插隊」與耍特權這種事情,對藝人的名聲來說是加分效果嗎?

明明就是子虛烏有的抹黑,為什麼藝人就不能要個公道,當一堆造謠抹黑的負面新聞越來越多,而這位藝人卻置之不理,不想與這位亂抹黑的網友計較,那您認為觀眾與找這位藝人代言商品的廠商,他們心裡會怎麼想?

這位藝人默認了這些負面新聞,是吧!

的確...插隊是不犯法,但是給人負面觀感是一定的,難道有正常人會認為插隊這種行為很光榮嗎?很值得向別人炫耀嗎?

小S的收入也有部份是來自於代言的商品廣告收入,負面新聞太多,廠商搞不好也不想再找她代言了,說這負面新聞不會影響她的收入,我是不相信的。









對於無法溝通的人,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認真就輸了。
NIOKA wrote:
明明就是子虛烏有的抹黑 ...(恕刪)


其實,也有可能是人家早就與這位樓主搭上線,然後雙方達成的共識,

所以說,有時候,並不一定是這樣那樣的

有時,真相並不如同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樣。

倒是樓主就這樣倒了,那也是有點讓我傻眼...........
goodversion wrote:
其實,也有可能是人家早就與這位樓主搭上線,然後雙方達成的共識,

所以說,有時候,並不一定是這樣那樣的...(恕刪)


但這也是推測而已,算不得真

重點是....樓主不敢為自己的文章負起責任,內文一直改來改去,這種行為可取嗎?

有些一頭熱的網路鄉民,聽了樓主的片面之言,就直接開罵了,連沒圖沒真相這句老話都忘了,這麼容易被人利用,也難怪標題殺人法造謠抹黑這種風氣會在社會上風行。
對於無法溝通的人,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認真就輸了。
goodversion wrote:
其實,也有可能是人家...(恕刪)


我比較相信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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