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p3ej03 wrote:
體育館是納稅人蓋的
你去警察局說警車是你納稅買的...
看看警察給不給你開....

maxi326 wrote:
.雖然鍾議員在火大之後的發言和用手指比自己說我是議員, 其他人都不能打, 這行動是讓人不舒服
但我覺得一個人的容忍是有極限的, 根據有限的背景證據, 鍾議員是有同意可以一起打的
看完全部資料之後, 大概可以這樣整理
民眾 : 透過議員預約, 但不同意鍾議員一起打球
鍾議員 : 沒有預約, 但是議員身份, 同意一起打球
結果是兩邊都沒有百分之一百站得住,
民眾透過議員預約, 可以說是鑽漏洞, 雖然議員預約也不太可能自己一個人打, 但如果根本沒有在場, 那就有點站不住腳了.
鍾議員雖然合資格, 但沒有預約, 看起來是預約才能使用的球場, 而不是議員就不用預約, 所以他也站不住腳, 但至少他有一起打的風度. 最後由於好意被拒, 火大, 只好來硬的了.
其實大家打球, 應該一團和氣一起打才對, 火氣那麼大還打甚麼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