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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檳榔西施襲警過程截圖(被摔前的關鍵問題 + 推倒前、後截圖)……………………討論法規問題的網友請“和平討論”

canceryct wrote:
前因, 不就從警察因...(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不要取締囉?
所以前幾年被警察掃蕩的檳榔西施是活該嗎?
那前一陣子在桃園被警察掃蕩的檳榔西施
可以集體要求國賠嗎?
kissstarfish wrote:
恩..又看了許多頁....(恕刪)

對對
小弟之前說的段玉就是這一段影片
謝謝大大
canceryct wrote:
將心比心個什麼東西阿...(恕刪)


想像自己是對方的父母 就是第三人稱阿 = =
第一人稱 是當事者吧.....
freefly0 wrote:
你真的看過影片嗎?為...(恕刪)


第一, 美國我從沒說過

你再重看一次整個討論串可以嘛

拜託你啦


第二
要不要說, 我現在有生命安全阿?
下午地震過一次, 會不會等下又大地震, 整棟樓垮掉



回到那位網友說的影片, 對方已經主動有肢體動作拉扯警察

該事件中,卻是該警察主動動手


麻煩你看清楚, 想清楚, 然後法律給我搬出來
我跟你來對
唉~不管誰對錯在先......

但是事後所謂的長官發言.好像沒一次看到有肩膀的.
luc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不要...(恕刪)


如果你對此事件不了解, 請先去看另一棟樓

看完再來跟我說
freefly0 wrote:
你真的看過影片嗎?為...(恕刪)


在美國 是直接叫對方 趴在牆上
手放在看的到的地方

該西屍不理會繼續坐著 還罵髒話
美國警察都直接拔槍 小程度的毆打犯人
.. 哪需要被罵一堆再溫吐的拿錄音筆
怕日後 西屍翻證 亂講一通
casperlee wrote:
想像自己是對方的父母...(恕刪)


請搞清楚法律第三人的意思
canceryct wrote:
第一, 美國我從沒說...(恕刪)

警察為什麼不能主動動手?
妨礙公務就可以直接抓了啊!
你一直叫別人來跟你說
問題是看到現在你沒說出什麼能說服人的理由啊!
casperlee wrote:
在美國 是直接叫對方...(恕刪)


看到了喔

喜歡講美國的在這裡

別再亂說了喔

我會爆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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