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沒要你一篇文章就讓人心服口服,這裡是""討論區"",就是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與想法,就像我也不會立刻接受死刑應該繼續存在的答案,也是要能說服。
如果可以,也來個逐項反駁吧。,也有許多原為支持死刑的言論也是會被反駁,反駁,反駁,再反駁,這就是討論
難道受害者就活該要被殺嗎?
當然不該被殺!廢死者談的是建立合理的刑罰體制,犯罪發生的預防,被害人保護、扶助、補償,也是重要的配套措施,法務部在未做任何配套措施就長期暫停執行,加上一些不合法學的言論(如:我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等,難怪民意反彈會這麼嚴重!
(你的反對意見)
廢除死刑之後,殺人犯又跑出來殺人怎麼辦?
廢除死刑不等於讓殺人犯逍遙法外,更不代表給予殺人許可,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以及嚴格審查假釋,強化教化矯正功能,如果他的罪行非常嚴重,血債累累,在法律的配合之下,也可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大赦,等於是關他關到死,也就沒辦法跑出來殺人了。
(你的反對意見)
這樣關他一輩子,不就等於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要去養這些殺人犯嗎?
不只是殺人犯,我們老早就養了性侵犯、經濟犯、偷竊犯、強盜犯、毒品犯……等各式各樣個罪犯,一個人會犯罪,除了他個人的決定外,家庭、教育、社會環境也是發生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社會就要負這個責任!
(你的反對意見)
疑問項目?
(你的回答)
詳見李敖"陽痿美國"
a22akse wrote:
民主國家不會主動出去侵略他國(美國攻打伊拉克是唯一的例外)...(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a22akse wrote:
別難過,這棟樓的文章你仔仔細細的看過一遍就了解樓上的版大在說的是什麼了,該吵的都吵過好幾遍了,各種答案也都辯到快翻過去了,自然不可能由一篇文章就要人心服口服的,你若真的覺得廢死言論應該支持,我真的建議你好好的爬完這棟大樓的文章,再努力找出可以說服大家的理由。
你這邊貼的是我寫的文,就是引我的言問我嘍~,應該是指定一定要我本人回答就對了?
a22akse wrote:
我可沒要你一篇文章就讓人心服口服,這裡是""討論區"",就是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與想法,就像我也不會立刻接受死刑應該繼續存在的答案,也是要能說服。
這不是跟我講的一樣嗎?ok啊,大家理性的來發表意見和想法吧~就互相來洗腦吧

你永遠不接受死刑應該存在也沒有關係,我們是能尊重你們一直想要廢死制度能存在的幻想的,人民都有思想自由嘛,我們又不是像某團體的人一樣,別人不接受就向國外哭訴,用可笑的理由向被害人家屬和政府施壓,要人家接受一定要廢死刑。
a22akse wrote:
如果可以,也來個逐項反駁吧。,也有許多原為支持死刑的言論也是會被反駁,反駁,反駁,再反駁,這就是討論
討論,反駁,非常的好啊~你這樣就理性多了~我支持你這個樣子,我也覺得其他廢死團體的人應該要多多地向你看齊,用理性啊~不要只會耍脾氣和無賴。
a22akse wrote:
難道受害者就活該要被殺嗎?
當然不該被殺!廢死者談的是建立合理的刑罰體制,犯罪發生的預防,被害人保護、扶助、補償,也是重要的配套措施,法務部在未做任何配套措施就長期暫停執行,加上一些不合法學的言論(如:我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等,難怪民意反彈會這麼嚴重!
(你的反對意見)
受害者當然不該殺啊,這一句我支持,但後述的這段文字我有一點反對了~
關於廢死問題,我可以不反對大家來討論再討論,洗腦再洗腦,但不可能叫我同意這段刻意美化廢死者而把責任全推給法務部的文字。
如果廢死者一直以來只是談如何建立合理制度、合理的配套措施、保護和關懷被害人等等,我想全民都會歡迎他們來談,但先前廢死者就只是談體制建立沒向任何政府部門和法務執行者施壓就對了?更可惡的是還向被害人家屬施壓,被害人家屬一個個都上電視指證歷歷了,現在再來說廢死者只是要談建立制度等等,全是法務部的錯,責任全推給法務部就對了?我當然反對!
a22akse wrote:
廢除死刑之後,殺人犯又跑出來殺人怎麼辦?
廢除死刑不等於讓殺人犯逍遙法外,更不代表給予殺人許可,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以及嚴格審查假釋,強化教化矯正功能,如果他的罪行非常嚴重,血債累累,在法律的配合之下,也可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大赦,等於是關他關到死,也就沒辦法跑出來殺人了。
(你的反對意見)
要我同意只有一句話:真的真的,請提出確切執行辦法,不然還不是跟空談一樣?大餅人人會畫,然後說是政府有責任去歸劃,我們又怎麼知道最後政府會提出什麼兩光又不公平的執行計劃來?提不出辦法,我當然只有反對啊。
支持上面論調的人應該要具體詳細說明一下:如何才是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以及如何是嚴格審查假釋的辦法,要如何有效的強化教化矯正功能而不會讓獄管被死刑犯用筷子插頭?如果死刑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血債累累,在法律的配合之下,如何才能確定真的真的真的能把他關到死,真的確定他沒辦法跑再出來殺人呢?
a22akse wrote:
這樣關他一輩子,不就等於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要去養這些殺人犯嗎?
不只是殺人犯,我們老早就養了性侵犯、經濟犯、偷竊犯、強盜犯、毒品犯……等各式各樣個罪犯,一個人會犯罪,除了他個人的決定外,家庭、教育、社會環境也是發生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社會就要負這個責任!
(你的反對意見)
要社會為死刑犯殺人的罪行負責?其實乍聽之下的確有感動到,但仔細想想....有需要為了合理化一定要廢除死刑的理由,就也要很合理的要天下人為殺人犯沒人性的殺人去負連帶責任嗎?到底是那一條天條這樣規定的?還是你們廢死人自己發明了這樣的連座法?什麼時候教育一個人應該如何做人的講法,竟會從告訴他:一個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變成了:你殺了人全天下的人都有責任?這個我當然反對~,這樣不是等於在詔示那些被殺死的可憐被害人也全都有責任才應該被殺嗎?十分的殘忍喔~什麼是"無辜"?不存在了嗎?
養人犯沒問題,我們社會還養得起這些罪犯,盡管各種人犯愈養是愈多啊,但只要不泯滅人性不殘忍殺人,我們都還能養得起,但是若是養了這樣泯滅人性又殘忍殺人為樂的人,以致於也讓殺人犯愈養數量愈多起來,我們怎麼樣都沒辦法告訴自己這不是罪過,這不是所謂的鄉愿和假慈悲,當然啦~如果全民通過要一起鄉愿一起假慈假悲,那也就只好同流合污啦~,所以啦~努力說服我們啊~努力讓我們都同意廢死刑啊~。
a22akse wrote:
疑問項目?
我很確定我現階段仍是支持死刑存在,我也明白廢死的目前還未提出足以說服我的有力說法,所以我現在沒有疑問,反對廢死就對了。
a22akse wrote:
(你的回答)
以上,我回答完了喔~其實講法和我和其他大大以前講過的也都差不多大同小異老調重彈了,有時間我可回答,但其他問題,我真的沒有那麼有空閒一條一條反駁,反駁得再有道理你也不可能就這樣被我說服,那我這麼認真幹嘛?等我有空再說嘍~~你前面幾樓的論點也十分有趣,等我過幾天有空我再一一來反駁你喔~,你等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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