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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為什麼要有教育的功能?

死刑就是對這些禽獸的終極懲罰....當選擇判死刑時....也代表這個社會已經不打算把它們當人看了...

唯此而已...

小拔兔 wrote:
別難過,這棟樓的文章...(恕刪)


可是我玩完全全不想替廢死找更好的理由...

因為我本來就100%支持反廢死了
不知道死型是否廢除 能不能公投 當作修法的參考


我要投支持死刑

我不要花錢繳稅養人渣

~悠遊卡~ wrote:

可是我玩完全全不想替廢死找更好的理由...

因為我本來就100%支持反廢死了囧


你支持反廢死,怎麼會去找這樣一篇文章出來被人駡啊

以前廢死團的洗腦藥方全都失效了,大部份的人全得到了抗藥性了,想對大家洗腦可能需要再有更強效的藥方吧,而你寫的這篇文章剛好是他們以前開到不要開的藥方嘍。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滿好玩的一件事
殺人 該被處以死刑
因為
殺人 不可以再發生

這個論點也代表

強暴
恐嚇
傷害
強盜
....等等等

可以再發生的

snd200x wrote:
滿好玩的一件事
殺人 該被處以死刑
因為
殺人 不可以再發生

這個論點也代表

強暴
恐嚇
傷害
強盜
....等等等

可以再發生的^++^


感覺好像玩大富翁的機會和幸運是嗎? 睹注一次次,機會也總有用完的一天,全用完了就死刑嘍~出局。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discoby wrote:
也代表這個社會已經不打算把它們當人看了

這個觀點也好玩
原來"社會已經不打算把某人當人看"就可以集合大家的力量殺掉他阿~
還需要立法保障這樣的做法耶
那種族大屠殺也要立法保障一下才對阿
因為"社會已經不打算把它們當人看了"
aristocracy wrote:
我沒有誤會!重點在於...(恕刪)


是64條,抱歉,之前文章修改時沒有注意,沒有改對。


現在的問題是,這次的修法是在於刑罰的改變,而非針對某一罪名刑度輕重的修正。
所以修改時,並沒有需要針對所有罪名的刑度作調整,只需要對目前有死刑之罪名為修正即可,而且目前修法的方向也是以較高服刑年限的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取代死刑,而非直接向下修正,因此沒有必要像你所說的,把所有罪名的刑度都降低。
軍隊殺人?

民主國家不會主動出去侵略他國(美國攻打伊拉克是唯一的例外),更沒有民主國家間的戰爭,而且只能殺"正在進攻的敵軍",不能對俘虜及平民加以殺害。

如果已在法律上廢止死刑的國家,有發生有陣亡的戰爭,歡迎找資料來反駁。

世界上還是有國家完全沒有軍隊的(14國),只有一點軍力的有五國。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without_armed_forces

當然我們希望戰爭永遠不會發生

警察殺人?

擊斃人犯是因為當時若不這樣做,會對警察或他人的生命形成立即性威脅,是屬於現在進行式,但已經被國家公權力逮捕拘禁的「死刑犯」,已經沒有對其他人生命造成威脅的能力,正當防衛只限於現在不法的侵害,也不能只是為了追捕人犯,就將其擊斃,仍有比例原則適用,可以用暫時昏迷的方式就不可將其擊斃!

要是殺錯人,或是誤殺無辜,那還得了!

死刑改成無期徒刑不是減輕嗎?

法務部正在研擬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現在的死刑犯就是如此,只消立法通過,立刻就有44名的終身監禁犯,我們已經養了超過6萬名被告及受刑人以5(一年平均產生死刑犯的人數)*50(關到死)=這樣的人犯約200~300人,由於他們無法假釋,因此只能以監所內待遇做為管理手段,假設要花三倍的資源,相當於養1000名的普通受刑人。

教育、家庭、社會也是間接造成罪案的發生,出錢養犯人也就成為我們要付的代價。
死刑就是對這些禽獸的終極懲罰....當選擇判死刑時....也代表這個社會已經不打算把它們當人看了...
這個社會已經不打算把它們當人看????

當初納粹滅絕殺害超過六百萬猶太人是時麼發生的?希特勒也是選舉投票上來的,就是因為不把猶太人當人看,台灣社會又是如何對待外勞、新移民、原住民??

如果他犯了殺人就不把他當人看,那以後是不是也可以講:

如果他做出強盜就不把他當人看

如果他走私毒品就不把他當人看

如果他發表特定言論就不把他當人看

如果他從事特定行業就不把他當人看

是不是這樣?把人類畫分成許多階級,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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