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

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a22akse wrote:
對於泯滅人性的連續殺...(恕刪)


人權也不是這種二分法,要救一個人要先了解什麼方法能使 他or她 得到救贖,

救了之後要確定 他or她 "是否已經得到救贖" ,這個目前應該沒有人能做得到,

除了god應該沒有人做得到.

說句不好聽的,監獄裡目前關的人的精神狀況及其程度,到底正常還是不正常,有多正常還是有多不正常,

也許連所方和醫生也無法百分百清楚的了解掌握.更不用說那些針孔滿身的吸毒者,

沒有通天的本領,凡人畢竟還是凡人,能做的還是有限.
Kimble wrote:
[張欽╱台北報導]廢...(恕刪)


廢死聯盟,還好你們的成員只是被"恐嚇",而不是被人"追殺"...

廢死聯盟的成員們,你們的廢死制度能夠持續多久呢? 還是說,只是嘴巴上說說而已呢?

要改"革",恐怕沒那麼簡單的...

而改革勢必會引起流血傷亡事件,請問你們能夠付出這樣的代價嗎?

就算能夠付出這樣的代價,是不是要讓後代的人們來認同你們呢?

要記住一件事啊,歷史是活著的人在寫的...不是死人在寫的啊...

法律也是一樣,是活著的人在寫的...不是死人跟神所寫的啊...
死刑鼓勵殺人?

如果法院能謹守比例原則,是不會發生這種事的

我現在的想法:
第一次殺人,由犯罪者負責,但第二次以後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因為無法阻止犯罪的再次發生。
如果不判死刑而是14400年,真的,14400年,如何。

菲律賓的性侵罪相當重,最高40年徒刑,一罪一罰無上限。

在蘭嶼對13歲的女兒性侵360次,只會被判7-15年,而且最多只到30年。

在巴丹島,性侵罪最高40年,而且一罪一罰,故40*360=14400年

蘭嶼及巴丹島相隔百餘公里,司法卻完全不同。
贊成死刑+1 治亂世用重典
有些事只看表面是看不出端倪的
當那些被害人苦苦哀求的時候,罪犯~~你可曾給過機會???
人權捍衛不是這樣的,也許會認為罪犯悔過了,可是被害家庭卻再也無法恢復傷痛了..
請將心比心
我前幾天看了Discovery的"人血祭神"
其中有一段是外科醫師企圖用刀將假人的肋骨切斷取心
但因肋骨太堅硬而只能改由剖腹取心
對照這位殺人犯居然有辦法一刀刺入死者胸膛還劈斷三根肋骨
若非此人天生神力就是報導有誤
ps恭喜支持廢死的律師又多了一件生意

宜蘭縣議員簡海樹女助理沈美玉,廿七日遭男友洪金龍虐殺慘死,昨日檢警會同法醫解剖,推翻遭灌過量農藥致死之說。真正的致命傷,是洪金龍一刀刺入情人胸膛、劈斷三根肋骨後,再從右胸橫切左胸,硬生生地將沈婦心臟剖半。力道之大、手段之兇殘,令人髮指。(新聞標題"宜蘭議員女助理命案驗屍 番刀刺胸剖心 連肋骨都劈斷")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913950.shtml

法務部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取得共識?到底找那些人開會?該不會都是律師和廢死聯盟吧!

imhung wrote: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真的有可能「關到死」嗎?
法務部顯然把人民當白痴在耍,
淨想些玩文字遊戲、唬人的點子。

無期徒刑都可以不「無期」了,終身監禁又能真的「終身」嗎?
只要修法落實「無期」徒刑的執行,一律不得假釋,也不能大赦特赦,
這樣不就等於是終身監禁了?
何必再搞個比無期徒刑騙人成分更高的終身監禁。

若真的搞個終身監禁,
到時候一定又有「關到死不人道」的聲音,
廢死聯盟搖身一變成為「反關到死聯盟」,
終身監禁一樣會破功,保證沒有人真的關到死,
台灣人民終將恍然大悟,原來又是騙局一場!

現在才偵結此案
檢察官該加油了

新聞標題:情婦變心愛女人 警亂棒打死兩女 求處死刑
imhung wrote: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恕刪)

只是法務部的研擬而已
那種修法應該過不了行政院這關
遑論立法院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imhung wrote: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恕刪)


有必要浪費飼料養這些畜牲嗎

如果有在社會混不下去的人,

只要犯個大案

就可以.......給國家養........還能怡養天年

這符合公平正義嗎

  • 54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4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