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0216 wrote:賣毒的安啦因為台灣仁...(恕刪) 之前廢死的惡果也正在發酵, 法官現在重罪輕判, 不敢判死刑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希望這些支持廢死的人的親朋好友出入都能平安, 哪天因為自己身邊的人受害而被輕判才出來跳腳, 那就太下賤了.
租屋殺人狂黃富康 二審逃死刑更新日期:2010/08/13 04:11高等法院昨以黃嫌「深具悔意、罪不及死」,且符合自首條件為由,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WHAT ELSE CAN I SAY?
noelle wrote:租屋殺人狂黃富康 二...(恕刪) 【蔣永佑╱台北報導】17年前曾殺女友的「恐怖情人」吳敏誠坐牢出獄後,去年為挽回女友黃瓊瑤,談判破裂後持改造鋼管手槍槍殺黃女逃逸,7天後投案。士林地方法院昨依殺人、違反《槍砲條例》、毒品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20萬元。太扯了啦!殺了兩個人最後竟然只判無期…
Deray Xu wrote:之前廢死的惡果也正在發酵, 法官現在重罪輕判, 不敢判死刑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希望這些支持廢死的人的親朋好友出入都能平安, 哪天因為自己身邊的人受害而被輕判才出來跳腳, 那就太下賤了. +1是的,現在殺幾個人只要拿出三十萬元可以等同深具悔意,罪不及死了~這法官真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