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買不起 wrote:
賠6000雖然是80元咖啡的75倍,但是對大企業來講,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美國人的觀念是針對大企業,會有相對性高額的懲罰性賠償,我認為美國的觀念才是正確的...(恕刪)
大企業也是由小店.店長.工讀生組成的
和路邊的豆漿店有何不同
沒道理喝了一盃加料豆漿只要賠6000
喝大企業的加料咖啡要300萬
這有公平性嗎?
我認為美國的觀念根本不適用在台灣
因為一杯燙了手指的咖啡.加料的咖啡就要賠幾千萬.幾百萬
那可能出了一件事
整個公司就要倒閉了.員工資遣
換來一個像是中樂透的大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