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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體諒咧、滿口仁義道德,阿不就你三餐給警察送便當好了?欠砲
我覺得男人帶老二去買便當也不妥耶,因為那是強姦跟隨地便溺的工具啊
其實,看你的文章就知道,恩~~~

200元調煞車要事先告知~~~

雖然沒有對錯,但是你這個人,恩!!!
阿輝一號 wrote:
2005年汐止殺警奪槍
當時有兩名員警一死一重傷.
事發原因兩人共乘一台機車遭歹徒撞倒後進而奪槍(官方說法)
爾後警方也規定必須雙警(2人)雙機車.現載在路上也很少看到警員雙載(應該也是這個原因)
當時有兩名員警在場都會發生這憾事.
何況這當時只有一名員警,倘若有突發狀況.我無法想像狀況.


扯什麼汐止殺警奪槍案
機車巡邏除非載實習生或是特殊狀況外,都嘛一人騎一台
當時是員警習慣不好
兩人同方向並排都沒下機車坐在車上,靠牆那個直接坐在車上伸手拿巡邏箱內的巡邏表來簽
剛好又是人少的小巷去碰到預謀要作案的嫌犯
被從後面突襲
案發情況現場監視器都有錄到,上網挖一下就看的到

之後署規定不管開車騎車,簽巡邏箱人要確實下車,一人簽另一人周邊警戒兼守望,簽完兩人角色互換等全部簽完再一起離開
才不是規定一人一台機車
(其實根本不用規定,本來就應該要這樣,但是不幸總是發生在疏忽的時候)
看你寫的內容就知道你根本在畫虎爛硬凹XD

針對槍套防搶的問題
簡單白話一點說
制服員警攜槍方式是Open Carry,也就是穿著制服、槍露在外面跟民眾說:我是警察,我有槍,我代表國家執法
對於Open Carry的攜槍用槍套至少要用Level 2的槍套,也就是要有防搶功能,
甚至有人買到Level 3的(比2還要多一道防搶保險)
每間廠牌的槍套設計都不一樣
除非先拿刀槍棍棒等兇器把人撂倒慢慢弄
不然不知道怎麼解除防搶根本就無法一次就把槍拔走

便衣刑警攜槍方式是Conceal Carry,也就是外觀看起來跟一般人相同,要盡量隱藏身上的槍枝
槍套有沒有防搶不是重點,要以平時隱蔽性好,欲出槍時能以最快速度拔槍為重點,
所以就算用無防搶功能的Level 1槍套其實也沒什麼差
因為當便衣亮槍出來就是準備要用槍了
(除非自己太大意或是技術太差讓身上的槍藏得不好)


基本上不用太擔心
事實真的就像新北警好讚說的一樣
要比較被搶走的風險
盤子上的雞腿還真的比警察的槍還高XD



老實說啦
你是不是看人家女警漂亮想要FB要加Line被打槍才PO這篇的XD



阿輝一號 wrote:
各位不是警方,我也不是


小弟身為鴿子幫的一員
我應該有資格說說個人的小故事吧

我很感謝署在105年2月4日那天發新聞說開放員警著制服購餐
不用再偷偷摸摸的套外套/背心遮掩
為什麼呢?
因為隔兩天之後2/6發生台南震災
2/7那天下午接到電話,原本輪休全停休改去殯儀館支援驗屍
因為那時候才第二天,殯儀館那邊還沒有什麼家屬/民間團體進駐
各善心團體支援的物資全部往倒塌現場那邊送
人力也都集中在倒塌現場那邊
我們在殯儀館支援的一路忙到晚上快半夜餓了卻發現殯儀館這邊完全沒有吃的.....加上那天是除夕店家幾乎都提早打烊了
當天支援的人力其實蠻緊的,加上罹難者一具一具送過來,
根本沒辦法離開殯儀館出去覓食(老實說附近也不熟不知道能買什麼)
後來想到署已經開放著制服購餐
打電話問轄區派出所能否麻煩巡邏班的同仁就近幫忙買些熱食
派出所同事也很豪爽,通知巡邏的同仁警車開著就直接去附近唯一開的店-永和豆漿-買了些燒餅煎餃跟熱豆漿送過來XD
就這樣跟檢察官、法醫和同事們在殯儀館吃永和豆漿當年夜飯
那天晚上冷得要死,熱熱甜甜的豆漿喝下去真的超感動的
(雖然吃到一半又放著去驗屍,回來要繼續吃也都冷了XD)


老實說
要不是刁民+無腦的督察人員
警察穿制服帶裝備買東西吃本來就是正常到不行的事了
有時間上網刁警察買飯
何不去派出所當警察志工每天幫忙便當給過用餐時間的員警吃呢?

茶太 wrote:
問題是就是有的警察...(恕刪)


要不是為了那些正義魔人還需要躲起來吃飯嗎?
茶太 wrote:
問題是就是有的警察得...(恕刪)


照這樣的邏輯
買便當還要規定吃便當的地點是吧?
要不要規定站在路邊吃給大家看
代表警察連吃便當時間都有在服勤
怪了

他躲起來吃飯你也知道

為啥?

怎麼你帳號開始日跟這篇文章同一天啊

真巧!
茶太 wrote:
問題是就是有的警察...(恕刪)
茶太 wrote:



問題是就是有的...(恕刪)

(開發能穿)制服買便當?難道他們要執勤中換便服或餓到下班再買嗎,你也提到吃完再去巡邏,警察工作就是機動不確切性的,忙到利用巡邏或處理完案件的空檔吃飯,不是能夠像一般公司有午餐休息時間,警察應也想買回去自在的吃,吃完再休息一下吹個冷氣多好!而不是被你看成偷偷的躲在社區的中控室吃飯,為何不能想成管區警察跟我們社區總幹事主委警衛互動良好,關心獨居老人,單親,家暴,中輟生等較為弱勢家庭等,查訪出入較為復雜的住戶,治安人口,吸食毒品,酗酒,通緝犯等,警察真的不夠好,但不要用這角度把他們想的如此不堪
看起來還是有人站在版主這邊啊!!!我真的是佩服這些人的邏輯啊!!!

而且版主你家的人知道你PO一篇文章就上遍各大新聞媒體嗎?
真的是好厲害啊!!!我可以預想得到~版主可能覺得很自豪啊!!!

都把員警的編號都PO出來了~這樣都敢PO出來~那版主也出來讓大家看看廬山真面目啊!!!
或是有什麼神人可以出手一下啊!!
我是真的想看看到底是長什麼樣子~才可以這麼自以為是的上來網路批評警察啊!!!

還有文章在怎麼改還是在砲警察~有改跟沒改有什麼兩樣啊!!!
阿輝一號 wrote:
但是帶槍去買便當.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恕刪)


所以這只是你的個人主見....




汐止那件~~拿來和自助餐店比.......
現場/情境完全不同,連功課都沒做就相互比較, 你

如果現場真的發生奪槍.....
你是打警察??? 還是打歹徒???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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