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聞有播出來了,剛看了完整的影片,直覺汽車駕駛開車有故意挑釁的行為,你要不就直接從內車道超車過去就好了,這樣逼車真的很危險,機車下雨天穿雨衣騎車已經很辛苦了(我自己也是機車族),還要被開車的人這樣逼殺,萬一不慎真的摔倒了,損失就更大了。
qovop wrote:還在第一頁~~~我也...(恕刪) 畫面中樓主是騎在慢車道喔!這條路總共三線快車道(禁行機車)慢車道(混和車道,機車汽車都可以走)機車優先道(已經變成停車優先道了,基本上汽車也可以走,單是要讓機車)所以樓主騎慢車道剛好而已後車要超車請變換車道再超車同車道超車是很危險的那個開車的根本沒常識
Sagittarius0926 wrote:樓主自認為有攝影機,...(恕刪) 看完影片,固然汽車駕駛逼車有錯但是感覺樓主討戰意味濃厚,明知台灣交通很爛,為啥還硬要拿自己安全去驗證?後半段右邊路道很空,不曉得為什麼一定要騎中間道..只因為“路權”??所以有路權的人都最大??今天你在這邊抗議半天,路權你也沒錯,台灣的交通亂象不會因為你的影片而有進步...誰叫這個島上的人開車 騎車就是這樣..
我可沒說樓主有去拍打車窗我是說機車騎士 麻煩影片看仔細點 也麻煩我的文看清楚點我是沒看到樓主說他是機車騎士啦...再來,說罵人混帳輸一半的也不是我不要把這帳算到我頭上就影片來說機車騎士是比汽車駕駛秋條沒錯又是拍車窗又是大聲叫囂又是罵人的...remo2919 wrote:可以請你指出樓主哪邊拍打車窗玻璃嗎?我前面就有問了,到底何時去拍打玻璃了?再來,有人說罵混帳就輸一半?汽車那樣的行為,明顯的對機車及人身造成立即性的危害,居然就要用兩個字去掩蓋掉?
qovop wrote:是受委屈很久了嗎?!...(恕刪) 我是都騎在車道中間呀!要不要去看看北市承德路有部分路段是四車道但是只有最內側一車道劃設禁行機車內側二的禁行機車刨除後大家也都在內側二及外側兩車道騎得很開心從來不見警察拍照取締你引用的這法條只是證明樓主是可以騎在事發的外側車道上面而且沒有違規事實懂嗎!!!多增加道路常識吧別拿自己不會解釋的規則來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