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01論壇所有發帖、回帖文章均列為呈堂證供?
這棟樓從樓主軟掉開始,大家講話開始正氣凜然,但我怎麼覺得越是這樣講顯得越好笑?
我也讚同有些大大講的:小S不可能提告(因為根本告不成吧)
捏造公眾人物私底下的壞習慣,就會被告?
妨害名譽?有沒有搞錯?
我若說昨天在鬍鬚張碰到小S在吃滷肉飯,見她吃飯掉了若干飯粒在桌上,有個看起來不太喜歡他們姐妹倆的路人上前喝斥:明星吃飯這麼難看還掉飯粒,趕快撿起來都吃了,知不知道景氣低靡粒粒皆辛苦啊?
徐熙娣擺起臭臉大罵:知不知道我誰啊?老娘吃飯掉飯粒要你管啊?知不知道這窮酸的小店桌子有多髒啊?飯粒掉桌上吃了你賠得起我一秒鐘幾百萬上下的嬌貴之軀啊?老娘有錢就算魚翅鮑魚掉桌上也不皺眉頭妳區區路人能拿我怎樣?
被哪個腦殘記者偷去做文章,就得吃上官司?
我說在哪裡看到公眾人物誰誰誰拉鍊沒拉、釦子沒扣、講話傲慢...就會被告?
等哪天法律規定上廁所插隊該處以有期徒刑的時候,再來研究小S告還是不告吧...
樓主嚇成這樣我也覺得匪夷所思...(然後亂報的媒體什麼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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