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

給小S還有各位網友記者的道歉文 (以修改內文)

其實樓主大可不必刪除內容 或更改。
大家討論幾乎都著重在對她的喜好度 & 言行適當性,對您,大家論及深度不高。
藝人,要能接受群眾批評 & 期望的!
怪了,試問...如果是真的,插個隊被糾正而惱羞成怒大擺明星架子,這點小事有犯法嗎?

Mobile01論壇所有發帖、回帖文章均列為呈堂證供?

這棟樓從樓主軟掉開始,大家講話開始正氣凜然,但我怎麼覺得越是這樣講顯得越好笑?

我也讚同有些大大講的:小S不可能提告(因為根本告不成吧)

捏造公眾人物私底下的壞習慣,就會被告?

妨害名譽?有沒有搞錯?

我若說昨天在鬍鬚張碰到小S在吃滷肉飯,見她吃飯掉了若干飯粒在桌上,有個看起來不太喜歡他們姐妹倆的路人上前喝斥:明星吃飯這麼難看還掉飯粒,趕快撿起來都吃了,知不知道景氣低靡粒粒皆辛苦啊?
徐熙娣擺起臭臉大罵:知不知道我誰啊?老娘吃飯掉飯粒要你管啊?知不知道這窮酸的小店桌子有多髒啊?飯粒掉桌上吃了你賠得起我一秒鐘幾百萬上下的嬌貴之軀啊?老娘有錢就算魚翅鮑魚掉桌上也不皺眉頭妳區區路人能拿我怎樣?

被哪個腦殘記者偷去做文章,就得吃上官司?

我說在哪裡看到公眾人物誰誰誰拉鍊沒拉、釦子沒扣、講話傲慢...就會被告?

等哪天法律規定上廁所插隊該處以有期徒刑的時候,再來研究小S告還是不告吧...

樓主嚇成這樣我也覺得匪夷所思...(然後亂報的媒體什麼事也沒有?)
danieloy wrote:
其實樓主大可不必刪除內容 或更改。
大家討論幾乎都著重在對她的喜好度 & 言行適當性,對您,大家論及深度不高。
藝人,要能接受群眾批評 & 期望的!


藝人也是人, 政治人物也是人
不能因為他們的職業 就須被要求 "能接受群眾批評 & 期望的"
如果是好的方向 大家都會接受
但這件事是往不好方向發展
當事人還是有保衛自己的權利

雖然這藝人被很多人討厭
但是~~~~~~~~~~~~~~~~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唬爛最可恥
aj1008 wrote:
藝人也是人, 政治人物也是人
不能因為他們的職業 就須被要求 "能接受群眾批評 & 期望的"


錯了
要看是
jimwang01 wrote:
怪了,試問...如果是真的,插個隊被糾正而惱羞成怒大擺明星架子,這點小事有犯法嗎?

Mobile01論壇所有發帖、回帖文章均列為呈堂證供?

這棟樓從樓主軟掉開始,大家講話開始正氣凜然,但我怎麼覺得越是這樣講顯得越好笑?

我也讚同有些大大講的:小S不可能提告(因為根本告不成吧)

捏造公眾人物私底下的壞習慣,就會被告?

妨害名譽?有沒有搞錯?...(恕刪)


我不同意j大的話。捏造沒有的事就是不實,何況這件不實的事在社會一般評價下是不好的事,這就是妨害名譽。為何不想想開版者為何要捏造不實的事?
你喜歡小S也好,不喜歡小S也好,都應該譴責開版者錯誤的毀謗行為。
王楊劉健兒 wrote:
多多學學成龍大哥嘛~~~~

我犯了全天下網友會犯的錯誤
或是現在最流行的

如果造成大家的不舒服
我願意道歉


再加一句
從現在開始我要閉關5天
好好反省
jimwang01 wrote:
怪了,試問...如果是真的,插個隊被糾正而惱羞成怒大擺明星架子,這點小事有犯法嗎?

Mobile01論壇所有發帖、回帖文章均列為呈堂證供?

這棟樓從樓主軟掉開始,大家講話開始正氣凜然,但我怎麼覺得越是這樣講顯得越好笑?

我也讚同有些大大講的:小S不可能提告(因為根本告不成吧)

捏造公眾人物私底下的壞習慣,就會被告?
...(恕刪)


你看過樓主編造的那篇故事嗎?
jimwang01 wrote:
怪了,試問...如果...(恕刪)


先不談你所發表的言論對錯
光看你打的文字就讓人覺得很沒品

假設這件事是樓主編的
去發表一個小S 根本沒有做過的事
然後問大家這樣子她的行為夠不夠囂張兼討厭
樓主的行為已經夠沒品了

沒想到閣下還可以繼續研究下去這樣子到底有沒有觸法
我想台灣的無品人士真的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喔!!
哈哈
怎麼可以這麼妙啊這篇討論
一聽到似乎有吃官司的可能
馬上變一個樣了
而且似乎小S要求網友公開道歉的新聞一出來
砲轟的人數馬上銳減
我說你們怎麼不加入特種部隊啊
暗地裡開槍偷襲,對方發現了開火反擊你們就瞬間消失了,留下大隊長出來舉白旗
不好玩


  • 6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