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0216 wrote:
再幫廢死支持者上一課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才能提假釋)。
多名資深法官與檢察官認為,無期徒刑的精神,本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假釋只能為例外;但台灣的無期徒刑顯然已本末倒置,無期徒刑的「虛級化」,導致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出現空隙,也難怪主流民意始終無法接受死刑廢除。
法務部已拋出「制定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做為一旦廢除死刑的配套之一;但實務界人士認為,在此之前,仍應先解決無期徒刑虛級化的問題。(新聞標題"平均 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
這個資料真的不錯
不過和死刑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真正破壞社會秩序除了死刑犯之外
還有那些偷拐搶騙,除了殺死人之外無惡不做的犯罪者
這些犯罪者對社會危害程度的加總遠大於那幾個死刑犯
最主要還是台灣的假釋太浮濫
【不論犯什麼罪只要不死都是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所以民眾覺得死刑不能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