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又有員警當街開槍..這次出人命了...

我也覺得警察沒錯!可是這就很討厭!
如果他沒死打中腳!搞不好又說警察執法過當,
說你可以去追,拜託警察的命也是命,這種現象會造成
大家都怕事,以前就常聽到有人被車撞幫他叫救護車
反而他是嫌犯,這合理嗎,久而久之大家都怕事,
警察就是拿來抓那些不守規局的人,人家臨檢你不停
他當然可抓你!不過慘是嫌犯被打死,這好比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我倒是希望警政署把這位優質的警員調去警察學校做射擊教官

才不會浪費這位人才~
這警察真的錯了 錯在只打死1個

就是這種騎機車雙載 用膠帶遮住機車車牌的動物

害你我他 大家家裡的女性親友出門像打戰一樣的心驚肉跳

隨時要擔心背後有人來搶你的包包

被打死這年輕人自己都在PTT說還卡好幾件(天知道是哪幾件)

任何人依照他的舉止都可以大膽猜測這人非姦即盜!

差別是警察能不能挖出他犯過的案(求心安嗎)

真想寄Mail到警政署表達支持這位警察的作法 希望警政署硬起來








(我又認真了........................)
這樣也好...

我覺得世上又安寧了許多..

少了一個

喔唷!喔耶!

NICE SHOT!

看到敗類的好歸途...

整個人都阿~~~~~嘶了..
毛毛小熊掌 wrote:
這位大大的說法最可怕
您知道刑法100條嗎
可能您旅外多年不知道台灣為了廢除刑法100條所作出的努力
...(恕刪)


你不要開口閉口就刑法100條....這是一個民主的過程,不要老是舉這個例子他與本案有何相關?要講戒嚴時期的事,不只民眾受傷,整個第一線執法的員警也是錯誤制度下的受害者,就像本案一樣被模糊了焦點!還記得當時的群眾活動,人民要爭權力無可厚非,然而員警卻是第一線的夾心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多少員警因此受傷或殉職民國70幾年底(520後)群眾丟汽油彈(來來飯店前)員警因而全身70%灼傷終生輪椅相伴,還有貢寮民主戰車衝撞保一員警致死等等不勝枚舉,當時你在哪裡?我就在現場,而且貢寮那次員警還是死在我身旁(敝人當時在刑警隊,用偵防車衝入人群,"搶"出受傷警員,還有不少民眾還跳上車頂阻止我們送醫)長官在哪裡?政府在哪裡?你在哪裡?只有我這不想陞官的年輕分隊長敢如此做為........再再告訴我們錯誤的政策受災的第一個一定是員警,因為警察權是最容易被當作利益交換的選擇,就像現在的警界一樣,帶槍的弱勢團體,敝人脾氣比較大,受不了這種窩讓氣,更覺得不需要為這種社會氛圍的環境出生入死因此選擇離開警界,到現在我還是認為這是明智的決定........
不要和我講什麼程序正義......這麼多年來究竟是增加了被害人的正義還是加害者的正義大家心裡有數,什麼制度都有優缺點,所以才要不斷改進,外面的世界是怎樣,不是坐在辦公室或課堂上的人所瞭解的,不要讀死書,法律只是一堆文字,是過去的結果,人類的作為卻是現在進行中而且會影響到未來,那是文字所不能完整呈述的,也是法律的最大罩門.
送你一句話......."有心為善,雖善不賞。 無心為惡,雖惡不罰"
JasonQ wrote:
有趣的結果出珮..(恕刪)


真有趣~
在對空鳴槍嚇阻之後,仍然無效,疑犯仍然逃跑,不是用槍射他們...要不然要怎麼做??


媒體一面倒的怪警察,怎麼不想想為何要逃跑?
而是在事後說...阿那兩個只是「交通違規」啦~ 為什麼要用大砲打小鳥...

鬼知道那兩個人在那時候的真正想法是什麼....
有人知道嗎? 不要跟我說媒體去採訪他們那時候的說法..
那種事後的說法~ 誰可以接受?
我只能說...這個時代需要這種警察!!

吊了駕照..一定是有它的原因...
蓋了大牌..根本就是無視遊戲規則...
對空鳴槍..鳴了你還跑..你都不把警察當警察了..人家會當你是善良老百姓嗎

這件事..實在不配拿出來用"人權"來衡量

就像打躲避球..在內場的被球丟到了..就是要乖乖到外場
如果像這位老大一樣..還在內場趴趴造..如果人人像他一樣..這社會會變得如何
沒有規則的遊戲..受害的永遠是自己

中槍...誰叫你要跑...都鳴槍警告你了
警察臨檢就是在路上抓壞人..如果今天拒檢逃逸的是陳進興..中了槍實在是大眾之福
那位警察開槍的行為在下覺得完全沒錯..誤殺那位青年相信都是雙方不願見到的

那位青年罪不至死 , 但他的行為 , 是在找死
心中的靈魂 wrote:
你不要開口閉口就刑法...(恕刪)


拿刑法一百條所要陳述的事實是
若單純只根據人的意圖來判刑, 會有什麼結果?

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答案,
就是這條刑法變成政府的工具, 用來排除異己

太不清楚的法律, 太模糊的字眼,
使當時的執法者(政府)有很多空間可以加以解釋而使人入罪,
這還沒有探討到當時警察辦案的方式是多麼的不嚴謹,

所以很多人在當年遭到迫害,

如你所說, 這是一個民主的過程, 而我更要說, 這是一個法治的演進過程
今天大家討論, 就是希望能夠改變這個世界, 不是嗎?
所以重點是, 今天如果做了這樣的改變, 結果可能是什麼??

今天談論程序正義, 就是為了辯明, 如果法律真的朝你們所說的方向演進,
是不是真的能夠使大家的生活更往前進一步??

是, 你說的沒錯, 因為程序正義, 很多壞人被放了
但是如果不遵循這個程序, 很多好人就會被冤枉

在抓壞人與冤枉好人的選擇中, 你究竟要選擇哪一個???
這是無法完美的問題, 因為我們的司法資源就這麼多,

一樣的問題, 如果今天開放了警察的用槍權限, 所造成的後果, 與飆車族害人所造成的後果
孰輕孰重??

今天沒抓到飆車族, 與警察為了抓飆車族開槍將其擊斃, 孰輕孰重??

我個人認為, 如果真的是飆車族, 總會再飆車,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但是打死個罪不致死的人,
死人可沒法子活轉回來

大家都說警察不是蓄意往他後腦開槍, 我也相信是這樣
但那也同時代表子彈無情, 且不長眼,
只是今天中槍的剛好是大家都不喜歡的飆車族, 大家早就希望他細賀
如果今天流彈打到的是一般民眾,
不是很值得惋惜嗎??

就因如此, 所以用槍不是應該更謹慎嗎??

最後再說一次,
飆車族沒抓到, 明天還可再抓,
人死了, 如何還能活轉回來??

心中的靈魂 wrote:
你不要開口閉口就刑法...(恕刪)


反正那些人開口閉口講刑法
那是因為今天他們的親人沒有受到這些人渣的傷害
今天如果他們有被傷害到 哪只爆頭阿
爆了頭 追到屍體 還在身上多開幾槍哩
人權 是給奉公守法的人民 不是每個人都通用的
那些破壞秩序的 就沒資格跟其他善良民眾享用同樣的權利
飆車族沒抓到, 明天還可再抓,
人死了, 如何還能活轉回來??
======================

沒抓到,讓他們去害了人...
那麼害死了別人,再抓回來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你要說什麼"沒抓到飆仔,他們不一定會去殺人"
那我也要說"開槍打飆仔,也不一定會打死他們"

這種都是機會,只是今天發生遺憾,但不要因為這個遺憾,就讓警察再也不敢掏槍....



最後PS一下:非常不認同你所說的那句話..

"我個人認為, 如果真的是飆車族, 總會再飆車,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

那是不是因為放了他們,造成別人的家庭發生遺憾...這樣就是你所謂的正義?

同理是不是要套在其他犯罪情事..

如果真的是強姦犯, 總會再強姦,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如果真的是殺人魔, 總會再殺人,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如果真的是搶銀行, 總會再搶劫,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如果真的是吸毒鬼, 總會再吸毒, 今天沒抓到, 明天還有機會

真好,一個犯罪天堂出現了...
  • 5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