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800526 wrote:
看完第九頁有人分享的"一日雙北"影片後...
反正樓主最大
可以騎在路中間,可以闖紅燈
大家通通都是錯的
你老大法規通通跟著你修改
開心了吧^^
呵呵...我也是這感覺
自己都可以把紅燈視而不見了
反倒是別人稍有錯就該死
sake1901 wrote:
感覺機車騎士比較秋條
又是拍車窗的又是罵人混蛋的
可以請你指出樓主哪邊拍打車窗玻璃嗎?
我前面就有問了,到底何時去拍打玻璃了?
再來,有人說罵混帳就輸一半?
汽車那樣的行為,明顯的對機車及人身造成立即性的危害,居然就要用兩個字去掩蓋掉?
komura13 wrote:
您有路權對方也有路權,您不想讓道給後方白色TIIDA 因為你覺得您沒錯! ...(恕刪)
把機車當汽車來看,影片中機車可以說跟一般汽車行駛的跟車狀態一樣,這有什麼錯?錯在因為他是機車,所以活該被叭被逼到一邊去?照這樣講,那輛汽車也應該去叭前面那輛小貨車嗎???
那個車道究竟誰可以行駛,到現在還是有人搞不清楚?!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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