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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移除連結)議員要打球,百姓請退下!!


dapang10 wrote:
剛剛在FB看到的,轉...(恕刪)


這讓我想到一部電影裡的對話:
陰人上路陽人迴避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我若去我公司的健身房運動 遇到廠外人士霸佔 我一定跟他輸贏
有些小朋友.....做事不用腦
為了一時"爽".....把影片放上網....不是逼議會明訂"議會球場不得外借"的規定??

本來就沒關係去借到球場的市民是沒影響
那其他原本"有門路" 去借到球場的市民呢??

dapang10 wrote:
有想息事寧人的味道,但不管結果怎麼樣,公道自在人心!!

是自認理虧吧
講這麼好聽 還息事寧人勒 都到這地步了還在顧面子

benny1901 wrote:
既然不認為代預約的事情是錯,代表他也允許.(或者他也做過類似選民服務)

如果是不對的~以他議員身分要糾正這項錯誤遊戲規則,應該不難吧!

本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用那麼守規矩,讓來的人都可以一起打球,
結果變成鳩佔鵲巢的感覺,
沒有合法使用權的人竟然要趕合法使用的人走...
誰會不生氣...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維克‧遜 wrote:
應該也不可能不給報,只是如果不同黨籍,
多幹幾個拐子給他就是了...恕刪)


你太單純了,不同黨籍是在鏡頭前面假裝打給你看的,散場之後都是哥們啦.

看過雞排英雄沒有:各位議員,休息夠了沒,鏡頭要開了喔.
dapang10 wrote:
您在說誰?...(恕刪)

周星馳電影有句台詞:誰答腔就...
雖然鍾議員在火大之後的發言和用手指比自己說我是議員, 其他人都不能打, 這行動是讓人不舒服
但我覺得一個人的容忍是有極限的, 根據有限的背景證據, 鍾議員是有同意可以一起打的

看完全部資料之後, 大概可以這樣整理
民眾 : 透過議員預約, 但不同意鍾議員一起打球
鍾議員 : 沒有預約, 但是議員身份, 同意一起打球

結果是兩邊都沒有百分之一百站得住,
民眾透過議員預約, 可以說是鑽漏洞, 雖然議員預約也不太可能自己一個人打, 但如果根本沒有在場, 那就有點站不住腳了.
鍾議員雖然合資格, 但沒有預約, 看起來是預約才能使用的球場, 而不是議員就不用預約, 所以他也站不住腳, 但至少他有一起打的風度. 最後由於好意被拒, 火大, 只好來硬的了.

其實大家打球, 應該一團和氣一起打才對, 火氣那麼大還打甚麼球

maxi326 wrote:
雖然鍾議員在火大之後...(恕刪)


和和氣氣一起打,輸了請喝涼的,不是都開心嗎?

maxi326 wrote:
雖然鍾議員在火大之後...(恕刪)

+1網路太發達了什麼小事都要po上來譁眾取寵,籃球本來就是一起打才好玩,打幾十年了還沒聽過不讓人play的.這樣也來打球回家關起門打電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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