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n3338 wrote:各大媒體這幾央..(恕刪) 我相信你的回文基於底下兩件事.1.你是領薪水來這邊亂,製造對立的.2.你真的是無知然後人家說18%恢復就恢復,你去問問現在考上的公務員退休後有18%,我馬上拿100萬台幣捐給慈善機構,二話不說.雖然100萬佔我財產不到30分之一,但是我敢這樣說喔.不像有些人就會在後面放炮說18%之類的.
我提出我完整的看法,以免有人見到黑影就開槍:1,當年的黑官,領有18%的應予廢除2,領有多份退休俸的軍職轉公職同時領有18%的應予廢除..3,當年黑官生活有問題的應訂立他它法令與以基本的照顧4,憑本事公平考上的退休公職人員,18%應予逐年修正..5,節省下來的公帑,應給現任公職人員加薪,以儲備優秀公職人員..6,公家機關應予以電腦化,逐年減少公務人員數量,方能節省公帑..
jjhuang.tw wrote:我提出我完整的看法,以免有人見到黑影就開槍:1,當年的黑官,領有18%的應予廢除2,領有多份退休俸的軍職轉公職同時領有18%的應予廢除..3,當年黑官生活有問題的應訂立他它法令與以基本的照顧4,憑本事公平考上的退休公職人員,18%應予逐年修正..5,節省下來的公帑,應給現任公職人員加薪,以儲備優秀公職人員..6,公家機關應予以電腦化,逐年減少公務人員數量,方能節省公帑..法,...(恕刪) +1偶的看法也差不多這樣
個人看法:1. 18%部份, 以現存定存利率 +6%, 符合當初 12+6% 的公式,2. 所得替代率超過100% 者, 以100% 計,其餘繳庫(最好繳入鍵保費基)3. 水電減免及其他優惠, 自退休日起取消,子女不得繼承.不合時令的法, 應予修正, 相信大家都認同,不然也不會有終止動員戡亂,廢國代,總統直選這些修正.修正一些不合時宜的法令, 不要債留子孫.
jjhuang.tw wrote:我提出我完整的看法,...(恕刪) j大,這個問題沒這麼簡單,因為他並不是一個福利政策.而是將這些人在84年以前沒有領的薪水在退休後發出.意思是這些人根本就是在領自己當年買的類公債.當年的公債15年期或20年期利率也會超過10%而且不會在10年,20年後才開始還本.這些政府發言人也只是亂扯,發的人搞不清楚.領的人自己也不知道.呵呵.這恐怕完全不算是個議題啊.請參考我寫給版主的文章.-----------------------------------------------------------------雄中大,那麼我來自問自答一下吧.大家討論討論.同樣是公務人員,為什麼有的單位有18%,而有的單位沒有.沒有18%的公務員是因為在他們的薪資結構中領過以下這幾種算法或金錢:1.待遇差額2.退休金差額其餘等所以84年以前曾經領過待遇差額和退休金差額和其餘等的公務員就沒有18%的優存利率.也就是說可能這些有18%的人當初是因為沒有領他們該領的錢.而用一種類似公債的手法把他們當年該領的錢拿去做別的用途.也許去投資台積,中華電信或公共建設.那麼他們現在所領的18%根本就是自己的錢.和納稅人可沒有關係,也不是社會福利.而是我們向他們借錢現在依照契約還債而已.他們領的是自己當年沒領的錢.(恕刪)雄中大,不是一部分的人,是全部有18%的人都要符合這個要件.18%優存利率的要件就是必須沒有領過這幾種薪資結構的公務員.這就是我說這個政策並不是特許社會福利.比較像標會.他們只是領當初借給政府的會錢.會腳把錢標走花光,現在嫌利率高想倒會.如果此例一開,很多契約行為都來反悔社會就崩解了.真的要解決這個辦法我以前也提過.要靠大通膨來解決年輕世代和老年世代財富的差距.現在正在發生中.
kooko5319 wrote:開板的太樂觀了不要期...(恕刪) +1...大家都只會看到別人好的一面,卻不去了解人家辛苦的一面...唉...社會病了..只要薪水比人家高,人家就不爽....每次都拿22K來跟公務人員比...難道台灣勞工都只領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