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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kn4624 wrote:
+1一堆人大驚小怪早...(恕刪)


+1

一堆人大驚小怪
早就有多起被超車不爽毆人致死的案例
被逼車險象環生的事件更不是新聞

如果台灣人普遍守法有禮
這種惡駕駛才叫令人髮指

台灣民眾普遍沒有守法觀念
不守交通規則還要罵偷拍搶錢
出現這種惡駕駛也只是剛好而已
在滿地蟑螂的環境裡看到老鼠還用得著奇怪嗎?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冷笑話小公主 wrote:
這社會病了,做了甚麼事情都推給躁鬱症精神官能症,


真的有這病的人其實不太喜歡出門
而且很低調

更別說是開車比中指了

監獄該設個精神病專區,專門收容自稱有病的罪犯
表現良好的殺人犯讓他們當看護員,好好照顧照顧
精神病應該很快就好了+100000

這個很讚

koshi0312 wrote:
體制內的公權力早就無...(恕刪)



如果這個駕駛最後只是輕判。

當人民的怒氣,不能從法律來抑止。

最後總會讓這個社會出現專業殺手,讓人殺人買兇來報復吧。




Anneta wrote:
這年頭,有病沒病都要...(恕刪)


+1

看完這報導之後我也這樣想

可惜我是小老百姓...怕看完病之後會找不到工作......
找個沒有監視器的地方 蓋他布袋

這種人怎麼不去死一死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推一下,避免他沉下去,這種人就是要給他一點教訓,惡意阻擋救護車,以為拿個躁鬱症出來檔,就不用負責任了嗎
犯錯不知認錯,只想逃避刑責, 建議從重量刑!!! 懲惡即揚善!!!
以端社會良善風氣
歡迎來到台灣喔
殺人都可以只判兩年多而已
以上言論非本人立場 XD
剛新聞說死者家屬不打算提告.....


我倒是建議要提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預防還有人敢再白目!!...要殺雞儆猴一下
bbchen07 wrote:
犯錯不知認錯,只想逃避刑責, 建議從重量刑!!! 懲惡即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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